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讲话】副市长在宁波市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3-05-10 09:40:06 讲话稿 浏览次数:

在宁波市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通过全市上下三年的努力,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已经成为我市社会各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城乡绝大多数困难群众都已经得到不同程度的救助和帮扶。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讲话】副市长在宁波市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民政讲话】副市长在宁波市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宁波市加快推进新型社会

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通过全市上下三年的努力,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已经成为我市社会各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城乡绝大多数困难群众都已经得到不同程度的救助和帮扶。2005年全市共支出最低生活保障等各类困难救助资金3.57亿元,帮扶困难群众97.11万人次,其中低保对象共5195475075人,支出低保资金9598.4万元,城市低保对象年人均救助2242.4元,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救助1068.9元;元旦、春节期间“爱心帮扶行动”支出帮扶资金660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5万户30余万人次;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8.74万人,支出资金938.0万元;救助患重大疾病困难对象13374人次,救助资金3575.56万元;对城区2360户困难家庭实行住房减免和补贴并推出了400套经济适用房;帮助6.9万名失业人员(其中低保等困难人员就业1.8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5764个,全部用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此同时,司法、广电、文化、城市公用事业等专项救助都取得明显实效。

一、三年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回顾

(一)为民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牢固确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市委、市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高度出发,重视和推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把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六大联动”和建设“平安宁波”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把最低生活保障、五保集中供养等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列入市政府的实事工程。2005514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就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提出了指导性原则、方针和措施。新一届政府把“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作为施政履职的准则之一,巴音书记多次就社会救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毛市长,经常听取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各地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和支持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党政一把手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协调解决社会救助的重大政策和体制问题,作为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全市情况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重点加强的工作领域,成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方向;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乡一体、标准有别”全覆盖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城乡一体、标准一致”的医疗救助理念得到了确立;帮助就业、住房解困、帮困助学等专项救助全面展开,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

(二)制度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2003年以来,紧紧围绕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加强公共服务,解四难、创四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低保失业人员再就业补充规定》、《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20多个政策文件,市级有关部门随之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救助政策,这些帮扶措施涵盖了基本生活救助、养老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司法援助、社会互助等各个方面,初步建立了帮扶领域多、覆盖范围广、内容丰富的新型社会救助政策体系。这些政策中,许多是社会救助领域自主创新的,有的还得到了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十分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充分考虑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和不同困难群众之间的福利均衡问题,积极为困难群众解难排忧。慈溪市从实际出发、从困难群众需要出发,积极探索构筑社会困难群众帮扶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各项救助工作,慈溪市将在这方面作典型发言。随着一系列的政策的推出,我市城乡各类困难群众已经基本纳入了社会救助范围,实现了“四个转变”:救助对象从最困难的低保家庭逐渐向城乡低保边缘人群、各种特殊困难居民转变;救助形式从传统的临时应急救助向经常性、规范性救助转变;救助内容从单一的生活救助向改善生活、帮困助医、帮助就业、住房解困、帮困助学等方面转变;救助管理从静态、被动救助向动态、主动的管理模式转变。三年来实践证明,我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从政策和制度上有所创新,是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为我市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及“文明城市”创建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帮扶资源进一步整合,困难群众救助更加及时公正。我市在社会救助领域逐步建立了以政府救助为主导,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室为支撑,整合各部门、社会群众团体的救助资源,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统一平台、统一程序、统一救助标准的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机制已经建立。一是组织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和健全。从市到县(市)、区都建立了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救助政策,督促救助行为,起到了统一协调、总揽全局、整合资源、均衡救助、监督落实的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和健全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管理制度,协调和组织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二是基层管理平台基本建立。20035月,市政府转发了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建立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的试行办法》,对建立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完善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构作了具体的规定。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的要求,我市率先在城区建立基层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机构,街道设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社区设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并逐渐向乡镇、农村延伸。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148个街道、乡()3008个社区()已建立了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配备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165人,社区()专(兼)职2690人。三是社会力量帮扶更加有序。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全市2.8万余名党员干部与1.5万多个困难家庭建立了结对帮扶,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各地还充分利用我市民营经济比较发达、民间组织比较活跃的优势,积极支持发展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贫帮困活动。19989月至今,全市已经建立慈善组织16个,绝大部分街道、乡镇也建立了慈善联络站或爱心站,市和县(市、区)两级慈善机构已累计募集资金5.8亿元,受助人数19.7万人次,救助支出1.84亿元。各地相继推广和建立了“爱心超市”,全市已经建立54个“爱心超市”,累计接收捐赠物资价值达455.1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12万人次,营造了帮助困难群众、关心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四)集中供养工作取得新成果,社会福利事业有了新的进展。2003年省政府提出了“三年内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要达到80%的目标”。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市政府把农村敬老院建设和五保、“三无”集中供养列入2004年市政府实事工程,确定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5%的工作目标,并于2004年、2005年安排市财政700万元和彩票公益金335万元,用于73个敬老院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开始了全市新一轮的集中供养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关心敬老院建设和农村五保、城镇“三无”集中供养工作,把它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或纳入政府实事工程,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福利机构固定资产达5.15亿元,其中2003年以来,全市投入建设资金3.28亿元,新建、改扩建乡镇敬老院73个,其中市、县(市)区政府财政投入1.29亿元,乡镇、街道投入1.99亿元,基本满足了各地集中供养需求。截止200512月底,全市共有敬老院151所,床位总数达到了12000余张,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从2002年的39%提高到93.99%;年平均供养标准5728元,达到2005年农民人均收入的79.45%。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由39.2%提高到98.91%,全市7830名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实行了集中供养,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同时,充分发挥福利机构和“星光计划”作用,在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制度的基础上,狠抓了“居家养老”等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使我市社会化福利走上新的台阶,得到了省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综合实力的提高,为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也是社会救助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必须清醒地看到,虽然我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但构建城乡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公共财政的再次分配,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困难群众的许多新旧矛盾错综交织,特别是随着宁波经济迅速持久发展,贫富差距也日益明显,救助任务依然繁重。一是救助面的不断扩大,既要帮扶年老体弱的困难群体,又要帮助因特殊原因致困的群众;既要解决低保对象生活困难,又要关注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群体的生活,既要救助因理顺劳动关系、年龄偏大的再就业困难人员,又要帮助归教等人员就业,社会救助的更加公平、公正问题也日渐凸现。二是随着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推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实施救助的工作还不平衡;三是社会救助法规政策的普及面还不够广,仍有不少困难群众对救助政策不了解,以致没有及时申请,得不到及时的社会救助。

针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完善政策,强化管理,努力实现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新突破。结合宁波社会救助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市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救助全局,深入实施省委“八八战略”、市委“六大联动”战略和建设“平安宁波”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这个核心,全面落实以保障社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为主,帮困助医、帮助就业、住房解困、帮困助学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方位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社会福利事业以应对人口老龄化为目标,以推进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为新增长点,不断提高社会福利事业的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建立公共服务为目标,着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完善政策法规、落实资金保障、健全组织网络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会救助服务,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高效率、可持续”的工作要求,使整个社会救助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规范低保制度,巩固应保尽保成果。20051228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对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机制和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的动态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虽然我市从2004年开始提出了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和实际救助额度分别达到城镇水平的60%左右,各地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经济欠发达地区标准、低保补差偏低现象还存在,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各地要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务必落实调整制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情况要用专报形式反馈。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低保工作管理的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救助站(室)作用,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核查办法,采用“民主评议”或“社区低保申报听证”等办法,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二)创新服务,进一步做好分类救助工作。从我市救助对象看,社会帮扶工作已经覆盖了全市困难群众,对低保、扶助证家庭和特困职工等不同困难程度的群众实施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救助,确保了社会救助的针对性、有效性。从救助内容看,救助帮扶工作有基本生活、助学、助医、住房帮困等等,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但部分低保、低收入边缘家庭的救助不平衡,这还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需要把握好再次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今后一段时间,各地要结合不同的困难救助对象及他们各自的需求,实施分层救助、分类救助,做到困难群众缺什么帮什么,需求什么助什么。对低保对象要继续实行分类管理,对有重大疾病、年老体弱、残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低保边缘人员要予以重点帮扶;对单亲家庭、鳏寡孤独者、学龄儿童要给予适当照顾;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要加强与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的衔接;逐步形成以保障社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为主,帮困助医、帮助就业、住房解困、帮困助学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方位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更为科学规范、适合我市经济发展的社会救助制度,走出一条宁波特色困难群众分类救助的新路子。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巩固集中供养成果。完善以集中供养为主体,分散供养为辅助的供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五保”供养长效机制。各地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由政府财政分级负担供养资金的保障机制,根据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合理确定并公开五保供养标准。同时,通过资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平台,解决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的看病就医问题,有条件的敬老院要设立医务室,并与当地卫生院实行定点挂钩,为五保对象提供及时、便利和优惠的医疗服务;要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身活动,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的医疗和健康水平。推进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要求,各地可把乡镇敬老院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资产产权归属、管理人员身份可保持不变。要进一步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选好配好院长,健全各项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巩固和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成果。

要开展和推广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在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完善社会办福利机构管理制度,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海曙区、镇海区和市福利中心、颐乐园要加快行动,积极探索,总结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做法和经验,力争成为省级、国家级示范优胜单位,各地要积极探索社会化养老方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四)强化保障,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这项工作我市已经开展了3年多,各项规定都是明确的,各级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凡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政府承担的保障资金必须在所征土地出让金使用年终结算日之前到位;2003年、2004年当年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政府承担的保障资金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到位;2003年以前被征地农民已经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政府承担的保障资金尚未到位的,必须在2007年底前到位。这是关系到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平安宁波”的建设,希望各地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本着对党、对政府、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资金落实。要借鉴省内外兄弟县(市)区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使我市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五)齐心协力,继续推进帮困助医、帮困助学、住房解困、帮助就业等专项救助。医疗、教育帮扶政策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这几年已经持续扩大覆盖面,政策的含金量也很高,困难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去年,毛市长专门到医疗卫生部门进行调研,市政府又专门召开卫生工作会议,落实解决看病就医难问题。市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起草了城乡一体的《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草案)》,市政府研究后即将出台,这一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种类,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水平,符合国家、省政府的要求,符合困难群众的需求。去年有些地方医疗救助资金没有达到人均不低于3元的要求,希望今年努力解决。而有的救助门槛偏高,不少困难对象连住院的首笔押金都交不起,根本不敢到医院住院,困难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需要各级领导引起重视,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实行“零门槛”救助,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医疗救助资金,积极探索资金发放支付方式,当年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结余要严格控制,不能积余太多。另外市政府决定在今后3年内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通过这“四项工程”的实施,切实改善全市特别是欠发达乡镇(片)农村中小学师生教学生活条件,保证让农村孩子都能“念上书、念好书”,这些政策各地都要不折不扣地落实。

进一步规范城区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要根据《宁波市市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市区廉租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市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批程序和现住房置换条件,各部门要落实各自职责,总结以往的做法和经验,规范完善城镇困难对象住房救助制度。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动农村贫困户的危旧房改造工作,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农村低保等生活困难家庭的危旧房改造试点任务,解决好农村危旧房问题。与此同时,要继续做好就业帮助、法律援助、文化帮扶、残疾人帮助、流浪乞讨儿童援助等各种专项救助活动。

三、下步工作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协调,经常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抓好落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切实负起社会救助的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在财力和物力上支持社会救助工作,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快落实多渠道筹措社会救助保障资金的各项政策措施,足额安排好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同时,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监督,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困难群众的身上。

(二)规范管理,加强对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的建设。各地要重视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建设,配备相关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根据市政府《批转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建立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意见的通知》(甬政发〔200343号)规定,要加快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建设,对已经建立的街道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要加强管理,配齐配强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及岗位分工;这里要强调的是,乡镇、街道救助机构是事业编制,这已经明确的,其配备的人员,可以从现有编制人员中选配,不足部分可向社会招聘。要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落实职能机构和人员,切实做到“六到位”,实现社会救助“一个口子”。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动态管理的信息网络,努力提高救助信息的准确性和救助工作的及时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造就一支责任心强、思想作风正、业务精通的为民解困的社会救助队伍,确保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体的关爱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全市参与帮扶困难群体的氛围。救助困难群众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全覆盖的社会救助,必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要结合贯彻中华慈善大会的精神,积极引导,深入宣传,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慈善意识,鼓励社会各界的慈善爱心,形成由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政府保障与社会互助,行政推动与社会互动的格局,努力培育“爱心城市”。

同志们,社会救助工作是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和巩固改革开放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大家按照“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要求,在创新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帮扶力度上求实效,把困难群众的事办实、办好,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为构建宁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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