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甘南县城镇分散供热锅炉房撤并整合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5-22 17:45: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城镇分散供热锅炉房撤并整合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我县城镇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根据省市关于撤并整合分散供热小锅炉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甘南县城镇分散供热锅炉房撤并整合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甘南县城镇分散供热锅炉房撤并整合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城镇分散供热锅炉房撤

并整合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我县城镇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根据省市关于撤并整合分散供热小锅炉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3)和《黑龙江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为依据,认真落实省市大气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加快撤并整合分散供热的小锅炉,彻底解决城镇小锅炉能源利用水平低、热效率差、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等问题,为推进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县集中供热项目投资5000万元,新安装80吨锅炉1台,新建换热站4个,改造换热站2个,新铺设一次供热管网1.5公里,改造老旧二次供热管网10公里。到2017年年末前,完成县城区24个分散供热锅炉房、38台小锅炉的撤并整合任务和所有单管循环老旧楼房的分户改造任务,实现城镇集中供热全覆盖。  

三、时间安排

515日前,完成分散供热小锅炉的调查摸底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城镇现有分散供热小锅炉、管网及其构筑物进行资产评估,为制定分散供热小锅炉撤并整合政策提供基础数据。

520日前,完成并网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完成资金储备和锅炉、换热机组、管件等定制工作,为实施并网做好准备。

725日前,将并网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召开分散供热小锅炉撤并整合工作会议,具体安排部署撤并整合工作。

920日前,完成换热站建设、锅炉安装、管道施工等工程建设,分散供热锅炉房所带负荷全部与集中供热管网连接。

930日前,完成管网注水和供热设施的调试工作,做好各项供热准备,保证1010日正常开栓供热。  

四、政策措施  

(一)妥善处置分散供热小锅炉、管网及其构筑物。根据原分散供热小锅炉业主的意愿,可选择集中供热企业整体回收,也可以选择自己留用。其中,选择集中供热企业整体回收的执行评估价格;选择自己留用的,可以改建或改变其它用途,但不得扩建,相关部门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县住建、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工信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规定,对排放不达标且拒绝撤并的小锅炉坚决依法强制取缔。

(三)鼓励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大力推广地源热能、水源热泵、电蓄能、燃气等新型供热方式。稳步推进远程抄控供热计量改革。

(四)被撤并整合的供热企业或个人,债权债务自行承担。热用户欠缴热费的,接收企业应当协助原供热企业进行清缴。  

(五)建立联合办公制度,对被撤并整合的供热企业或个人进行锅炉房改造、改变房屋用途或拟转项经营的,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六)被撤并整合的分散供热小锅炉房,有供水二次加压设备的,需运行至1010日。其间如市政管网具备供水能力,则由自来水公司接入市政供水管网,保证居民饮用水正常供应。

五、相关要求

(一)要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积极通过会议动员、政策措施交底、发展形势分析等,使被整合的小锅炉经营者认清小锅炉撤并整合是节能减排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而赢得社会支持。

(二)要坚持依法行政。本次撤并整合分散供热小锅炉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的具体行动,是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进行的,符合撤小并大原则,各部门要提高对分散供热小锅炉撤并整合工作的认识,进而增强信心,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严格按照供热专项规划依法推进撤并整合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撤并整合方案以及每一个环节的进展情况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

(三)要强化协调配合。本次撤并整合分散供热小锅炉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相关部门必须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负责,勇于担当,合力推进。县住建局要认真做好综合协调和信息沟通工作,并负责组织集中供热企业严格按照我县城镇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对城镇24个分散供热锅炉房和38台小锅炉进行依法取缔,其供热负荷切割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热源、换热站和一、二次管网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保证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停止对拟撤并小锅炉的检测,并负责办理被撤并小锅炉的档案注销手续;县住建局、财政局负责做好资产评估工作;县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土地转用和改建规划审批等手续;县城建处负责办理道路挖掘手续,并组织落实好路面恢复工作;县城管大队负责协调解决换热站及管道建设过程中的清障工作;县公安局负责作好突发治安案件的处置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县城镇分散供热锅炉房撤并整合工作,经县政府研究,成立甘南县城镇分散供热小锅炉撤并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丁泉宁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吴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丛洪君  县政府副县长

        郭圣耀  县政府副县长

        韩锐峰  县公安局局长

 员:叶久江  县住建局局长

        孙彦省  县财政局局长

        刘学贵  县环保局局长

        刘越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金库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世钢  县国土局副局长

        刘    县信访办副主任

        李洪飞  县城管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叶久江担任,副主任由县住建局纪检书记宋清源担任,成员由物业办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撤并整合分散供热小锅炉房的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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