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价格管理制度4篇

时间:2023-07-16 18:50: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价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价格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监督制约的物资价格管理体系,确保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价格真实反映市场动态,供应价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价格管理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价格管理制度4篇

价格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价格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监督制约的物资价格管理体系,确保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价格真实反映市场动态,供应价格合理稳定,内部物流有序高效。根据《关于成立XX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及《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办法》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和专项工程的物资采购与供应价格;内部多经企业采购与供应价格。

第三条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价委会办公室”)是集团公司价格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集团公司物资价格的政策研究和监督考核,定期发布物资价格信息。

第二章采购价格管理

第四条采购价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是招标采购的物资,原则上以招标价格作为采购的最高限价;

(二)公开比价采购的物资,以比价结果作为采购的最高限价;

(三)没有招标比价的物资,由采购部门公开询价,以询价结果作为采购价。

第五条建立健全物资价格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构建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的物资价格管理体系。

第六条在物资价格信息平台没有开发之前,物资公司每月定期向集团公司价委会办公室上报物资采购计划。价委会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其采购价格。

第七条物资公司必须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价格内控体系,每季定期把物资采购情况,包括采购物资品种规格、采购形式、采购价格、供应商等,报价委会办公室,接受价委会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未实行集中采购供应的单位,市场自购物资要实行公开比价采购,价委会办公室将定期对其采购物资发票进行检查审核,对发票单价高于当时市场平均价格的,经落实没有特殊原因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实行供应商定期报价制度,集团公司逐步实行供应商准入制。供应商把供应XX集团公司的物资,每月定期一次性进行网上报价,作为采购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此项作为对准入商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条价委会办公室通过对供应厂商走访、市场调研、网络查询、供应商报价等方式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健全物资价格信息资源库,不断加强对供应部门采购价格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价委会办公室根据市场行情,定期发布有关物资价格信息,接受集团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的监督。

第三章供应价格管理

第十二条物资公司对集团公司内部供应的物资,包括代理的内部多经产品,统一实行计划价供应。

第十三条计划价制定的原则

(一)通过招标比价的物资,以定价基准日的招标比价结果作为计划价;

(二)没有通过招标比价采购的物资,以定价基准日前3个月到站的平均采购价格作为计划价;

第十四条物资价格专业组根据计划价制定的原则,每年10月底前把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报价委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价委会办公室结合当时的市场行情,参考近一年的采购价格、招标价格、比价结果,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在对市场认真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对物资专业组提供的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价委会办公室通过集团公司内部网站,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对建议计划价进行公示,并组织企管、财务、内部结算中心、生产、审计部门及供应部门、使用单位,在12月底前召开供应物资计划价格听证会。

第十七条听证后的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经价委会审核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于次年1月1日执行。

第十八条计划价一经发布,原则上一年不做调整。材料成本差异额随对各单位供应价款一并结算,

第十九条因市场波动较大,个别品种规格物资的市场价与计划价相比悬殊较大时,由物资公司提出调整申请,或由价委会办公室直接提出调整建议,在集团公司内部公示听证后,报价委会批准执行。

第四章内部多经产品价格管理

第二十条遵循市场经济规则,集团公司内部多经产品价格逐步与市场接轨。

第二十一条内部多经产品计划价制定的程序

(一)集团公司内部多经产品生产企业,按产品成本构成,实事求是的测算其产品单位成本,报多经主管部门;

内部多经产品有多个厂家生产的,价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在内部实行公开招标比价,把招标比价结果确定为建议计划价。

(二)多经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的内部多经产品单位成本进行认真分析与核实、分类汇编,提出内部多经产品建议计划价;

(三)多经主管部门将内部多经产品建议计划价,于当年10月底前报价委会办公室,价委会办公室参照市场行情,一同与集中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听证。

第二十二条内部多经产品若因生产能力或质量问题不能满足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需要时,由多经主管部门确认,经价委会办公室批准,物资公司可从市场上比价采购,并以计划价供应使用单位。

第五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价委会办公室利用各种价格信息渠道和手段,了解掌握各类物资的市场行情,每半年对物资公司的物资采购与供应价格和其它单位的物资采购价格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十四条充分发挥使用单位的监督作用,使用单位应及时了解市场情况,对物资公司采购与供应物资价格有异议的,及时向价委会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价委会办公室对使用单位反映的采购与供应物资价格问题,通过广泛调研,逐项调查核实,拿出处理意见,向价委会汇报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六条对于采购同质、同规格、同厂家物资,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对采购人员按价格差异金额全额处罚,对业务科室或供应站领导进行差异金额10%的罚款,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十七条经价委会办公室确认,采购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物资,由审计、监察部门按违反财经纪律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付款金额1%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对擅自调整计划价,不按集团公司统一计划价进行内部供应的,按差额的2倍对物资公司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于真实反映价格问题的使用单位和个人,集团公司价委会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价格管理制度篇2

1、负责价格管理一科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价格管理,起草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的作价原则,规范企业定价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调控与管理。

3、负责监测居民消费调控目标的实施及信息反馈。开展市场价格信息监测,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发布价格信息公报。

4、负责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与监审工作。

5、组织药品价格管理与集中招标采购价格行为的规范和审定工作。

6、协调工农业产品(商品)及交通运输等方面的价格纠纷和矛盾,协助处理有关价格违法案件。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价格管理制度篇3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药品价格的有关政策,确保医院药品价格的准确性,我们建立了十分严格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1、本院执行所有药品零售价格都不得超过国家计委或物价部门定期公布的最高药品限价。

2、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公布的药品价格,工作中及时加强与物价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从而使药品价格准确无误。

3、严格执行药品中标后的零售价格。

4、新的价格标准一经确定,立即通过全院计算机网络进行发布,确保在同一时间全院执行的药品价格一致,减少不必要的价格投诉。

5、严格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优价廉,物有所值。通过公开标示等形式,严格药品进货渠道,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和价格的公开性。接受社会监督。

价格管理制度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严格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凡是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10、全院职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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