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案】长丰县特殊教育提升实施计划2015—(精选文档)

时间:2023-05-20 08:2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长丰县特殊教育提升实施计划(2015—2017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长丰县特殊教育提升实施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长丰县特殊教育提升实施计划2015—(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长丰县特殊教育提升实施计划2015—(精选文档)



长丰县特殊教育提升实施

计划(20152017年)


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长丰县特殊教育提升实施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特殊教育提升实施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合政办〔2015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行没有排斥、没有歧视的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视力、听力残疾教育相对集中,特殊教育类型更加完善,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17年,全县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县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他类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重点任务

1.提高普及水平。建立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系统,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在抓好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的基础上,向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延伸,提高残疾人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比例,不断完善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

2.改善保障条件。依据国家要求,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学校学生不足100人时,参照普通学校教学点标准按100人执行公用经费预算。建立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实现特教学校在校生生活费(2500/生、年)由县财政承担并直接划拨到校,切实提高资助水平。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水平。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护理和医务人员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加大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3.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开展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培训,落实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支持学校开发校本课程,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对普通中小学特教班、随班就读工作的专业指导和示范辐射作用。

二、具体措施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以乡镇(区)为单位,建立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系统,逐一录入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和家庭情况,制定就学具体方式和办法,落实责任学校和责任人员,做到全覆盖、零拒绝。适合进入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优先安排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设立特教班。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县教体局要会同县残联等部门统筹资源,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和救助范围。

(四)扩大残疾学生接受教育机会。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学前教育项目实施,合理布局部分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入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或扩大现有学前教育规模。积极扶持和规范民办康复机构开展学前教育康复,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矫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探索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培训课程内容体系,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五)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及以后不低于生均每年6000元,财政条件允许可逐步提高。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一并纳入财政预算。在此基础上,对经依法鉴定符合条件的3-18周岁孤独症学生(幼儿)给予专项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000元。学生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县财政每年安排促进全县特殊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各乡镇(区)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康复、劳动和职业技能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六)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县特殊教育学校功能建设,保证有能力全面接收本地残疾少儿入学。到2016年底,县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能满足办学规模和类型需求,并完成自身和部分中心校资源教室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积极推进县特殊教育学校开放办学,通过“外联内引”提升办学水平,辐射指导全县随班就读。结合残疾学生实际,大力发展培智教育,接受智力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支持各乡镇(区)中心校办好普通学校特教班,集中接受本地符合条件的智力残疾儿童。支持县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乡镇(区)中心校特教班接收孤独症儿童。重视公、民办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机构建设。加大部门协作,整合专业资源,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康复和保健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七)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3号)要求,配齐配足县特教学校(特教班)教职工,配备专任教师及必要的医疗康复技术人员。2016年底前实现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师生比不低于1:4,其中培智教育不低于1:3,实现“一堂双师”目标。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人数较多的普通学校参照上述编制标准,根据接受残疾学生人数适当增加教师编制。

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提高10%,并按基本工资的20%发放特教津贴,不断提高特教教师待遇。坚持“特教特办”,特教从优原则。在交通费、艰苦补贴、公租房等我县出台的所有教育优惠政策上,体现特教优先享受。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人员,以及送教上门的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的相关医务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及相关评先向特殊教育倾斜,同等条件的特教老师优先。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附属幼儿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审和考核评价等要符合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其中招聘教师应设置学校面试关和试用期。

将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能力纳入到全县普通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内容。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2016年底前配合市教育局完成全市第一轮校长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和特教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全员培训任务。

(八)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培训和校本研修,整合与开发地方课程资源,探索制定师生教学考核体系和教学具体目标。改革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重视和加强学生品格教育及能力培养,注重学生潜能开发,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定期交流活动的制度。县教体局要将特殊教育纳入教研工作内容,配备特殊教育专职或兼职教研员。大力加强融合教育研究和指导,开展特教班、随班就读工作总结,加强特殊教育教研网络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学水平。将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为全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面向全县定期开展特殊教育业务指导、师资培训、教育科研、教育咨询等活动。

三、组织领导

(九)加强统筹规划。坚持“特教特办”,对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权利、增加残疾人家庭福祉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把特殊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本着重点扶持的原则,切实履行办好特殊教育、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责任。按照本实施计划要求,各乡镇(区)和县直各部门要制定好提升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经费投入,合理配置特教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推动我县特殊教育体系完善和质量提升。

(十)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全县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卫计委、编办、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特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重大政策的制定。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发展特殊教育各项任务。各乡镇(区)要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十一)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认真开展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特殊教育教师师资配备和专业化水平、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以及保障水平等作为主要指标,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开展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专项督导,督导结果纳入对乡镇(区)教育职责考核内容。

(十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的集中报道和各种爱心活动的举办,加大特殊教育宣传力度,在全县形成支持特殊教育、尊重特殊教育教师和残疾人教育工作者的舆论氛围。每年县政府对在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推荐访问:长丰县 特殊教育 提升 【教育方案】长丰县特殊教育提升实施计划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