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讲话】副厅长在全省林业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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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努力推动林业转型跨越发展——在全省林业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林业副厅长周洪(2011年2月15日)同志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讲话】副厅长在全省林业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林业讲话】副厅长在全省林业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完整文档)



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努力推动林业转型跨越发展

——在全省林业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林业副厅长   周 洪


2011215日)


同志们: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2008年以来,我省本着“吃透中央精神,体现山西特色,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通过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稳步推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目标。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讲三点意见。

一、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2006年开始调研,2008年开展试点,2009年全面推开。林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晋发〔200824号)以及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位推动下,林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截至2010年底,全省8214万亩集体林地完成勘界确权5907万亩(其中试点市县1330万亩),产权明晰率71%,林权争议件数调处率为67.8%2010年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3000万亩集体林地确权任务。临汾、长治、阳泉、晋中、忻州5市完成80%以上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全省均山到户面积4419万亩,均山到户率为74.8%201012月,省林改办组成考核组抽查195个乡(镇)372个行政村,走访调查3700多户农户,群众满意率为97%。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初步走出一条符合山西实际的生态型林权制度改革之路,得到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总结我省林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坚持一把手亲自抓,高位推动不放松2008年以来,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林改工作,成立了以刘维佳副省长为组长、17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组,出台了集体林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911月召开省委林业工作会议,对全面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部署。去年1215日,省委书记袁纯清对林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发扬成绩,继续推进,林产富民,绿化山西”。去年622日,王君省长在全省造林绿化晋中现场会上指出,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林业的体制机制真正“活起来”,为林业生态省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活力。刘维佳副省长一直高度重视林改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林改实践。省政府先后在祁县和右玉召开林改推进会,约谈后进市县领导并下发督办单,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林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市县全部成立了由书记或市长、县长任组长的林改领导组,形成了“五级书记”抓林改的工作格局。晋城、长治、阳泉、晋中、忻州、临汾等市市委书记、市长亲自调研、亲自督察、亲自部署,林改工作不仅进展快,而且质量高、有特色,推出了祁县、灵石、陵川、阳城、右玉等一大批林改典型县,为全省林改工作带了好头,在全国创出了经验。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及时下拨了中央林改工作经费8214万元、省级林改工作经费4339万元,市县乡村自筹经费9124万元,保证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走群众路线,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全省8200多万亩集体林地的确权、1500多万群众的切身利益。把这样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实施好,必须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将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参与改革。林改以来,全省举办各类培训班200多期,培训干部群众近40万人;发出《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500多万份,基本做到“村村有标语、户户有传单”;全省抽调林改骨干2.1万人,其中大学生村官9105人;成立村级林改工作小组2.4万个14.4万人。大部分村庄把林改工作纳入“四议两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定林改操作程序和流程图,勘正了林地界线,摸清了林地资源和人口底数,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有效地解决了“为谁改、靠谁改、怎么改”等一系列问题。全省没有发生一起因林改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2006年以来,我们经过调研,了解到我省广大农民群众对均山到户有着强烈愿望。为了保证广大农民平等享有权利,根据省委林改意见,全省坚持“以分为主”的基本原则,兼顾因地制宜的基本方法,把政策交给农民,让农民决策,凡是能承包到户的林地坚决承包到户,要求家庭承包率以县为单位达到70%以上。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因地制宜,根据县情林情探索了多种林改模式。人少林多的地方,以“分山均林到户”为主,按户承包,明晰产权;人多林少的地方,实行了“联户承包”的家庭承包方式。少数确实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的宜林荒山,经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采取均股均利方式发包。大同、运城两市均山到户率达80%以上,祁县、浮山、沁县、五台等县均山到户率达95%以上。实践证明,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同样是生态脆弱地区林改必须坚持的基本政策。

(四)坚持科技先导,保证林改工作的科学性和务实性。为了提高确权精度,便于农民判读,省厅投资500多万元,在省测绘局的帮助下,以省林科院为技术支撑,以航片数字影像图为基础,利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开发了林业数据采集系统,成功应用于全省林改勘界确权工作中,实现了“参与式林改,数字化确权,信息化应用”。繁峙、新绛、永和、潞城等一大批县系统操作规范、数据精确,成为全省的典范。系统的应用不仅勘正村界减少了纠纷,修正了二类小班界线及主要立地因子,准确划分了宗地,而且为今后造林规划设计、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及林权动态管理等搭建了一个基础平台,得到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

(五)坚持主体配套统筹兼顾,推动建立与林改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抓好主体改革的同时,各级政府积极探索推进配套改革。一是生态公益林补偿持续推进。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由原来的240.6万亩扩大到1276万亩。对集体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5元提高到10元。阳泉市从2010年起每年安排63.6万元,对10万亩生态区位重要的公益林进行补偿;灵石县、沁源县出台了县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补偿办法,县财政分别预算308万元和650万元,灵石农户户均受益124元。二是造林投资直补到户机制正在确立。2010年,国家启动了造林投资直补到户试点工作,下达我省直补资金6000万元。加上森林抚育直补资金,总规模达1个亿;长治市制定了多项惠林政策,市、县两级财政投资2个多亿分别按150/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寿阳县每年预算4000万元用于地方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对育苗、造林、林产品加工等进行补助。其中对干果经济林、商品用材林种植规模100亩以上的,按每亩170元连续补助三年,极大地调动了农民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陵川县通过财政资金补贴、部门跟踪服务、金融信贷支持,扶持农民发展连翘、核桃等经济林,去年一年栽植连翘8万多亩、核桃2万多亩,食用菌、森林“农家乐”等发展势头很好。三是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取得较大突破。经省编办批准,省林业厅增设了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成立了林权服务中心,晋城、晋中、阳泉、长治、大同5市及全省51个县(市、区)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管理。晋中市县两级全部组建了机构,市政府还出台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对林权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六)坚持维护政策连续性,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省林改是在80年代以来“户包治理小流域”、拍卖“四荒”使用权等历次改革基础上开展的,改革中面对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复杂。各地根据省委林改意见规定,创新工作方法,有效解决了大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五寨县县级领导包乡镇,摸清底数,找准症结,依靠群众,积极化解,全县95%的林权争议得到妥善解决。灵石县对大户承包治理效果较好的4.4万亩林地继续坚持由大户承包治理;大户承包尚未治理的0.41万亩林地在协商的基础上收回重新分配。垣曲县对过去承包面积过大、期限过长、费用过低的“三过”现象,采取收回部分承包地、补交承包款的方法,有效地解决了村民与大户之间的矛盾。中条林局与辖区阳城、沁水、垣曲等县积极协商,探索了“以林换山、以林换林、适当回购、协商分林、合作造林、两权分离”等多种形式的争议化解办法。从2006年换发林权证到现在,双方解决林权争议20多万亩,大大减少了林地插花,方便了林区和农民经营。

在林改工作中,各级党政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关注,广大农民群众投入了巨大热情,尤其是各级林业部门,付出了百倍的心血和努力。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县级领导和林业干部认识程度还不到位,个别地方乡镇把关不严,村级林改方案笼统、简单,操作性不强。二是部分县调查摸底、勘界确权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存在指山为界、直接在影像图上勾绘的现象。三是部分县存在股份经营、联户承包、大户承包比例偏大的问题。四是有些县存在原始资料不完整、内容有涂改、四至不详细、合同无附图、权利共有人不明确、整理归档不及时等问题。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十二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任务和努力方向

“十二五”是我省林业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攻坚阶段。“十二五”期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物权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全面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主体改革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制度,切实提高林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创新集体林业经营体制机制,逐步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十二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努力方向是:

(一)全面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和关键,也是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林改实践表明,产权越明晰、到户越彻底、利益越直接、改革就越顺利、成效就越明显,农民就越满意。目前,全省还有2307万亩集体林地没有完成明晰产权的改革任务,2011年要全面完成确权,家庭承包率不低于70%,林权发证率不低于70%,林权纠纷调处率不低于70%2012年完成林权证核发。

(二)建立健全保障林权长期稳定的保护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指导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加强林权登记、档案管理、林权流转、林权争议调处和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及管理,同时赋予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职能和林业调查规划丙级资质。二是按照《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要求,制定林权登记管理制度和登记资料查询的操作规范,确立日常化、动态化、系统化的登记模式;三是积极推进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加强电子化、宗地图文一体化及登记流程和权属统计管理;四是依法规范林权流转行为,做到交易规则、交易凭证、交易系统、资金结算、信息披露、交易监管六个规范。全省115个农业县(市、区)全部建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林改档案标准化建设,60个林业大县设立农村林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三)推动建立巩固林改成果的配套政策体系。按照建立“四项制度一个体系”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公共财政支持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权保护和流转制度、林业采伐管理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落实各项林业补贴和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一是积极探索造林直补到户的组织形式,努力扩大直补规模,不断提高农民造林营林积极性;二是积极争取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补偿面扩大到全省,不断提高补偿标准。全面启动市县级公益林补偿,提高农民管林护林积极性;三是努力寻求林权抵押贷款政策突破,要与林权流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保险、财政贴息等政策统筹考虑、系统推进,逐步打通金融资本进入林业的通途。“十二五”期间争取贷款总额达到10亿元以上。四是通过编制县级规划和村级方案,因地制宜地探索林木采伐、抚育间伐、林下经济产业开发等有效途径,促进集体林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四)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集体林产权到户后,必须破解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实现政府与农户在政策、技术、信息、资金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是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苗木集中供应、造林共同组织、管护责任共担、产业整体发展、利益直接共享”。建立政府扶持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在信贷担保、采伐指标分配、造林直补、林业发展项目等方面,优先安排林业专业合作社承担。

()大力培育发展林业产业体系。发展林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是改革的动力和目的。林地承包到户后,各市县要结合当地实际,确立和培育以干果经济林、林下种养业、森林旅游、种苗花卉等为主的林业产业,特别要大力扶持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引导农民精心经营森林,立体开发林地资源,大力发展“林果”、“林药”、“林菌”、“林菜”、“林鸡”、“林兔”、“林猪”等特色种养业,帮助农民靠山兴林、依山致富。事实上,林改后不少县已经开始走上了绿色转型之路,“煤炭灵石”投巨资打造“生态灵石”,陵川用连翘为农民铺就金色致富路,永和提出50万亩经济林三年覆盖全县,寿阳县强有力的补贴将推动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过千元……这些都是深化林改的好典型,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借鉴。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11年林改工作落到实处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为重点,以提高林改质量为关键,以深化配套改革为突破,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林改工作组织领导。坚持“书记抓林改”、“首长负责制”是各市县林改工作的好经验,确实是林改顺利推进、取得成效的坚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持之以恒地把林改作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在政策、投入上加大支持力度。各项配套改革政策体系要由“四大班子”领导牵头,专题调研,形成规划,稳步推进;要继续坚持督查、通报、约谈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持续深入推进林改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摸清林情、了解民意,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二)深入开展林改“攻坚年”活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仍然是当前林改的中心工作,各市县要继续加强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改革任务的地方,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进一步落实完善,对勘界确权质量不过关的要认真核实整改,对档案管理不规范的要切实补齐规范。正在开展明晰产权的地方,要扎实做好承包到户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林权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将是下一步林改工作的“硬骨头”,要高度重视,领导包案,专人负责,调解为主,强化仲裁,防止出现半途而废和矛盾激化现象。省林改办要抓紧制定林改主体改革检查验收方案,明确标准,严格程序,把握重点,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抓紧组建各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0年,全省已有5个市和51县(市、区)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但多数机构还未真正运转起来。2011年,要继续加大协调力度,力争11个市115个县全部组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场所、设备、经费和工作机制全部到位。阳泉市3个县区和寿阳县要积极开展林权IC卡试点,其他市县要进一步完善“参与式林改、数字化确化、信息化应用”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林权管理、流转评估、经营方案、直补到户的“一卡式管理、一站式服务”。 同时,加强各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林业调查规划职能建设,为广大农民提供咨询、评估和规划等服务。

(四)努力突破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措施。林权抵押贷款是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化和扩大林业融资的有效途径。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与金融、财政、保险等部门协调,争取商业银行放贷,加大财政贴息力度,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和农民利息负担,真正使林权抵押贷款成为农民致富的金钥匙。

(五)努力规范林权流转行为。规范林权流转是保障和落实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兴林富民的客观要求。今年,省里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借鉴林改先行省的经验,制定出台《山西省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各市县也要依法依规,在稳定林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林权登记台帐制度,依法规范林权流转行为,避免边改边乱现象发生。尤其要杜绝各种以流转为名的非法活动。

(六)建立健全各项强林惠农政策。今年,省政府将林改后的林农、林业专业合作社造林补贴列为十项强农惠农政策之一,安排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加上国家造林直补项目,总投资达8000多万元。同时,我们正在争取省级公益林补扩大补偿面。各市县在落实好国家和省里补偿、补贴资金的基础上,要积极推动建立本级公益林补偿和造林直补到户机制,使“人人想栽树,家家谋造林,户户得实惠”。

(七)深入开展林改典型宣传活动。“二十县百乡千村”林改典型是我省经过层层推荐,评选出的林改先进单位。这些县、乡、村是我省林改工作改得较彻底、做得较完善、群众较满意的地方,体现了我省林改工作的特色,省委、省政府对表彰工作已作了安排。下一步,各级要继续深入挖掘好典型经验,总结宣传好典型事实,扶持发展好典型单位。省里计划年中召开“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希望各地积极深化林改工作,提供有说服力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同志们,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森林资源是农民的重要资产,也是农民发展生产的重要资本,林业已经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发展林业是改善民生、消除贫困的主要措施。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开拓创新,全面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林产富民、绿化山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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