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东丰县落实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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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落实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5〕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东丰县落实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东丰县落实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完整)



东丰县落实定向精准调控稳

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5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领导组织

为全面保障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织。由县长郑一明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经济局、经合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人社局、卫计局、地税局、国税局、统计局、社保局、住房公积金办、人民银行、金融办、国土局、水利局、综合执法局、文广新局、民政局、消防大队、气象局、供销社、供电局、农电局、石油公司、水源供水、各乡镇等4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发改局要加强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做好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

二、责任分工

(一)确保重点企业稳定生产。把稳工业作为稳增长的重中之重,加强工业经济运行协调,全力破解各类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的预期目标。针对部分重点行业生产下滑、部分骨干企业停产半停产的实际,逐户企业研究落实启动和恢复生产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重点推进鑫达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充分发挥重点产业的支撑作用,推动冶金、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等主导产业和梅花鹿等特色优势产业的骨干企业满负荷生产,积极组织企业间产品互采互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分层次、分专项开展产需衔接和产品推介活动,提高企业的产品销售率。加大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实施柔性引才计划,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难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落实省里出台的玉米深加工行业补贴政策,从201541日起,在国家出台竞购临储玉米加工补贴政策前,对玉米深加工企业给予临时补贴政策,每加工1吨玉米补贴150元,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部门:经济局、财政局、人社局

(二)执行工业用电优惠政策。全面执行省政府出台的工业用电奖励政策,即基础电量以2014年确定方案为基础,适度扩大奖励范围,奖励标准由0.1/千瓦时提高到0.12/千瓦时。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重新核定用电补贴基数问题基础上,鼓励企业自备电厂多发电、多用电,争取企业新增自发自用电量享受国家各项基金补贴。积极争取直购电试点工作,跟踪推进鑫达钢铁、东丰铁合金等用电大户开展电力市场交易,借鉴省内相关园区直购电试点经验,主动探索适合本区域发展的园区直供电交易模式。严格执行《吉林省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吉省价格〔201556号),自2015420日起,全县“大工业供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1.5分钱,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4.8分钱”。

责任部门:发改局、经济局、供电局、农电局

(三)提高生产要素供给能力。强化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加快推进“气化东丰”项目建设,在20159月份四平—白山天然气管道工程具备通气条件后,力争12月份完成主管线和部分支管线铺设任务。增加普通柴油和国IV柴油并行销售站点,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禁止城区和高速公路范围内销售普通柴油。进一步优化通行环境,完善交通运输体系,千方百计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责任部门:发改局、住建局、石油公司、交通局、经济局

(四)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扎实推进“营改增”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要求,落实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其在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政府性基金,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棚户区改造、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就业创业、服务贸易等各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从201531日起,失业保险费费率由3%统一下调至2%,其中单位缴费1.5%,个人缴费0.5%。对未参保的小微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适时适当放宽参保缴费政策,促其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

责任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社保局、住建局、消防大队、气象局、水利局

(五)支持工业项目投产达效和企业纳入规模统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纳入规模统计专项行动,对符合“四上”标准的企业要及时入库,做到应统尽统,为“四上”企业入库提供绿色便捷通道。加强对成长型企业的指导和培养,做到科学审核、积极推动、应进必进、应统必统,不漏掉一户企业。推动新进规模企业释放产能,对2015年工业项目达产达效并纳入规模统计的工业企业,以事后奖补方式给予支持,所需资金从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列支。

责任部门:经济局、统计局

(六)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要坚持把产业集群发展作为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战略举措,通过不断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和竞争优势,打造一批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发展。重点依托梅花鹿产业园规划、低碳产业孵化园规划、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推动冶金铸造园、梅花鹿产业园、低碳产业孵化园、中小企业孵化基地等“三园一基地”建设,以基地建设带动产业集群发展。以鑫达、铁合金等企业为依托,着力推进冶金铸造产业集群发展,打造规模宏大、产业集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铸造产业基地。以诚毅车桥、洲海科技、黎明汽配等企业为重点,加快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发展。以华粮生化、金城谷物、鹏翔牧业等企业为龙头,加快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以食用酒精生产、绿色种植、养殖(屠宰)、品牌销售为主的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链。以东丰药业、睿康生物等企业为基础,加快梅花鹿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推进梅花鹿系列药品和保健品的开发和“东丰梅花鹿”品种繁育的推广。

责任部门:经济局、发改局、开发区

(七)加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低碳产业孵化园、西城区基础设施、白云新城基础设施、那丹伯镇区路网、大阳镇基础设施、东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开发区污水管线)、东丰县公路大修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东丰镇城市道路维修工程、东丰县乡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9个重点工程。

责任部门: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经济开发区、大阳镇、那丹伯镇、横道河镇

(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对于商业性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按照低于基准利率标准执行。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个贷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提高实际可贷款额度,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贷款的组合贷款、父母与子女互用互贷等业务。实施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继续推进一次性处理无籍房工作,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年底。充分发挥住房建设规划调控作用,不断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合理审批城市中心区域内的商业开发项目,不搞大拆大建式的开发建设。鼓励开发企业参与城市危旧房屋和大板楼改造。严格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48号令)有关规定,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避免出现“烂尾楼”问题。对讲诚信、守规矩的开发企业,在资质升级、政策享受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提供支持帮助,保护开发企业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加快香槟庄园、臻典华庭小区、绕盈河西和县医院南棚户区改造等工程开发建设进度。

责任部门:住建局、国土局、住房公积金办、地税局、人民银行

(九)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力争利用2-3年时间,完成现有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坚持净地置换,缩短建设周期,解决原地征收、就地安置带来的动迁难、开发建设周期长和过度费不断增加等问题;坚持政府回购,异地安置,满足居民回迁需求,消化商品房市场库存量;坚持科学摆布,集约用地,节约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切实解决因地质因素无法原地建房造成的回迁房源不足问题。坚持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突出重点难点,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征收地块,科学制定征收计划,有序有效地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制定出台我县购买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施办法,鼓励并支持回迁居民购买期房或存量商品房,满足棚户区居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同时,抓紧完善独立工矿区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进入全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试点范围。

责任部门: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

(十)丰富服务业新业态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加快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孵化,支持应用电子商务实现创业和再就业,实施有针对性的电商培训,鼓励传统商贸企业网上开店,实现“店商与网商”的有机融合,壮大我县网商队伍。立足我县梅花鹿、农民画和特色农产品优势,重点支持县供销社电子商务公司等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东丰昌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民间资本开展电子商务。依托我县被全国供销总社确定电子商务示范县为基础,积极争取列入全省电子商务县行列,努力争取一户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确保实现一个乡镇电子商务进村目标。

责任部门:经济局、政府办、供销社、各乡镇

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年内重点实施公共信息基础平台、智慧健康、电子商务等三个重点项目,确定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和运营模式,搭建基础数据库平台;完成智慧健康基础融合平台,实现平台服务、平台总线、平台接入,将县级医院、基层医院等各个医疗机构数据进行融合共享;实现县内各行业产品集中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

责任部门:住建局、政府办、经济局、卫生局

大力发展旅游业。按照“创新思路,发展旅游循环经济,打造生态旅游精品”的规划思路,积极构建南照山鹿乡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扎兰芬围民俗文化园、三合欢乐谷、东丰县秀水温泉度假山庄、寒葱顶子国家森林公园、大顶子山(秫秸垛顶)自然风景度假区为代表的度假旅游胜地;打造以梅花鹿、农民画为代表的文化旅游区;以覆盖各乡镇的山庄、水库、农业生态项目为主线,建成以自驾游营地、徒步露营、休闲垂钓、果蔬采摘观光、冰雪娱乐项目为特色的健康休闲观光基地。

责任部门:文广新局、综合执法局、沙河镇、小四平镇、住建局

(十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贯彻落实“定向降准”政策措施,对有核心技术、有成熟产品、有市场订单、有增长潜力但缺资金的“四有一缺”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逐户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强化政银企保合作,进一步实现金融与中小微企业深度融合,加强金融资金与企业有效对接,用专业化服务破解企业融资瓶颈。逐步增强担保公司实力,扩大担保规模和“助保池”融资规模,力争在我县新成立1户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不断创新融资渠道,加大融资服务工作力度,积极争取省工信厅进一步增加助保金规模。充分发挥振兴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作用,积极推行低费率担保,增加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规模,积极争取省财政厅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提高担保行业风险控制能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全面对接,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责任部门:财政局、人民银行、金融办、经济局

(十二)扩大资本市场融资规模。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方式融资,创新直接融资模式,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大力扶持和培育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不断提高金融支持发展能力。积极引入保险资金,利用债权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建设。以国家开展企业债券品种创新为契机,争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停车场等专项债券试点,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发展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工程建设公司、城建公司的BT(建设—移交)项目回购款,融资租赁公司的租金收益,路桥企业的路桥收费权,城建公司的排污费收入,旅游景区的门票收入等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或项目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鼓励地方法人银行争取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域外银行争取将县内信贷资产纳入总行资产证券化包。跟踪国家、省地方法人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政策,条件成熟时,适时推进我县地方法人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

责任部门: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发改局、经济局、住建局、交通局、文广新局、综合执法局、民政局

(十三)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推进PPP项目,灵活运用BOO(建设—拥有—运营)、BOT(建设—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等模式,加大对PPP项目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研究建立补贴机制,给予适当补贴。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提高资源使用效能和建设、运营效率。开展项目示范,加快推进东丰县天然气综合利用、城区供水备用水源影壁山水库枢纽工程、南照山鹿乡文化旅游产业园、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项目建设。在非经营性公益事业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快文化、图书场馆等项目建设;对已建成项目可进行PPP模式改造,成立特殊目的公司,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资产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经营。

责任部门: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水源供水、文广新局

(十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紧紧围绕我县钢铁、医药、梅花鹿、农民画等优势产业,通过邀请知名学者开展专业论坛、参加博览会等方式,扩大东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借助央企民企吉林行活动,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平台,谋划、吸引和推动项目。继续参加省、市组织的“走出去”、“请进来”等招商引资活动,为县域经济发展增添活力。全力推进鑫达钢铁公司与中铁和中钢、东丰药业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等企业合作。推进青岛昌盛100兆瓦光伏农业科技园区等项目建设。积极提升引进项目落地配套能力和项目甄别能力,完善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加强投资强度、投资回报率、建设周期等方面的督查考核,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加大对重点进出口企业的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在进出口中遇到的困难,确保重点企业进出口实现稳定增长。

责任部门:经合局、经济局

(十五)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依托中小企业孵化园、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培育和申报工作,进一步扩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总量。不断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支持。

责任部门:发改局、经济局、人社局

(十六)深入推进生物质能产业发展。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发展生物质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42号)和《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规定》(吉政令〔2014244号),我县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加快推动中粮生化聚乳酸包装制品项目建设,突出市场监管,全面抓好“禁”塑工作。

责任部门:经济局、发改局

(十七)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粮安工程”建设项目。新增仓容建设,抓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任务,积极争取粮食物流节点建设。加快推进清龙米业、利丰谷物、众城粮食、鑫源米业等粮食仓储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农业局、发改局

注:责任部门中涉及多个部门的,第一个部门为牵头部门

三、保障措施

全县各相关部门,对我县涉及到的17项精准调控政策,要做到政策意见全面分析,落实方案精准制定。落实过程不打折扣、落实过后彰显成效。同时,不断跟踪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落实方案,为精准调控经济增长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意见确定的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对涉及到多个部门协同落实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全力组织实施,并抓紧组织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配合部门要给予全力支持。各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报送分解任务实施方案。发改局要及时协调解决《意见》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跟踪各部门对《意见》的落实进展情况。各部门对于能够让利于民、造福百姓、促进发展的政策要保证落实不打折、不走样。对我县可以争取的试点示范项目,牵头部门要立即组织谋划,制定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努力使更多的试点示范项目落户我县。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结合目标任务,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深入细化各项目标,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县政府将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动态反馈机制,通过深入实地开展督查调研,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稳增长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三)强化舆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促进稳定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把“稳定经济增长”专题宣传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加强新闻策划和宣传,切实做到宣传报道有声势、有力度、有影响。要积极主动向上级媒体供稿,展示我县稳增长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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