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精选】

时间:2023-05-19 12:10: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开展融资工作,切实保障和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重要作用,促进十三五期间各项城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财政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精选】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融资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开展融资工作,切实保障和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重要作用,促进"十三五"期间各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打造"影视旅游名城、经济文化强市、生态宜居东阳",现就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创新投融资体制,着力解决重大项目投资领域的资金等要素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树立有作为、有担当的责任意识,积极合理扩大融资规模,建立"科学合理,适度负债,促进发展"的理念;强化全市"一盘棋"的融资理念,建立"统盘考虑、资源共享、资金共池、各负其债"的融资机制;改变"临时用钱临时办"的工作惯性思维,逐步建立"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审批有流程"的融资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重点原则。合理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时序,加大资金要素对"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建设的重大项目、重点板块的保障力度。

2.坚持效益优先原则。以效益为核心,规范为前提,拓展各类融资渠道,注重多方沟通协商,开展多元化融资,有效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成本;增强融资资金的灵活性,适时建立"资金池"机制,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坚持风险可控原则。树立资债平衡理念,确保投融资公司资金平衡。要制定中长期债务管理计划,加强流动性风险监测,有效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4.坚持统筹协调原则。加强融资工作的领导,建立统一领导机构,优化办事流程和服务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整合各类国有资源,有效对接和执行融资政策,提高建设项目资金到位率。

5.坚持还款来源落实原则。在办理融资业务中,各融资单位应研究投资项目的投入产出,在项目实施中应注重抓好经营收入,谋划好还本付息的来源,落实还款责任主体。

三、主要目标

争取在3年(2016-2018年)内,基本形成保障有力、支撑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体系,为我市实施赶超发展提供金融要素保障。重点推动实现以下融资目标:

--增强资金保障能力,加大增量融资规模。力争3年内新增融资基本满足我市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需要。

--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融资结构,逐步提高5年以上长期借款比例至50%以上;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行企业债券;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对接落实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保险债权资金等基金投资,实现多途径、多方式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债务风险。

--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增强投融资能力。积极组建企业集团,打造若干规模较大、具有较强投融资实力的投融资公司,并实现公司的实体化运行。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充分发挥整合效应,实现资产向资金转化、存量向增量转化、投入向收入转化。

四、基本思路

为了扩大融资规模,促进东阳基本建设的持续发展,创新融资机制,推动政府投资项目融资主体由政府主导转向政府引导带动政府和社会资源合作转变;融资主体由政府融资平台向实体公司为主体的转变;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为主向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重转变;融资期限由中短期融资为主向中长期融资为主转变,以有效破解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工程资金瓶颈制约,切实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一)拓宽融资渠道

1.努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认真贯彻《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东政发〔201548号)精神,借鉴学习外地成功做法,完善深化细化管理办法,增加可操作性,在前期探索基础上完善滚动项目库建设,力争尽早破题,尽早推进一批示范性工程。

2.加快推进产业基金模式。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在城建、交通等领域积极推进产业基金模式,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引进"名股实债"的产业基金,发挥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3.优先开展政策性银行融资。及时关注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盯紧政策性银行的资金导向,选择好融资公司并及早包装审批政策导向符合、投资额度大的项目,积极申请上报,争取更多的中长期、低成本贷款。

4.争取开展各类债券融资。债券融资具有周期长,成本低优势,要继续加大发债企业整合力度,提升企业实力和信用等级,积极创造条件增加直接融资比重。

5.继续开展股份制商业金融机构项目贷款。按照资金需求,坚持多方沟通,注重控制融资成本,提高中长期资金贷款比重。

(二)健全和完善融资工作机制

1.建立融资计划管控机制。开展融资资金的三年滚动规划,形成融资"有准备、有计划、有节奏、有管控"科学合理负债机制,控制融资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

2.重视项目库建设。根据现行的政府债务管理政策,项目立项实施主体原则上由国有投资公司进行,市投融办参与项目计划的安排和立项方案的确定,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我市"十三五"规划及早开展各类政府性项目的前期工作,切实提高谋划水平,做好项目储备,建立项目库,认真编制重大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增强融资工作的计划性。

3.建立融资资金调剂使用机制。积极谋划融资"资金池",发挥好"资金池"的调节稳定作用。在符合上级资金管理使用规范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融资资金的集中统一安排、调度和拆借,适时建立统一的核算制度,设立国有投资公司、国有集团公司、单独项目的三级核算体系。市投融资办要会同市财政部门制订融资资金管理办法,合理把握融资节奏,科学调度融资资金,要加强对资金支付进度的审核,降低资金闲置率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确立企业为投融资主体的机制。加强推进平台公司实体化运作和国有企业整合、房地产统一确权工作,畅通融资工作渠道,为实施多元化、多层次融资打好基础。

5.完善风险管控机制。财政部门要从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角度注重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做到资债平衡。对于投融资公司为主体的融资债务,市投融资办要会同财政部门落实融资主体的还款责任,督促各投融资责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决算进度,加快投资向资产转换进度,做大资产规模,确保融资的可持续性。对于融资资金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要明确财政的补助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要有计划开展融资工作。各投融资责任单位要合理预计年度项目支出,科学测算各项收入,认真编制年度资金收支计划。对需要进行融资的,要提出年度融资计划报市投融办,市投融办要对资金收支计划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融资计划的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并汇总报市政府审批。年度融资计划审批后,由市投融办负责跟踪督促落实。

(二)要严格融资业务的审核审批。全市融资业务实行统一审核、审批。投融资企业及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融资业务的内部决策机制,对融资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在与金融机构充分沟通基础上,提出融资项目具体方案(应包括融资金额、期限、成本、保证措施、放款计划、还本付息来源和责任主体等),报市投融办审批。重大融资项目和涉及调整融资计划的融资项目报市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要加强对融资工作的协调。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的传递机制。市投融办要积极主动协助各投融资企业加强与金融机构等的沟通联系,解决各类难点问题,优化融资方案。

(四)要加强对融资单位的考核管理。市投融办要适时制订融资工作考核办法,落实融资工作主体责任,提出具体奖惩措施,提高融资单位工作积极性,鼓励融资单位控制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融资工作。市投融办要根据融资单位资金预算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及时汇总全市投融资计划执行情况和困难、办法,并不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市投融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政府投资融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融资工作各类重大问题,解决各类难点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投融办主要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和国有企业建设项目融资业务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服务,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调研起草,编制报批全市年度融资计划,管理审核国有投资公司的建设性项目的融资业务等。发改部门主要负责投融资项目立项与前期审批工作。财政部门在市投融办的指导下主要负责政府性债务的具体管理等。国资部门主要负责国有企业资产的整合、提升,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管。国土和规划等部门主要负责投融资项目涉及本部门职能的审批。各融资主体主要负责投融资计划上报,资产整合,项目包装送审,金融机构对接洽谈,融资资金的使用和还本付息等。

(三)加强投融资机构的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创新产品培训会议,邀请业内专家、专业机构对国有企业和项目业主进行辅导,提高融资业务水平。各投融资项目主体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并落实一至二名精通财务知识、金融业务、本行业专业的人员,负责投融资的业务联系。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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