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防城港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24 19:00: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率,确保快捷、高效完成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自治区住建厅下达的棚户区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防城港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防城港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率,确保快捷、高效完成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下达的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根据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全面完成、质量保证、确保棚改安置对象能按时入住”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棚改任务在2017年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基本原则

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统筹兼顾、完善配套,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的原则。按“权力下放、责任下放”、实行项目建设资金总包干原则,做到“三个到位”,即安置人数到位,质量保证到位,时间节点安排到位。

三、工作职责

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开通“绿色通道”,通力合作,切实完成各项任务。

(一)市直及相关部门职责

1.市发改委职责:

负责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批及相关工作。

2.市住建委职责:

1)对列入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快速规划选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证件;

2)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项目建设的工程和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联合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督促建设单位对棚改项目的综合验收。

3.市国土资源局职责:

负责拟定棚户区改造土地供应政策,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的上报、审批和供应;指导、协助项目业主优先办理建设项目用地一切手续及做好相关工作。

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职责:

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责任状签订后第一时间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与自治区住建厅做好对接,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和精神,做好信息汇总、报送进度等工作;

2)负责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程进度监督检查和情况动态监管,并及时对存在推进缓慢、不按标准(详细标准见附件一)建设、虚报或谎报工程进度等问题的项目进行检查通报;

3)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等工作。

5.市财政局职责:

负责落实市本级项目配套资本金;负责资金审核拨付、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财务活动监督、优化资金使用流程等工作;负责市本级、市区共建项目中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审核(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及城区的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由城区财评中心评审)。

6.市征地办职责:

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模式进行会审;对征地拆迁资金使用进行监督;负责牵头组织市住建委、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两城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对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的安置对象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工程建设等进行综合验收。

7.市审计局职责:

负责对市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已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的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决算)审计工作,跟踪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8.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责:

1)负责向国开行广西分行提交借款申请材料、上报项目用款计划、进度、偿还贷款本息等相关工作;

2)负责与自治区住建厅、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城建投资集团、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签订《广西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金使用五方协议》;

3)负责与广西城建投资集团签订《资金使用转借合同》,并按期支付融资管理费、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4)负责做好汇总并上报各子项目还本付息计划并按期还本付息,确保按期偿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

5)负责做好优化资金使用流程的指导,加强指导两城区政府做好资金使用审核;

6)负责做好中心区安置小区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工程建设进度。

9.供电部门职责:

1)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用电报装(包括临时基建施工用电及正式用电报装审批);

2)负责配合做好项目涉及供电线路迁移;

3)负责对供配电设施及一户一表进行入网检验及抄表到户(资产不接收)。

10.供水部门职责:

1)负责棚改项目供水方案编制,项目用水报装审批,落实资金后负责实施;

2)负责项目涉及供水管网迁改方案编制,施工用水报装审批,落实资金后负责实施;

3)负责棚改项目安置区内管道布置及一户一表方案编制或审核,落实工程资金后负责施工安装及后期的维护管理。

(二)两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

1.两城区政府职责:

城区政府为实施棚改项目(防城区14个、港口区12个)的直接责任主体,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棚改工作的副区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所有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包括项目初步选址、资金使用、征地拆迁、棚户区建设、组织群众回建、项目验收以及涉及棚改的所有工作。

1)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以及项目的申报、审查,并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及项目建设需要,及时梳理项目,并向上级申请调整;

2)督促本城区项目业主单位按贷款计划筹集项目资本金,负责资金使用审核、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申报调整资金使用。按人均安置成本上限原则,实行项目建设资金总包干,超出总建设资金包干部分的费用由城区政府负责,并按照项目的规划面积来安排安置人数;

3)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控制费用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及时编制月度财务报表,项目竣工后,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组织实施工程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4)制定还本付息计划,及时督促项目法人单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按照协议确保项目实施主体的还款信用;

5)负责棚改项目开工建设、土方平整、基础开挖、“三通一平”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

6)负责协调建设项目供水、供电的安装及管理;

7)动员督促群众加快回建安置房屋,保证群众“拆得了,搬得出,住得入”、确保项目按投资计划和时间计划完成,群众按时入住;

8)城区政府的其他职责部门对应市直部门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做好相关工作。

2.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防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职责:

1)两城区城投公司分别作为两城区对应项目业主,负责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及项目需要办理的一切手续;

2)负责对应城区各棚改项目的具体建设;

3)负责按有关程序和要求申请、使用资金、偿还贷款本息等;

4)负责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移交。

3.港口区征地办、防城区征地办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片区征地工作现场指挥部开展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安置具体工作;

2)负责收集、上报棚改项目征拆、安置材料,申请、划拨棚改资金,对棚改征拆资金使用进行督促管理;

3)组织棚改对象户的具体安置协议签订;

4)协调相关部门涉及棚改项目的其他工作。

四、资金使用

(一)项目建设费用(不包括征拆费用)实行总包干原则,具体方式如下:

1.新建设的安置项目(包括未动工、未审批在内),按人均安置建设成本控制在40000元以内(含人均800元的建设管理费),适用于统建超深基础、统建公寓加商铺、统建天地楼的项目建设模式。

2.正在实施建设的项目:

1)统建超深基础的项目,按照附件2核准的人均安置成本来实施;

2)属于统建“公寓+商铺”的项目,人均安置建设成本控制在48000元以内(含人均800元的建设管理费);

3)属于统建天地楼的项目,人均安置成本控制在43000元以内(含人均800元的建设管理费)。

(二)用款审批实行城区政府总负责,严格审核,专款专用。在国开行广西分行指导下,按照优化后的相关用款审批流程、用款申请表及棚户区贷款资金支付要素申请用款。

(三)资金申请审批流程和手续由城区政府负责。项目之间资金调整由两城区调整可研并做好实施方案报国开行广西分行同意。同时实行预备金管理制度,单个项目政府兜底部分的成本控制较好,如果有结余,则结余部分的40%纳入总预备金;如果不足,则从总预备金中由两城区政府在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范围内调剂使用。

五、工作要求

2017年是棚改项目建设的冲刺时期,是棚改任务完成的最后一年。为确保任务完成,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全力完成棚改各项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棚改工作提到工作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责任单位部门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加强协调,真抓实干,按时完成任务。

(三)加强项目量化管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项目量化管理制度。一个项目建立一套实施方案,倒排工期,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量化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

(四)提高棚改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率。要突破棚改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工作难点,解决项目征迁存在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无障碍施工;加快调整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确保资金有效使用,提高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率。

(五)加强联合督查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棚改办、市海湾办等相关部门进行督查,制定督查方案,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做到每月到现场督查一次,通报一次。对完成任务的实行进行表彰,对完成任务不力的要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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