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嘉兴市教育局机关工作制度【范文精选】

时间:2023-05-14 17:2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嘉兴市教育局机关工作制度一、学习制度(一)局机关政治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机关政治学习,由组织宣传处负责安排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遇有重要文件需集中时间组织学习时,由组织宣传处提出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制度】嘉兴市教育局机关工作制度【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教育制度】嘉兴市教育局机关工作制度【范文精选】



嘉兴市教育局机关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局机关政治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机关政治学习,由组织宣传处负责安排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遇有重要文件需集中时间组织学习时,由组织宣传处提出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临时安排。

(二)市教育工委中心组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组织工作由组织宣传处负责,中心组成员(视情吸收有关处室领导)参加。定期组织中心组成员的政治理论及中央重要文件的学习,分析教育形势,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政策水平,及时指导机关和直属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有关业务工作。

(三)机关干部业务学习。每位机关干部参加培训、集中学习或进修的时间每年不少于48学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由组织宣传处统一安排,机关干部在每五年内必须到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学院参加一次集中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鼓励机关干部在职参加学历进修或参加英语、计算机等各类培训。

二、计划、总结制度

(一)年度工作计划:各处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提出的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于每年11月下旬拟出下一年度的工作重点,送办公室汇总整理出下一年度的教育局工作计划,报局长审批后,上送市政府并下发有关单位。

(二)每月工作计划:每月20日前,各处室拟出下个月工作安排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将主要工作安排汇总整理报局长批准后,于23日前报市政府并发机关各处室。

(三)半年、年度工作总结:每年51日和111日前,各处室、直属单位应将半年或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分别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

(四)局大事记:每个月的25日前,各处室将本处室上个月的大事记,按时间顺序整理清楚后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整理出大事记并报市政府。

三、请示报告制度

(一)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需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请示或报告的,应事先经市教育工委全委会、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研究;来不及研究的,应事后在党委或行政班子内通气。凡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省主管部门等召开的重要会议或遇到本职工作中需要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市教育工委或行政领导作出请示、报告。

(二)对上级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决定应坚决执行,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为落实上级指示,上级领导和上级机关直接对教育局机关各处室和所属学校的指示,机关各处室和所属学校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并按上级领导指示认真组织落实。

(三)局机关人员外出,应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的正职出差、休假等,应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副职以下干部出差、休假、事假等由本处室、单位正职批准。

四、文、电承办制度

(一)要精简文电,凡能当面或用电话请示解决的问题及答复事项,不要以报告及文电的形式办理。

(二)起草文电要表达准确,简明易懂,提倡写短文;记述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属于词汇或用语中的数字可使用汉字;落款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文电格式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各级领导要切实把好文电质量关。

(三)起草文电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书写要工整、清晰,改动多的要抄写清楚后再呈批打印。制发公文应使用教育局统一公文格式纸。

(四)要报送教育局领导审批的办件和电话记录,除特别紧急或因保密原因必须直接送教育局领导外,均由各处室领导签署意见后送教育局办公室办理。

(五)报送局领导传阅的各类文、电和上级的指示,一般应先送局主要领导阅示,尔后送各位副职传阅,再根据局领导指示,送有关处室传阅。需报送局领导审批的呈办文件,应先送有关处室研究提出意见,报局长、副局长阅批,并根据正副职领导指示办理。各处室报送局领导审批的呈办文件,应在协调好有关事项后再报批。

(六)凡发到各县(市)区传阅或有关处室传阅的文电,应根据局领导指示,由局办公室负责及时处理。

五、检查催办制度

(一)对上级下发的重要通知、通报、指示和下属学校的请示、主管业务部门应及早提出处理意见或批复。一般特急件、特急电报,应按上级要求,力争在48小时内办完;重大或需要急处理的问题要随到随办;一般文件、电报可在一周之内办完。如遇问题比较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的,主办部门应在一周内向有关单位说明情况,待条件成熟或协调好后再办理。

(二)机关各处室及所属单位的请示,办公室要及时办理,并将局领导的指示或批示转达有关部门。

(三)对于上级批示及会议决定的事项,机关各处室要认真研究,抓紧落实。办公室要及时检查催办,并向局领导报告办理结果。

六、工作协调制度

(一)各项工作,均应按照处室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归口办理。主办单位不明确的工作,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协商提出意见,报局领导确定承办单位。

(二)凡需两个以上处室办理的事项,主办处室应主动与有关处室协商,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如意见不一致时,可将不同意见如实上报,按局领导意见办理;该协商的事项而未协商时不应单方面报批。

(三)涉及局机关处室以上干部的集体活动,由办公室或组织宣传处负责协调。各直属单位领导或机关人员的集体活动,由各归口处室负责协调。

七、下基层检查、指导、调研工作规定

(一)有计划地组织机关人员下基层学校检查、指导、调查研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局领导每年到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中层干部不少于2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1个月。

机关全体干部除特殊岗位(如文书收发等)外,都必须保证有三分之一时间下基层,并把工作重点放在市本级学校。

(二)各处室在年初都要提出调查研究工作计划,并纳入工作计划,调查研究工作计划要做到一有课题,二有工作方法、步骤,三有成果要求,并将责任落实人。

(三)各处室每年调查研究中至少确定一个重点课题。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或教育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办公室要分别对各处室党、政调研重点课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全年各处室至少要上报一篇调查报告。

(四)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

处室以上领导每人联系一所市属学校,把调研任务列入各处室和工作人员上年度考核的内容,调研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价处室工作和业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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