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意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18 10:1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意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旅游意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

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126号)精神,通过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切实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加快建设中国北方旅游胜地,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改善旅游消费环境

(一)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全面提升大连旅游品质,不断完善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全市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行社等相关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市本级和各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要建立旅游行业联合监督管理的常态化机制,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协作,担负起对旅游市场的监管责任,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检查,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超低价格恶性竞争、非法“一日游”等顽疾,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服务环境。出台我市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和精品旅游饭店、主题旅游饭店等地方评定标准。加快旅游诚信平台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体系。完善旅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公安局、城建局、行政执法局、交通局、质监局、物价局、工商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二)完善城市旅游咨询中心和散客集散中心服务功能。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建立旅游散客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旅游服务热线和在线咨询服务体系。在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域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等游客集中场所建设旅游咨询中心或集散中心,提供包括旅游基础设施、旅游公共信息、旅游安全保障、旅游便捷交通、旅游惠民便民、旅游宣传推广和旅游者权益维护等服务。在我市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提供旅游宣传品和相应咨询服务,并做好“一日游”等的旅游服务引导工作。完善旅游指引、旅游符号、旅游指示等道路、景区标识设置,加快手机APP、景区景点二维码和中、英、日、韩等多语种标识的应用推广。到2020年,实现全市重点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区、精品旅游线路的公共旅游服务全覆盖。(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大连港集团、大连国际机场集团、大连火车站,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三)加强连通景区交通和停车场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北部地区国道、省道等至旅游景区连接道路的建设。加快规划建设长山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旅游专用码头,积极推动海王九岛海上观光旅游线路并优先开通夏季旅游航线,加强各陆域交通与码头配套的集疏运体系建设,推动海岛旅游提档升级。新规划建设的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点要按承载游客容量建设停车场。现有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点要逐年增加停车位,到2017年,全市景区的停车位要基本满足游客停车需求。(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部门:市建委、港口口岸局、旅游局,大连港集团,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四)加快新旅游航线开发。充分发挥我市在东北亚地区的区位优势,完善国内航线网络,加密大连至国内一、二线城市的航班密度,提升航线通达性和辐射范围,提高直航航线比例。运用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促进更多航空公司开通经大连到东北腹地以及日、韩、俄等旅游航线。打造东北亚旅游中转平台,推动东北亚门户型旅游目的地建设。鼓励旅行社开展旅游包机业务,重点开通北美、欧洲、中东,特别是中东欧等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包机,逐步转化为定期航班。积极开展高铁旅游,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哈大、丹大等高铁沿线旅游产品开发。加强高铁与机场的有效衔接,打造空铁联运产品。(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港口口岸局、大连海关、大连国际机场集团、大连火车站、大连周水子边防检查站)

(五)推进旅游厕所配套建设。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到2017年,全市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50座,实现全市主要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集散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城建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二、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拓宽旅游消费市场

(六)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制定全市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计划,建立规范标准并在全市推广,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已开工的4个汽车露营地,到2020年,全市汽车露营地达到8个。(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体育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七)推进邮轮旅游产业发展。做好邮轮旅游发展规划,完善大连港现有码头和海港口岸通关基础设施。按照国际邮轮通关接待通行作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邮轮靠泊、签证、出入境口岸监管查验前置等具体工作,加强承接旅行社的通关服务指导,提升邮轮旅游服务功能,逐年增加停靠我市及由我市始发邮轮的数量。(牵头部门:市旅游局、港口口岸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大连海关、大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连海事局、大连边防检查站、大连港集团)

(八)培育游艇旅游大众消费市场。积极推进游艇旅游发展,合理规划和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开放海岸线和水域,完善游艇码头岸线规划、建设、验收以及许可的程序。鼓励发展适合大众安全消费的各类游艇,建设可供游艇安全运营的水域(区别泳区)开展游艇运营服务。规范开展东港、星海湾、小平岛、金石滩和长海等游艇码头的游艇旅游,推动老虎滩渔人码头游艇港及金渤海岸御龙海湾游艇码头建设。到2017年,初步形成游艇休闲旅游线路网络,培育游艇大众消费市场。(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规划局、港口口岸局、海洋渔业局,大连海事局、大连港集团、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九)发展特色旅游城镇和街区。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现代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到2020年,指导我市6-8家特色旅游城镇参与全国特色旅游城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的创建工作。推动我市旅游特色街区规模化、精品化、特色化发展,打造南山风情街、东方水城、老虎滩渔人码头、俄罗斯风情街、高尔基路咖啡一条街、中央大道、新星国际红酒美食街和太阳沟等若干条特色旅游街区。(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委、城建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十)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开发温泉、滑雪、滨海、海岛、山地、养生、汽车露营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重点推进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长山群岛旅游度假区、安波旅游度假区、龙门旅游度假区、香洲旅游度假区、平岛旅游度假区、将军石旅游度假区、西城国际旅游商务区等旅游集聚区建设,推进老虎滩海洋公园改造等一批旅游大项目。支持区市县和重点景区积极发展旅游演艺节目。科学筹划,促进全市主题公园规范建设和发展。到2020年,全市A级旅游景区数量达到55家,其中4A级以上景区23家。(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十一)壮大旅游装备制造业。认真贯彻落实六部委《关于促进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装〔2015331号)精神,鼓励游艇设计制造、旅游房车制造等旅游装备制造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邮轮等大型船舶、大型游乐设备的设计制造,大力培育具有自主品牌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等各类户外用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兼并收购国外先进旅游装备制造企业或开展合资合作。鼓励企业开展旅游装备自主创新研发,落实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政策。(牵头部门:市经信委,责任部门:市科技局、服务业委、外经贸局、质监局、旅游局)

(十二)开展“互联网+旅游”行动计划。整合全市旅游企业、在线旅行服务商和政府公共资源,建立第三方智慧旅游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为旅游企业提供精准营销服务,降低企业营销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在线旅行服务商合作,扩展移动端旅游服务能力,为旅游企业提供完善的移动端应用解决方案。积极推进大连智慧旅游电子会员管理平台建设,发行实名制电子旅游卡,为游客和本地居民提供优惠和折扣消费服务。积极支持大连度假租赁行业发展,推进与在线旅行服务商合作,提供高品质度假公寓在线预订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市4A级以上景区和重点乡村旅游单位Wi-Fi(无线局域网)、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大连通信管理局)

三、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十三)提升特色旅游商品。深入实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建立大连特色旅游商品名单,引导旅游购物消费。扎实推进旅游商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挖掘大连自然、社会、人文资源潜力,运用传统、民族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工艺,进行再创意,集中开发一批有代表性的“大连礼物”旅游商品。改造提升现有旅游购物场所,打造几个经营诚信、服务优质、旅游商品有代表性的特色购物街区。培育若干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加大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旅游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优质特色旅游商品进驻口岸、机场、码头等旅游购物区和城市大型商场超市,支持在线旅游商品销售。(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

(十四)丰富老年旅游产品。根据全国老年旅游发展纲要,规范老年旅游服务,鼓励开发多层次、多样化老年旅游产品。加大对养老旅游项目的支持,大力开发建设一批养老旅游项目,重点加快瓦房店香洲田园城、旅顺太阳沟等养老旅游项目发展。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举办非营利性乡村养老机构。调动老年人旅游积极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旅游业务,激发老年消费潜能。(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民政局、老龄办,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十五)引导研学旅行发展。指导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场所在内容设计、导游配备、安全设施与防护等方面结合青少年学生特点及需要,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规范和引导研学旅行活动。支持旅顺口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与我市大专院校(所)等有条件单位建立研学旅行基地,鼓励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大型公共设施、企事业单位等利用自身资源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支持铭湖旅游度假区等有条件景区建设国际夏令营、冬令营基地。继续推进我市院校与国外著名院校的研学交流合作。(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十六)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持续向海外推介我市接待条件成熟、接待经验丰富、医疗设施完备以及集医药康复、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加强对东南亚、俄罗斯等国家海外中医药健康旅游的宣传力度,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传统中医药文化走向世界。(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四、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开拓旅游消费空间

(十七)坚持乡村和海岛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挖掘乡村、海岛文化内涵,开发建设登山踏青游、农村体验游、温泉滑雪游、海岛海洋游、休闲观光游、生态游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旅游产品。继续办好国际大樱桃节、海钓节、温泉滑雪节、蓝莓节、樱花节等涉农旅游节庆活动,大力支持创办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好的旅游节庆活动。(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农委、文广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十八)完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重点加强道路、电力、饮水、厕所、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网络信息等相关旅游休闲配套设施建设。到2020年,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单位,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达2000万人次。(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农委、海洋渔业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十九)开展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引导并支持农民和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支持有条件的旅游项目创建国家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积极为返乡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和管理培训,计划3年内培训3000人次。鼓励文化界、艺术界、科技界等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到乡村进行创作创业。(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人社局、农委、文广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二十)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加大对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和庄河市及北部山区乡村旅游开发力度,积极引导水源地乡镇、工业基础薄弱地区发展旅游业,力争将旅游业发展成为当地支柱性产业。开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2020年前,在全市128个低收入村中选择20个有条件的村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当地约2万农民增收致富。(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农委,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五、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二十一)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将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严格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人社部门积极督促检查用人单位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旅游局,总工会)

(二十二)实行错峰休假。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旅游旺季和城市节庆活动期间,安排职工错峰休假。(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总工会)

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旅游投资消费持续增长

(二十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对境外游客购物离境、入境游客购物的退税政策。修订出台大连市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推动旅游专项资金在旅游宣传推广、规划编制、人才培养、重点项目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牵动引领作用。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加大对我市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线路和乡村旅游低收入村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让多彩的旅游丰富人民群众生活、助力大连振兴发展。(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农委、服务业委、地税局、财政局,大连海关,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二十四)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编制和调整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对重点旅游项目优先保障供给。对投资大、发展前景好的旅游项目,要优先安排、优先落实土地和围填海计划指标。积极支持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废弃矿山、边远海岛等开发旅游项目。对近海旅游娱乐、浴场等亲海空间开发予以优先保障。(牵头部门:市国土房屋局、海洋渔业局,责任部门:市建委、规划局、旅游局)

(二十五)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切实利用好《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1232号)明确的相关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做好金融部门与旅游企业的对接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发展旅游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旅游项目产权与经营权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探索通过相关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鼓励旅游装备出口,加大对大型旅游装备出口的信贷支持力度。(牵头部门:市旅游局,责任部门: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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