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方案】梧州市林业局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2 19:15: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局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解决“先照后证”改革后出现的市场监管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梧州市林业局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梧州市林业局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局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解决“先照后证”改革后出现的市场监管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广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桂证办发〔2015138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梧州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加快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与权力相对应的监管责任,推进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监管的公正透明。

二、基本原则

(一)职责法定。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依法监管、规范监管、有效监管。

(二)责任明晰。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已梳理的本部门行政职权和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明确与权力相对应的监管责任,全面履行监管职能。

(三)协同监管。加强横向协同,构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协同配合机制,实现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责任无盲区。

(四)社会共治。提高行政监管透明度,公开监管的内容、程序、方式、结果等信息,将监管工作置于公众监督之下,防止监管缺位、错位或越位。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促公正,着力构建公平公正的监管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沟通完善与工商部门信息联动共享机制。按照《意见》和《方案》的要求,与工商部门沟通确定信息联动共享机制,配合工商部门履行“双告知”职责,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联合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向工商部门提供涉林后置审批事项工商登记注册申请人的告知信息,并明确工商部门将相应企业的登记注册信息同步告知林业审批部门的方式途径。逐步完善林业审批部门与工商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实现信息无缝对接,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顺利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两个名录库。以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中四项(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审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证核发)涉林审批事项为契机,建立健全涉林企业和执法检查人员两个名录库,并尽快扩大到包含所有涉林审批事项的企业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推广林业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机制建立数据基础,并为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及林业综合执法等制度措施有机贯通做好准备。

(三)合理设定“先照后证”涉林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明确监管责任。按照权责法定、依法行政的原则,制定“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方案,结合“先照后证”涉林审批项目的企业数量、每项“先照后证”涉林审批项目的年审批量等相关因素,合理确定事前、事中和事后不同阶段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频率,并逐一落实“先照后证”涉林审批项目的监管责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各阶段“先照后证”涉林审批事项目录见附件)。

(四)做好信息公示工作。按照《意见》和《方案》要求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梧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梧州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涉林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检查结果等信息。

(五)积极配合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积极配合与工商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探索建立监管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按照我局法定职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管风险监测研判,进一步提高我市林业市场监管水平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四、工作要求

(一)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定期检查和事后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管,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有效预防主体违法经营。

(二)引导行业自律,推进诚信建设。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坚决落实到位,告知相关职能部门一律不再审批,严禁以其他名义变相保留。市林业局相关科室站根据事项性质、内容和要求,加强对中介从业行为的监管,加快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行业组织,推进诚信建设。

(三)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公众举报受理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各种方式,反映市场主体违法经营问题,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形成监管合力。及时受理、处理公众投诉举报,依法为举报人保守秘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曝光典型案件,形成舆论压力,震慑违法行为,制约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监管责任。各科室站要深刻认识“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落实监管职责,杜绝扯皮和推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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