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意见】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意见

时间:2023-05-17 18:0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浈江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韶关市浈江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韶浈党廉发〔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意见】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司法意见】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意见


韶关市浈江区司法局推进社会

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浈江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韶关市浈江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韶浈党廉发〔20152)文件精神,狠抓教育预防,提高防治腐败制度化水平。为配合好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对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研究,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进行,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纪委第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要求,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应坚持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原则;坚持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通过探索途径,积累经验,逐步建立社会领域防治腐败长效机制,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发展提供一大助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引导和组织广大群众有序参与防治腐败工作,形成社会领域防治腐败整体合力

()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加大查处力度,惩戒违规违法行为,推动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1、加大宣传力度,建设廉洁社会。坚持教育先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教育深度,拓宽文化广度,为廉政文化建设开辟广泛的社会领域,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努力营造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一是要充分发挥本单位普法办、宣教股的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增强社会法治意识,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利用我局已初步形成的法治文化、法治惠民宣传阵地浈江启明健身广场,在“三八”妇女维权周、“禁毒日”、“人民调解”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的时候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快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的步伐,使廉政文化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每个方面,使廉洁观念深入人心,在社会上形成人人崇廉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育民作用,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争取每学期开展送法进学校的活动,一是上法制宣传教育课,二是发放“六五”普法中小学生教育读本,印制了25700本读本,保证三年级以上中小学生人手一本。二是要发挥宣传作用,积极创建群众参与防腐败的社会环境。凭借基层司法所、普法报等平台,利用法制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乡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外来务工人员法律保障、《监察机关举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扩大法律知识的影响面,为群众参与防腐倡廉工作提供社会环境支持。让群众明白一些法律知识,知道举报是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加入防腐败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党员干部本职负责,让群众自觉运用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群众自身安全感。积极宣传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果,让群众感受到社会环境对反腐的支持,逐步在社会上形成一定的反腐氛围。

2、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妥善处理投诉、举报、控告。健全协调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贻误工作的,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

3、发挥好社区矫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本单位社区矫正股要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在社区矫正期间,遵循社会管理规定,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对其进行思想上的教育、改造,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让他们真正认罪服法,并帮助其尽快、顺利回归社会,在走向社会之后不再重新犯罪。同时,运用一些因腐败而犯罪的罪行较轻微的社区矫正人员现身说法的方式,用犯罪人的亲自叙述来告诫广大群众,体现法律的威严。社区矫正工作对犯罪人教育改造质量的好坏,关系到社会及公众的安全,进而影响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因此,我们应该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在矫正犯罪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改革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营造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社会环境。

()加大防控力度,抓好本单位内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而更好的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1、继续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源头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韶关市浈江区贯彻落实〈韶关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惩防体系,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坚持“一岗双责”。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实现廉政风险体系建设工作的常态化。

2、不断加强和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继续巩固我局去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抵制“四风”,端正作风,严肃党纪,抓小抓早,及时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和存在的问题,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3、坚持从实际出发,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本单位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反映社会民生领域贪污、受贿、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要从重处理,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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