【乡镇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意见(完整文档)

时间:2023-05-18 19:50:04 振兴乡镇 浏览次数: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切实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于乡镇政府履行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统筹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意见(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乡镇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意见(完整文档)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切实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于乡镇政府履行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52号)和财政部、中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的意见》(财农改〔2012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财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重要性

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是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和谐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农村综合改革以后,乡镇财政工作任务和职能有了较大调整变化,特别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实施以来,乡镇政府职能不断转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日益增加,中央、省、市陆续出台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强农惠农的政策措施,持续增加对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资金投入。随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乡镇财政收支规模不断增大,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也日益提高。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关系到党和政府民生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管理职责

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律、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负责乡镇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统筹乡镇范围内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管理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会计事务;负责乡镇范围内各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对村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负责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和村级财务代理;承担其他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财权与事权相一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根据所辖乡镇实际情况,合理划分乡镇财政收支范围,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理顺财力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政府聚财理财的积极性,逐步壮大乡镇财政实力,确保收支平衡,促进乡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建设

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监督。市本级各镇设置“××镇财政所”和“××镇财政支付中心”,其中:镇财政所为镇政府内设机构,定编23名,编制在镇政府行政编制内调剂;镇财政支付中心为镇政府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34名。根据乡镇机构现状,逐步调整到位。

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业务上接受上级财政部门指导;镇财政所所长和总预算会计人员的调整应征得上级财政部门同意。

五、进一步强化对乡镇财政的指导和管理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上级财政部门要将政策动向、资金动态和管理要求及时传达到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要改善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工作条件,添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要建立考评机制,规范乡镇财政运行,增强公共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基层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是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镇财政建设,增强全局观念,积极支持乡镇财政开展工作,切实把我市乡镇财政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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