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案】邕宁区教育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1 17:2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区教育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邕宁区教育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邕宁区教育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区教育局全面推进政务

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0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为南宁市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营造“三个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总体要求

2018年,基本建立全城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考核标准;到2020年,全城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比较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比较完善,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机关的一种行动自觉,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公开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行政行为更加透明规范,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参与度不断增强,成为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搭建起政民互动平台,汇众智定政策抓落实,有效解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政务公开总体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内容

(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令第58号)和《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发展重点规划(计划)、教育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教育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众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即时通讯工具等渠道,以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将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在上报草案时一并说明,在政策解读时向社会公布。(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二)推进教育重要会议公开。试行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教育重要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于涉及义务教育学区划片、中考招生考试改革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民生问题,应当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相关会议制度由各股室、各有关部门先行探索制订。在制订教育重要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局办公室;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三)推行决策执行情况公开。推进教育决策执行和结果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招生工作等重大教育政策、财政资金预算决算信息、教育项目和工程实施情况及结果。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四)推进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审批服务指南、基本流程、审查细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拓展门户网站监督举报专栏,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配合城区法制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五)推进教育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指导各直属单位修订和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公开机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各项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制定各直属单位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方便群众和师生办事。(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股室,各学校)

(六)规范依申请公开。成立依申请公开办公室,成员由各股室负责同志组成,依申请公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加强对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优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在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加强与政务办、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依法解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七)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我局名义印发的的政策性文件,制订股室、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的,我局为牵头部门的,要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发布。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微信等手段,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执行口径、操作方法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难点、目标任务和落实的措施等。建立健全专家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组织政策参与制定者、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做好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教育发展政策和改革措施,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八)扩大公众参与。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在线征集、来信公开等政民互动栏目功能,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搭建新型政民互动平台,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创新公众参与模式,扩大公众参与模式和范围。积极搭建多样、便捷的政民互动平台。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日、电视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九)加强媒体运用。跟踪掌握舆论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运用媒体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早阐明事实真相、观点主张、政策举措。对教育重要会议活动、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做好发布工作。不断增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服务公众的功能。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加强媒体之间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政务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十)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认真梳理甄别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的不予公开事项,及时调整更新。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股室、二层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城区教育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城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文庆担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梁敏担任,成员由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对外公布工作机构信息。领导小组每年至少专门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股室、各学校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好落实,按程序按要求报送政务公开信息。

(三)强化考核。将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年度教育工作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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