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差评实施方案为推进全县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广西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差评实施方案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龙胜县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差评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县妇幼健康服务质量
差评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县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广西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差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16〕16号),结合我县实际,从2016年1月1日起县卫生和计划生局对全县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质量差评警告,为做好质量差评的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两纲》《两规划》目标值、县级绩效考核指标、龙胜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等要求,依托《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季度“差评”,加强和规范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基本原则
(一)目标管理原则。依据《两纲》《两规划》目标值、县级绩效考核指标、龙胜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等要求、妇幼健康服务项目要求,设定差评考核要素,实时评估项目管理成效,提高服务质量。
(二)精准评定原则。依托《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报表的考核要素进行精准评定,提高各乡镇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主动性。
(三)质量监管原则。依托《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质量监管,提高录入率、准确率、及时率、完整率。
(四)逐级“差评”原则。按照“自治区评市、市评县、县评乡,乡评村”的层级差评机制,上级评下级,逐级传递,促进“差评”制度落到实处。
三、“差评”方法
差评标准依托《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两纲》《两规划》目标值、县级绩效考核指标、县卫计局工作要点,对各乡镇的各项妇幼健康服务指标进行季度“差评”;对各录入机构的“录入率、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进行季度“差评”。 “差评”结果分“优秀、合格、差评”三个档次。
(一)时间叠加评估
第一季度为1月1日至3月31日、第二季度为1月1日至6月30日、第三季度为1月1日至9月30日、第四季度为1月1日至12月30日。
(二)逐级分析评估
每季度分析评估一次,县级负责评估所辖县和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乡级负责评估所辖社区、村屯。各乡镇根据自己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对村级的质量差评方案,比如活产数的上报、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上报情况、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等,各乡镇可根据平时与村医的合作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差评方案。
(三)结果叠加评估
每季度进行一次“差评”评估并予以结果通报,“差评”结果实行叠加政策,以最后一次“差评”结果作为全年绩效排名依据。
四、“差评”范围
(一)质量“差评”
1.县直医疗保健机构“差评”指标。
出生缺陷发生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婚前检查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剖宫产率、产筛补助率、新筛补助率、听筛补助率。参考国家、广西两纲目标值、广西绩效考核目标值和2015年全区数据,将“差评”指标值划分为优秀、合格、差评三个档次。
2.乡级“差评”指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住院分娩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补助率、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补助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儿童访视率。参考国家、广西两纲目标值、广西绩效考核目标值和2015年全区数据,将“差评”指标值划分为优秀、合格、差评三个档次。
(二)机构“差评”
机构差评主要考核县医院、保健院产前检查、产前筛查地贫筛查、分娩登记、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出生缺陷、叶酸、婚前医学检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体检等指标的录入量、录入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考核乡镇卫生院的儿童体检、产后妇女访视、5岁以下儿童死亡、产前检查、育龄妇女死亡等指标的录入量、录入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
五、结果应用
对“差评”实行综合评估,包括每个季度妇幼健康服务项目质量监控评估结果和妇幼健康服务指标评价结果。对于获得“差评”的乡镇,给予“差评”通告,按结果叠加原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成立妇幼健康服务信息质量差评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项问题,进一步加强质量差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1.质量“差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县卫生计生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监督执行、检查实施和做好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工作。
组长: 刘美玉 县卫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 侯启元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员: 蒙银青 县卫计局妇幼股股长
刘彩玲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荣兰芝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梁凯春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廖金福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陈海妮 县人民医院信息员
廖丽斯 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员
2.技术指导小组。
技术指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各乡镇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提供有关妇幼健康服务信息指导,承担培训任务,参与监督评估指导。
组 长: 刘美玉 县卫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 侯启元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 员: 蒙银青 县卫计局妇幼股股长
刘彩玲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荣兰芝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梁凯春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廖金福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蒙 勤 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石修映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蒋荣利 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
邓丽娟 县妇幼保健院妇保科主任
梁运忠 县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
吴代优 县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主任
陈海妮 县人民医院信息员
廖丽斯 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员
梁娟娟 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员
余全艳 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员
(二)明确分工职责
1.县卫计局:负责对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的全面管理与协调,按季度通报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各乡镇妇幼健康服务信息质量差评结果。
2.县妇幼保健院:配合县卫生计生局对妇幼健康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逐级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监督管理,负责定期分析各乡镇妇幼健康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妇幼健康服务指标评估。
(三)强化监督评估
县级卫计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妇幼健康项目质量监控评估和妇幼健康服务指标评价。对本地区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核查,定期组织开展信息漏报、重报等情况的专题调查,对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修订,减少错报、重报及漏报,提高数据信息质量。将妇幼健康服务信息质量差评的监督评估指导工作与日常的妇幼健康信息监测质量控制相结合,每周利用《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监督检查县级不少于4次,乡级每天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