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规划】东丰县实现5500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5-24 15:05:04 脱贫攻坚 浏览次数:

东丰县2016年实现5500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的首战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精神,加快我县精准脱贫攻坚步伐,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规划】东丰县实现5500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民政规划】东丰县实现5500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东丰县2016年实现5500农村建档

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的首战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精神,加快我县精准脱贫攻坚步伐,确保完成和实现脱贫攻坚年度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责任分工,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完善精准扶贫机制和脱贫攻坚政策体系,以贫困群众增收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线,深入实施“五个一批”精准脱贫措施,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到2016年末,计划实现现有18个省级贫困村中7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现行标准下5500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总任务13310中的41.32%)。(详见附件)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抓好脱贫攻坚开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新时期脱贫攻坚的重要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讲话,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战略要义。深入到农村、农户和田间,宣讲党的政策和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把握政策,提高参与精准扶贫积极性。创新扶贫开发方式,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彻底转变思想观念,革除“漫灌”思想,强化“精准”理念,明确“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面理解贫困人口脱贫含义,不能简单以贫困线确定脱贫销号人口。抓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编制,细化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举措,谋划一批扶贫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加快项目建设,坚持特事特办,确保尽快达效。相关部门要突出脱贫攻坚重点,制定“十三五”专项规划。要着力推进“1+N”脱贫攻坚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加大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投入,促进帮扶对象加快脱贫。

(二)优选脱贫路径,突出工作精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要求,按照“五个一批”精准脱贫路径,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靠精细的工作,切实促进“精准”落地生根。全力推进帮扶措施精准到位。强力推动一户一法、因人施策。各项政策措施和其他形式帮扶措施,要与脱贫规划相对应,与贫困人口脱贫相挂钩,每个项目、每笔投资都要与贫困人数相结合,每项措施投入多少资金、多少人受益、谁受益,都要清晰准确可查。积极推动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依据脱贫时序和现有低保标准,实施差异化提标,确保低保适时跟进,发挥精准脱贫底线保障作用。教育脱贫要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个别因突发性灾难致贫的贫困人口,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帮扶脱贫,扶贫资金项目要落实到户到人。着力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按照脱贫任务、脱贫时序,筹措安排、统筹使用专项扶贫资金,财政发展资金要坚持以产业开发类项目为主,80%上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用于精准扶持脱贫人口。以工代赈资金要重点投放到贫困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解决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其他帮扶资源也要体现精准扶贫原则。

(三)以乡村为单位,实施规模脱贫。按照“全面启动、联动投入、滚动实施”的方式,全面启动18个贫困村脱贫工作,贫困人口数量相对较多的贫困村,以村为单位实施精准扶贫开发项目;贫困人口数量相对较少的贫困村和零散分布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整乡(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充分发挥专项扶贫资金引导作用,整合其他相关涉农资金联动投入。年度安排到村到乡(镇)的项目资金规模,根据村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程度、项目带动能力等因素确定。计划实现2016年年底7个贫困村脱贫,2017年年底6个贫困村脱贫,2018年底年底5个贫困村脱贫。提前完成脱贫任务,可对脱贫进度进行适当调整。

(四)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硬件”短板。基础设施是贫困村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脱贫攻坚必须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县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标准、资金筹措、惠及能力等方面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调度、年底有结果”,及时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要全面提升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贫困村交通“四项”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电网改造、自然村通信和互联网建设,为贫困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五)持续壮大扶贫特色产业。坚持集约化、市场化、精准化产业发展方向,顺应市场和产业需求,持续做强112”产业扶贫体系。因地制宜选定产业项目。立足县域农业产业发展基础,结合各村产业优势和区域优势,重点支持发展食用菌、绿色蔬菜、瓜果、稻米等特色种植业,梅花鹿、牛、羊、鸡等多种养殖业,带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努力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项目投入规模要根据带动贫困人口数量确定。强化项目带动能力。采取股份合作、集体经营、企业带动、联户经营、委托管理、承包租赁等形式多样的产业扶贫方式,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受益度和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贫困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政府扶持资金等入股到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坚持开发式产业扶贫,不能以为贫困户购买种子、化肥等简单帮扶形式代替项目开发式扶贫。推动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扩大财政扶贫资金转为经营性资产比例,通过股权量化到户的形式,发挥集体组织作用、专业户带动能力,使贫困户作为经济组织成员,确保长期分享入股收益。鼓励村集体资本、新经济体资本与扶贫资金融合实施项目,优先保障贫困人口持续受益。

(六)强化包保帮扶。紧紧围绕《关于在全省脱贫攻坚战中实施千个单位包村、万名干部包户、百万党员参与帮扶的方案》提出的“省级领导带头包保、省直单位和党员干部重点包保、市(州)直单位和党员干部定向包保、县(市、区)直单位和党员干部兜底包保”的工作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包村落户。严格驻村帮扶工作队制度,选调得力人员驻村帮扶,对身体弱、脱不开、帮不上的干部要抓紧调整。驻村干部要不断提高帮扶能力,当好扶贫政策的宣传员、精准脱贫的指导员、扶贫项目的辅导员、帮扶资金的监管员、扶贫成效的检验员。引导受帮扶单位和贫困户牢固确立自力更生、自强自立的思想。“帮扶”不是大包大揽式的全包,不是单纯给钱给物上项目,帮助明晰发展思路等智力投入也是帮扶。

(七)强化探索,以创新增活力、添动力。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方式、内容、措施等方面,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稳步推进贫困退出机制。按照省统一制定的具体退出办法,依据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有序推进。贫困人口退出按下达的任务落实(见附件),年初要锁定目标,年底做好销号出列;贫困村严格按退出标准出列,各乡镇确定的年度计划报县备案。开展重点工作考核考评。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重点引导扶贫资金使用精准、管理规范、效益提升。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抽检力度。积极探索扶贫新业态、新形式。推动金融扶贫,加大商业银行扶贫力度。积极推动电商、光伏、金融、生态等扶贫试点。积极探索开展股份合作、集体经营、企业带动、联户经营、委托管理、承包租赁等形式多样的产业扶贫形式。建立清晰的利益联结机制。无论采取哪种带动形式,都要建立健全制度,确保与贫困户利益实现精准链接。采取法律约束、社会监督等措施,通过资产抵押、投保等防风险手段,保障贫困户在扶贫项目中真正受益。

三、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紧迫性。严格落实“省统筹、市县落实、乡村管理”的工作体制,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相关行业部门要密切配合,自觉履行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扶贫开发职责,打破“平衡”观念和一般抓落实的做法,围绕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合力开展扶贫攻坚。

(二)加强资金项目监管。要加大财政投入,精准地用到贫困人口脱贫上。下大力量抓好使用和管理等重要环节,目标锁定在精准脱贫和规范化管理上。要明确资金项目分配使用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做到全程可追溯。科学安排脱贫时序,超前谋划资金使用方案,保证资金到位接得住、用得上、见效快。适应新形势、新情况需要,抓好存量资金清理,调整使用在精准脱贫上。2014年及以前年度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结转资金,截止到201671日项目仍未启动实施的,省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继续用于专项扶贫。要坚持资金项目管理招投标、公示公告、资金报账、项目验收等制度,在阳光下运行项目和资金。要加大资金项目检查、审计、监督力度,从严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挥霍扶贫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依规处理责任人。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广大干部要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担当起攻坚拔寨的重任,遇到问题不回避,碰到难点不退缩,特别是“精准”问题,要真正在解决问题中推进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下到项目建设点,下大力气研究制定项目带动机制办法,绝不允许出现扶贫资金未精准落实到贫困人口的问题。“精准”是难点,也是广大干部带动群众攻坚的重点。要加快项目审批和资金下达进度,加快各项工作节奏,抓住农时,抓住基础设施建设季节,确保扶贫项目早落地、早施工、早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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