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制度】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

时间:2023-05-22 19:30: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反对“四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力度,规范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对象暗访暗查的工作对象为县、乡镇两级地方政府及其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制度】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

【安监制度】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四不两直”

暗查暗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反对“四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力度,规范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对象

暗访暗查的工作对象为县、乡镇两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梧州市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含人员密集场所)。

二、方式方法

暗查暗访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做法。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采用现场检查、人员询问、材料查阅等方法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的情况下,临时通知相关部门陪同。

三、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

(二)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开展行政执法、推动依法治理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情况;生产作业现场用工组织、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落实情况;设备设施检维修作业记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通过操作工人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岗位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五)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行政执法指令、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事故调查处理和吸取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举报情况。

(六)需要暗查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四、组织方式

一是局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人员和专家组成暗查暗访小组;二是局业务科室、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暗查暗访小组。对综合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检式暗查暗访,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作业场所现场职业卫生等领域进行常态化暗查暗访。

五、工作制度

(一)暗查暗访制度。暗查暗访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应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和上级部署要求增加暗查暗访频次。暗查暗访由一个或多个科室、由3人及以上人员组成。

(二)案件移送制度。对暗查暗访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立即依法进行查处,并跟踪监督落实;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通告并移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负责督促落实整改。

(三)情况报告制度。暗查暗访组每次组织暗查暗访均要形成工作情况报告,每月向局办公室报告案件查处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涉及行政处罚的案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办理并形成案卷。对暗查暗访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及时报告本级政府进行挂牌督办整改和依法严厉打击治理。

(四)通报曝光制度。对暗查暗访中发现的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严重违法行为,经局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在主流媒体或部门网站公开曝光。

(五)责任追究制度。对暗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导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暗查暗访组要切实提高暗查暗访工作质量,事前要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确定暗查目标,突出检查重点,明确任务分工,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二)现场检查。要深入相关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对有关工作措施落实和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录音、摄影或摄像记录,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能现场作出处理决定的,要立即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其他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的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加强跟踪督办。

(三)通报反馈。暗查暗访结束后,暗访组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县、乡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市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四)督办整改。暗访组要健全暗访暗查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请辖区政府依法取缔关闭;对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约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所在地辖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举一反三,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暗查暗访时要携带摄影或摄像工具设备、个人防护装备,保障暗查暗访工作顺利开展。制定的暗查暗访工作计划,要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保证暗查暗访工作的严肃性、实效性,且必须严格保密。必要时,可带媒体记者参加。

(二)坚持“零容忍、严执法”,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凡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暗查组要依法严厉惩处。

(三)要充分发挥安生生产专家作用,加大现场隐患和问题排查力度,提高证据搜集能力,真正找准问题、查实隐患。

(四)暗查暗访结束后,各暗查暗访组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并通报被检查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需要曝光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单位,报请局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后实施。暗查暗访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暗查暗访组将暗查暗访报告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领导,各业务科室负责跟踪隐患整改,并将报告电子版送办公室备档。

(五)暗查暗访人员进行检查时要携带证件,规范言行,注意形象,进入危险作业地点、环节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维护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推荐访问:梧州市 工作制度 暗访 【安监制度】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