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渝北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复核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19 14:4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复核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新一周期工作安排和新修订的指标标准体系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35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渝北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复核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渝北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复核活动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

复核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新一周期工作安排和新修订的指标标准体系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35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创建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县创建活动新一周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复核活动,总结和检验2011年我区成功创建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以来取得的实际成效,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最新要求,持续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建设,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新修订的指标标准体系要求。通过复核活动,建立完善有利于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积极开展土地资源的集中利用、复合利用、立体利用和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高效利用、循环利用,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新机制,不断提升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发挥模范区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树立成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典型;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全民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传递国土资源管理正能量,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社会共识。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整体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宏观调控作用,探索与城乡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多规融合”,达到相衔接、相统一、相协调。

(二)落实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和速度;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特殊保护,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严格执行“先建备补、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耕地占补平衡方式,确保全区耕地实现挂钩补充、占补平衡;积极引导建设项目有效开发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少占或不占耕地;进一步挖掘企业用地潜力,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统筹规划,防止盲目重复建设,避免过度超前浪费土地资源;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建房向村民聚集点集中,坚决落实国家有关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优化用地结构,提高用地效率。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重庆市工业用地公开交易办法(暂)》的规定,提高建设用地准入门槛,有效调控用地规模和标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场镇闲置土地整合开发,扎实开展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工作,切实提高用地效率,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土地。创新城市建设理念,积极探索符合临空都市区功能战略的城市建设用地新思路、新办法,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拉大城市空间,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四)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执法监察。积极构建土地共管责任机制,坚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强化区、镇(街道)、村三级监管网络,探索建立执法监察网格化,进一步完善动态巡查、网格监管、跟踪督查、群众有奖举报、违法案件督办、部门联动、共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不断强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做好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坚决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用地,坚决制止未批先用、边报边用、少批多占、非法转卖土地等违法行为发生。

(五)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模式,建立节约集约资源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共同责任机制等相关制度,形成一套有效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做好资源利用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发挥联动作用,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机制,完善案件查处机制,切实提高查处效果,保证节约集约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国土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积极探索土地要素市场配置和土地供应差别化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确保后续资源的持续永续利用。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及启动阶段(20155月)。制定复核活动宣传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建立复核活动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学习掌握复核活动指标体系,落实复核工作专项经费,召开复核活动动员会,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复核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营造浓厚的复核氛围,全面启动复核活动。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56-7月)。按照复核活动实施方案和最新指标标准体系,各镇街、有关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逐项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具体措施、具体指标,确保达到复核活动考核指标要求。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8-10月)。对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考核方法和最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复核活动自查工作,形成复核活动书面总结材料,并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及系统数据录入,做好迎检准备。同时,认真总结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建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复核活动,既是对我区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推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复核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复核活动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工作,各司其责,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我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建立渝北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复核活动协调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国土分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区统计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审计局、区政府法制办、渝北新闻社、区广播电视台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由区国土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详见附件)

(三)深入宣传,扩大影响。加大复核活动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舆论和广大市民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复核活动影响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阶段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相关信息及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跟踪进展情况,及时将有关信息及资料报区复核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复核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创建办。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建立公告制度,将开展复核活动的指标标准体系、操作程序和动态管理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告。建立督导制度,对达不到复核活动指标要求的实行清单督办、限期倒逼整改,对符合复核活动指标要求的加强监管,提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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