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意见】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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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意见垫江府发〔2015〕21号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增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支撑,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现就加强科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牢牢把握科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意见】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科技意见】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工作意见



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意见


垫江府发〔201521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增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支撑,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现就加强科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牢把握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已成为世界发展大势。“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抓住当前难得发展机遇,突破自身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培育区域竞争优势,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创新,关键要靠科技力量。要在新一轮竞争中不落伍、不出局,全县上下必须紧跟发展步伐,深挖发展潜力,在科技创新中激发新状态、推出新举措、实现新作为,让科技创新成为经济提质增效、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托和动力源泉。

(二)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战略定位,以“科学发展、富民兴垫”为总目标,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为方向,以培育创新主体为核心,以建设创新平台为抓手,以推动研发创新和应用示范为落脚点,深化改革开放,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氛围,集聚创新资源,大力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切实增强创新驱动力与产业竞争力,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

(三)主要目标。2020年,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科技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科技创新活力大大增强,建成全市创新驱动示范县。

——创新投入明显提高。到2020年,全社会R&D经费占地区GDP比重达到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1.2%以上。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培育科技型企业30家以上,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25%以上,新建市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5家以上,各类科技服务平台5家以上。

——创新绩效明显提升。2020年,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每年递增10%以上,万人有效专利拥有量达到30件,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3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达到25%,科技进步贡献率60%以上。

二、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

(四)引领优势产业跨越发展。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组织从源头创新到成果产业化的全链条协同创新,突破和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推动一批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应用示范,做大做强钟表计时、汽摩零部件、铜材加工等特色产业,扶持培育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推动科技与文化融合,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视听等科技文化产业,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发展。抓住“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发展机遇,重点推进两化融合、节能降耗、质量提升、安全生产、“机器换人”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应用示范,加快推进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动装备制造、汽摩零部件、精细化工、建筑建材、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大力实施技术改造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资金资助、贴息等方式,建立支持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支持重点行业、高端产品、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强化新兴科技手段应用,注重新兴业态培育,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增强对制造业的服务支撑能力。

(六)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围绕3+2”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精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凸显“重庆粮仓、都市菜园、花果之乡”战略地位。加强与西南大学、市农科院、市中药院等合作,发挥其技术优势,大力开展良种繁育、生产管理、加工工艺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培育发展粮油、蔬菜、花果、水产、中药材等现代农业科技园区,打造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选派科技特派员团队,建设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培育形成“一镇一特”、“一村一品”的区域特色。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加强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创新应用,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

(七)提升生态环保科技水平。突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发展定位,紧扣“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在污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环保材料研发、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等方面,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建设一批应用示范工程,整体提升我县生态环保水平。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推广应用一批共性技术,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推进。加快建设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形成生态环境监控体系。

(八)加快科技融入社会发展。将科技创新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贯穿各个行业之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和持续健康发展。在交通、运输、水电气供应等市政管理和医疗、教育、气象、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商务、旅游、文化、通讯等社会服务行业,大力推进科技成果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加快公共信息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实施一批智慧城市示范项目。实施卫生医疗公共服务工程,发展以电子病历、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为核心的诊疗技术共享平台,支持企业开发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和数字医院系统,与生物医药、中医中药、医疗器械等协同发展,形成大健康产业体系。大力实施科技惠民示范工程,加快医疗卫生领域科技成果的综合集成、示范应用和推广普及。加强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推广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三、夯实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九)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从培育主体入手,启动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发展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注重以“后补助”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大政府对中小微企业产品及服务的采购力度。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加强小微企业政策宣传,吸引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科技人员和个人发明者等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十)大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鼓励企业调整发展战略和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完善产品、服务和信息流等体系,全面创新产业组织、产品、经营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活力和动力的新业态。推进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融合,大力推广企业资源计划、制造执行、供应商关系和客户关系管理等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以物流信息化、能源管理智慧化为代表的智能化管理试点示范。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普及卓越绩效、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加快商业模式创新,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引导企业从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从提供设备向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从提供单纯产品向提供整体方案转变。探索政府支持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机制,商业模式创新纳入县级科技计划予以支持。

四、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十一)加快建设创新园区。依托“一园四区”,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构筑完整产业链条,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建筑建材、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等产业,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依托现代农业园区,着力开展粮油、蔬菜、花果、水产等农业实用技术应用示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精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加强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园区要素聚集功能和“大孵化”功能,完善研发、中试、检验检测和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平台,促进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等要素优化配置,使园区成为我县科研成果应用示范的重要基地。

(十二)推进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着眼产业培育,统筹布局、系统推进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优化存量、扩大增量、提升质量,构建“金字塔”型创新体系。采取“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方式,大力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在钟表计时、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粮油制种等领域建设一批企业法人性质、独立实体运作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企业采取自建、合建、并购、收购等形式,加快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各类研发机构。对在县内建立国家和市级科技平台的企业,由县财政分别一次性资助20万元、10万元;对成立法人性质的科研机构,由县财政一次性资助10万元;对县内认定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对未建研发机构的企业,在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可实行“一票否决”。

(十三)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依托维安创新创业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创新载体,建成科技管理服务中心和科技服务市场,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信息系统,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辅导功能,用好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与交易云服务平台,为社会创新创业提供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各类服务。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商务楼宇、仓库、机关办公场所等载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星创天地等新型孵化模式。引进培育一批从事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转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对获得认定的市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专家大院,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

(十四)完善产学研用创新体系。围绕工业6+2”特色产业和“3+2”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技术需求,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科技开放格局,拓展科技开放合作深度和广度,大力集聚基地、项目、人才等创新资源。支持企业与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理工大学等高校,与中科院重庆研究院、市科研院、市农科院、市畜科院等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在先进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引进一批新技术和新产品在我县产业化应用示范。支持我县钟表骨干企业牵头建立全市性钟表计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企业加入全市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办好“百名农学博士重庆垫江行”和“百名专家库区(垫江)中小企业服务行”等活动。

五、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招人聚才并举,以技术入股、项目合作等形式,多渠道引进一批科技型领军人才、高端技术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加快形成高质量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县内高层次人才作用,积极推荐地方人才升级为市级和国家级人才。推动县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县挂职、兼职,与我县高层次人才进行互动交流,为我县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大力举办人才对接洽谈会,延揽急需人才。

(十六)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培养“双师型”人才,定向培训一批符合我县产业需求的实用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和县职业学校、县外职业院校共建实训基地,建立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办学模式,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实训为主的教学方式。实施企业家培养计划,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复合型企业家。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型人才。建立创业辅导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六、着力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十七)大力推进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把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一批核心技术产品作为科技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以重点战略产品和重点产业化为目标的重点研发专项,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方式,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科技金融支撑,对接国家和市级科技计划,引导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采取“后补助”方式,同时加大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执行力度,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端产品。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对县内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和一、二等奖的科技成果,由县财政分别给予主要完成单位5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补助;对县内获得市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科技成果,由县财政分别给予主要完成单位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对认定为市级高新技术产品的补助1万元。

(十八)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完善“县级—园区—镇街—企业”四位一体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完善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贯彻工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开展企业专利清零行动,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深入企业辅导,优化企业专利结构,培育企业专利管理人才。调整优化专利资助政策,资助重点向发明专利、企业专利、国外专利倾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司法保护、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侵权行为查处力度,并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十九)积极开展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名品、名企、名家”工程和“十百千品牌培育工程”,加强品牌企业资源库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品牌创建奖励办法,引导企业制定品牌管理体系,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品牌管理咨询、市场推广等服务。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通过市场化运营,创建国内外知名品牌。建设品牌文化,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树立品牌消费理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

(二十)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强化标准化工作的引导和扶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内外先进标准来改进产品质量,建立企业标准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同科研院所合作,开发新产品,建立相关质量保证体系,确立生产良好操作规范,做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促进贯标工作,推动咂酒、牡丹、石磨豆花等县内行业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发挥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掌握标准话语权的标准创新优势企业。大力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通过推进标准化生产、出台行业标准等方式,加强科技在各领域的广泛运用,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七、切实增强科技工作的保障能力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全县科技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技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使科技工作务实推进。进一步完善科技进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科技投入等指标纳入考核内容。

(二十二)加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财政科技投入,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专项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本《意见》所列相关科技奖励、资助、补助资金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单列预算。R&D等科技三项费预算支出达到《重庆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要求,科普经费投入达到科普示范县要求,专项科技奖励、资助、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予以保障。认真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般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2%以上。积极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鼓励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担保机构、科技租赁公司等金融专营机构;鼓励银行积极发放科技贷款,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用好政府产业投资股权引导基金和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法律、会计、评估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

(二十三)完善激励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大力推进技术资本化、人才股份化,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所得收益可按不低于5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鼓励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人才给予股权或期权。用好用活国家和我市人才政策,完善我县人才激励措施,对携带高新技术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在经费、土地、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完善人才项目“绿色通道”和“全程代理”等服务机制,研究制定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配套措施。对引进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增加和优化众创空间建设所依托的路、水、电、气、讯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基础硬环境,加强行政审批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软环境建设。

(二十四)深化科技改革。调整财政科技投入方向和支持重点,优化投入结构,更多投向能够产业化的科研项目。改变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更多采取“后补助”方式,与研发成果转化率、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和R&D经费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以及专利拥有量等指标挂钩,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对政府用于扶持、支持企业的资金以及招商引资中给予的政策,逐步从补助生产或建设方式向补助企业搞研发创新或购买研发创新成果方式转变。逐步将补助方式向研发机构引进、科技研发平台和科技服务平台认定、科技与金融结合等方面拓展。创新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更多地从成果转化率、新产品销售收入等经济社会效益方面开展评价,从论文、著作、专利、软件、产品、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管理创新以及经济效益等多维度进行评价。

(二十五)营造社会氛围。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日等科普宣传活动,开展创新方法培训,加强学校创新教育。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和创客产品大集、创客活动周等活动,搭建创客与企业家、投资人和创业导师的互动平台。认真组织开展科技奖励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励,大力表彰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科技政策、科技成果、典型人物、创新企业等,形成全县上下共同推进科技工作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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