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府本级预算调整活动方案

时间:2022-03-29 10:28:1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市政府本级预算调整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关于市政府本级预算调整活动方案

  一、 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政府在本级预算执行中,确需对预算进行调整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列明调整预算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依据

  1.新增特殊转移支付收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皖财预〔20xx〕639号),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2075万元,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并安排相应支出。

  2.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均衡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的通知》(皖财预〔20xx〕641号),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11194万元,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并安排相应支出。

  3.新增其他直达资金转移支付收入。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其他直达资金32170万元,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并安排相应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依据

  1.新增抗疫特别国债收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皖财预〔20xx〕640号),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2447万元,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并安排相应支出。

  2.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市本级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9.2亿元,其中前三批专项债务19.8亿元,已列入20xx年年初预算并经市五届三次会议审查批准。近期,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第4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新增限额的预通知》(皖财债〔20xx〕754号),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第4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新增限额9.4亿元,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并安排相应支出。

  综上,20xx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654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36447万元,市本级预算需依法进行调整。

  二、新增资金分配方案

  (一)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配方案

  1.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2075万元,按照上级要求,市本级资金全部分配到所辖县区。市政府根据防疫支出、“三保”缺口和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测算,将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2075万元全部分配到县区、园区。

  2.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11194万元,统筹用于惠企利民,落实好基本民生等需求。资金分配建议如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2000万元、农业产业扶持项目5500万元、小麦赤霉病防治688万元、科技创新企业补贴1864万元、民生工程配套1142万元。

  3.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其他直达资金32170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资金用于安置补助经费3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0534万元、养老保险调标补助11619万元、困难群众救助8万元、新冠疫情防控补助8172万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1800万元。

  (二)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分配方案

  1.省财政厅分配下达市本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2447万元,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须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用于公共卫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粮食能源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产业链改造升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治理、交通基础设施、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设施、重大区域规划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在抗疫相关支出方面,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免企业房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等,主要为应对疫情发生的一次性支出。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建议如下: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个,分配资金32618万元。分别为:宿州市立医院传染病区项目1000万元、铁路京沪线宿州站改建工程15500万元、宿州市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2000万元、支河水源一期(符离水源工程)项目2468万元、市交通局公交车充电桩建设项目2000万元、高新区智慧城市5G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3650万元、高新区华瑞公司数据中心项目(二期)2000万元、宿州经开区医疗物资与器械储备建设项目3000万元、宿马园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园项目1000万元。

  (2)抗疫相关支出,分配资金9829万元。其中:疫情防控物资储备323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63万元、融资担保费补贴310万元、落实惠企政策6219万元。

  2.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务额度94000万元,按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相关使用规定,资金分配建议如下:京沪线宿州站改建工程项目21500万元、人民路9#地及周边棚户区和黄庄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28000万元、市工投集团华康养老服务中心项目3000万元、市高新区宿州双创产业集聚基地项目21500万元、市高新区智慧城市5G示范区建设(一期)项目12000万元、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楼等项目2000万元、宿州市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项目6000万元。

  三、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65439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65439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23万元,农林水支出6188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6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2075万元。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071173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071173万元,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136447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其中: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247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4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136447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8000万元,其他支出325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6447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60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支出33500万元。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94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094014万元,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四、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明确资金使用责任主体,预算执行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用途使用。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设定绩效目标,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对绩效执行监控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资金达到预期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认真落实中央特殊转移支付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要求,弥补减收增支和 “三保”缺口补助,用于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应急物资储备等项目,建立使用台账,确保流向明确、账目可查。

  (三)加强抗疫国债资金使用监管。抗疫特别国债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直接下达市县,支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精准下达,落实到个人和市场主体。开展绩效执行监控,规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提高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履行还款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市财政统筹本级财力,并督促县区财政部门按时还本付息。分配到各园区的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由各园区财政承担还款责任。抗疫特别国债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为减轻集中还款压力,从第6年(2025年)开始,每年按照分配资金总额的20%归还,第10年偿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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