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保定市“中介超市”筹建方案

时间:2023-05-27 09:35:05 策划方案 浏览次数:

保定市“中介超市”筹建方案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保政发〔2015〕26号)中“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收费和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保定市“中介超市”筹建方案,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保定市“中介超市”筹建方案


保定市“中介超市”筹建方案


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保政发〔201526号)中“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收费和有关中介服务”的要求,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中介超市”,对中介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高效、便捷的服务。“中介超市”采取网上和实体相结合的模式筹建:依托保定市智慧城市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对中介机构实行网上进驻;对与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审批事项关联且办件量多的中介机构实行实体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和个人可在“超市”内自主选择中介机构,政府投资项目在“超市”内采用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中介超市”实行“两统一、一公开”(统一服务承诺时限、统一服务标准,公开收费标准)服务机制,建立信用档案,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推进中介服务变“垄断”为“竞争”、变“分散”为“统一”、变“封闭”为“公开”、变“指定”为“竞价”,逐步形成规范、协调、联动的服务机制。

二、中介机构入驻原则、范围、条件

(一)入驻原则

1.自愿原则。全国各地有意在保定市开展中介服务,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均可进驻“中介超市”,“无障碍、零门槛”开展从业活动。

2.竞争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实施政企分开,推进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最大限度地消除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市场的发展活力。

3.规范原则。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自觉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自律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履行监督、服务等职能,加强中介机构的从业管理,完善考核机制,规范收费和行业竞争。

(二)入驻范围

进驻的中介服务主要为市环保局、水利局、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人防办、气象局、安监局、国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审批服务事项所涉及的中介服务:

1.工程咨询、评估类。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监测评价、规划设计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土地评估、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评价与安全设计、职业病危害评价等。

2.工程图纸审查类。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防雷设计审查、人防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等。

3.工程测量类。包括竣工图及现状地形图测绘、地下管线测绘、房产测量、地籍测量等。

4.工程检测类。包括防雷工程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排水水质水量检测及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检测等。

5.工程监理类。包括人防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施工监理等。

6.其它类。包括资产评估、资本验证、工商代理等。

(三)入驻条件

1.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中介服务项目相应的资质。

2.出具的报告应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4.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步骤

(一)公告登记阶段(20151230-2016229日)

通过新闻媒体、市政府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发布《关于建立保定市“中介超市”的公告》,公示进驻方式、进驻条件、进驻报名时间及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等,面向社会公开招纳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

(二)资格审查阶段(201631-331日)

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报名进驻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对同资质等级报名不超过3家中介机构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从外埠引进,以避免垄断经营,形成有效竞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对符合进驻“中介超市”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统一登记。

(三)集中进驻阶段(201641-531日)

1.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做好中介机构实体进驻的场地设置和网上进驻所需的软件研发和网站设计工作。

2.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建立中介机构信息库,将进驻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资质、收费、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库中。

3.组织协调拟实体进驻超市的中介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择优确定入驻单位。

(四)试运行阶段(201661-729日)

1.“中介超市”正式启动运行,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进驻名单、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办事指南等。

2.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保定市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在运行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登记管理、考核评定、惩处清退等机制,确保中介机构规范运行。

3.条件具备时,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将中介机构服务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对其服务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并对“中介超市”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定期发布进驻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等相关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中介机构的信息记录,为项目单位提供择优选择中介机构的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建设“中介超市”是我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不仅为企业选择优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了平台,也为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供了平台,对于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中介超市”的筹建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并将名单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全力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中介超市”的筹建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共同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各类文件制定、对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实施登记、确定设置窗口机构、“中介超市”运行、管理机制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所管辖中介机构的引进、审核、申请备案、推荐、组织中介机构入驻等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宣传组建“中介超市”的目的意义,增强中介机构的参与意识;全面公开“中介超市”所提供中介服务的相关信息,不断扩大“中介超市”的影响力,引导广大企业和个人在“中介超市”中选择优质中介服务,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整改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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