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凭祥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25 13:35: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凭祥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凭祥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9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我市冬季和春季大气污染特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协同联防联控,下移监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舆论跟进宣传,严格奖惩机制,解决一线问题,通过严管、严查、严考、严惩等严格防控措施,确保今冬明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到2016331日结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确保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进一步下降,圆满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以城区为重点,辐射各镇,以扬尘和烟尘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为治理重点,通过全面防控,加速推进,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狠抓扬尘和烟尘治理

1.抓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规范城市建筑工程施工。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落实建筑工程土方、建筑材料、建筑垃圾、驶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及施工工地道路的防尘措施,物料、渣土、垃圾等纵向输送作业的防尘措施。防治拆迁施工场所扬尘污染。各类施工工地在冬、春季停工前要严格落实好苫盖等各项扬尘控制措施,严把渣土运输准入关、道路运输关和污染处罚关,强化渣土“挖、堆、运”全过程监控,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行为。

2.抓好道路扬尘防治。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冲洗力度。细化冬、春季道路扫保方案,坚持湿法作业,确保中心城区和重点地区、主干道和重点道路机扫水洗的每日至少6次,遇不利气象条件时,要立即进一步加大道路机扫水洗频次。严格执行渣土运输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城市渣土运输车辆要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密闭运输,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要加强对渣土运输的执法监管。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立体绿化,采取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防尘措施。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铺装、硬化或定期洒水以保持道路积尘处于低负荷状态。

3.抓好堆场扬尘防治。对于煤炭、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应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进行存储,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对于装卸作业频繁的原料堆,应在密闭车间中进行;对于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进行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等抑尘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材等,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对于露天堆场场坪、路面,码头及货运堆场,采取场地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

4.抓好控制生活垃圾废气污染。禁止露天焚烧,推广经济实用的多重垃圾焚烧装置和安全填埋技术,减少垃圾处理对大气的污染。规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作业程序,及时覆盖作业区域,缩小作业面。加强垃圾填埋场沼气的收集处理,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尾气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5.抓好城市餐饮油烟污染。合理确定市区内禁止露天烧烤范围和时间,加强管理和执法,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露天烧烤行为。加强夜市露天餐饮经营的清理整顿,未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利用城镇集贸市场或周边空地排摊设点进行烧烤、煎炒等夜市餐饮经营;对已获批的露天夜市,必须规范烧烤、煎炒集中加工场所,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加强餐饮油烟监管,督促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6.抓好秸秆禁烧。禁止秸秆焚烧,制定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资源化,尝试开展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组织开展禁烧专项检查行动,加密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点。严禁乡镇及农村区域在垃圾临时堆放点就地焚烧或使用简陋焚烧生活垃圾。加大农村有机沼气化处理项目实施力度,实现农村有机垃圾就地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严格林业种植及农业垦荒管控,大力推行科学环保的清理林地-整地-造林-控草抚育的经营方式,坚决杜绝全垦炼山行动。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加强秸秆焚烧监控,组织力量,强化宣传引导,严防随意露天焚烧秸秆。

7.抓好烟花爆竹禁放。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5号)和《关于印发崇左市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崇政办电〔201514号)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

(二)狠抓机动车污染治理

1.加强机动车管理。开展城市机动车“黑烟”专项治理行动,对冒“黑烟”机动车实施严厉处罚。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落实黄标车限行措施,开展限行区域交管执法。

2.严格机动车及油品标准监管。严格执行《关于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和转入登记手续。严格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核查,达不到排放标准车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严肃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的企业,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全市范围内销售的汽柴油达到国四标准。

(三)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开展工业烟粉尘治理。加强环境执法监察,整治污染排放不能达到国家新发布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锅炉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工业窑炉,实施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稳步提升烟气除尘效率。10/小时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兆瓦以上在用热水锅炉,必须按标准规定时限完成达标改造;10/小时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兆瓦以下在用热水锅炉,必须在20151231日前完成达标改造。对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水泥粉磨的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大型煤堆、料堆、港口码头要实现封闭储存或采取防风抑尘措施。原材料、产品须密闭贮存和输送,装卸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尘。

2.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201512月底前,对全市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完成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按期完成环保设施检修和药剂储存工作,确保环保设施全部稳定高效运行。

3.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崇左市大气污染防治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函〔201511号),做好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基本淘汰10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医院、学校需保留的除外),禁止新建20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10/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大力推进“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建设,对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的一般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技术改造。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加快推进现有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淘汰。

(四)狠抓不利气象条件应对

切实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逐日、逐周、逐月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发布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信息,根据预警等级,妥善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凭祥市大气污染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组织实施今冬明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工作沟通协调、监督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每月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综合考核小组,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工作方案,成立相应机构,对本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控,督促各镇落实监管措施,限时办结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通报的问题及交办的工作任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考核排名。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调度指挥。采取现场会、推进会、通报会、督办会等形式,及时开展调度,研究解决阶段性问题,通报督查考核情况,反馈通报办结及问责情况。二是问题转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进行转办,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置。三是预警应急。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开展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每天对气象条件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提早做好污染应对准备。四是协同联动。各部门联动联防,成立由环保、工信、公安、住建、城管、交通、质监等部门为成员的综合执法组,随机联合查处大气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调度平台,对空气质量异常情况和大气污染行为做到早发现、早调度、早查处、早反馈,第一时间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

(三)强化责任追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考核,跟踪督办重要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领导班子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环保一票否决;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及个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过错问责暂行办法》追究责任。

(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站、报纸、广告标语等多种形式对今冬明春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参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各有关单位要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五)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安排1名工作负责人和1名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系,负责汇总单位牵头工作情况,并将每月工作情况形成报告于月底前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24384,邮箱:pxhb65@163.com),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报送组长、副组长,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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