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规划】2009-2012年天津林业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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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规划】2009-2012年天津林业建设规划



2009-2012年天津林业建设规


前    言
天津作为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正在努力建设北方经济中心和宜居的生态城市,林业的生态功能在我市新一轮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作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造林绿化事业发展迅速,森林资源增长较快,林分质量得到改善,林业布局趋于合理,生态功能得到进一步优化。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我市城市地位的提升,林业发展面对诸多新的挑战,宜居生态城市建设和市民对改善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对林业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林业发展非常重视,把林业生态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在未来三到五年的时间里,努力将天津大地大面积绿起来,基本实现有路皆绿,有水皆绿,有城皆绿,有村皆绿,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林业作专门批示,提出制定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研究政策保障措施等意见,为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指明了方向。
按照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市农委和市林业局组织专业人员,针对我市林业生态系统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有关区县和相关部门的建设性意见,编制了《2009—2012年天津林业建设规划》。
本规划以2008年为基期,2009年到2012年为规划期,重点明确了总体思路与布局、规划目标、建设重点等。
第一章  概   况
一、自然地理
天津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东临渤海,北依燕山,位于北纬38°34\"至40°15\",东经116°43\"至118°04\"之间,面积11760.3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53公里。
天津地质构造复杂,大部分被新生代沉积物覆盖。地势以平原和洼地为主,北部有低山丘陵,海拔由北向南逐渐下降。土壤主要有山地棕壤、山地淋溶褐土、褐土、潮土、沼泽土、水稻土、盐土等7类。植被大致可分为,针叶林、针阔叶混交林、落叶阔叶林、灌草丛、草甸、盐生植被、沼泽植被、水生植被、沙生植被、人工林、农田种植植物等11种。
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多风,干旱少雨,夏季炎热,雨水集中,秋季凉爽,冷暖适中,冬季寒冷,干燥少雪,属大陆性气候。天津年平均气温在11.4--12.9°C,市区平均气温最高为12.9°C,平均无霜期为196--246天,年平均降水量为520--660毫米。
天津位于海河流域下游,是海河五大支流南运河、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的汇合处和入海口,素有“九河下梢” 、“河海要冲”之称。流经天津的一级河道有19条,总长度为1095.1公里。
二、社会经济
天津市辖18个区,有农业的区县12个,乡镇个数154个,行政村3851个。全市常住人口为1115万人,户籍人口959.10万人。户籍人口中:农业人口378.77万人。
天津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和环渤海湾的中心,正在努力建设北方经济中心。区域海陆空交通便捷,铁路、公路四通八达,对内辐射三北,对外面向东北亚,正在按照国家对天津的城市定位,全方位实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2007年,全市实现GDP5018.28亿元,人均达到45829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6022美元;财政收入1204.3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540.13亿元。
三、林业资源
全市有林地面积为170158.1公顷,其中:防护林110470.9公顷,经济林58988.8公顷;灌木林地10483.4公顷;四旁折算面积19869.5公顷。林木覆盖率为18.4 %。
天津森林资源总量偏少,分布不均,北部山区植被茂密,东部沿海植被稀少,蓟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1.8%,塘沽区森林覆盖率达仅为2.6%。生态林树种主要有杨、槐、白蜡、椿、柳、等,经济林树种主要有梨、枣、杏、桃、葡萄、苹果等。蓟县北部山地盛产核桃、板栗、红果、柿子等果品。
第二章 总体思路与布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来津考察工作时提出的“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的重要指示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确定的“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立足天津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实际,广泛开展绿化造林,大力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统筹考虑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使天津大地绿起来,环境美起来,农民富起来,为实现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坚持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原则。
(四)坚持林业生态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生态林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商品林建设以市场运作为主,同时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造林资金的原则。
(六)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三、总体布局
依据天津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自然地理条件,以公路、铁路、河流为骨架,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在平原农区实施农田林网和用材林、经济林建设;在北部山区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在西北部实施防风固沙林建设;在东部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在各类风景区、小城镇及村庄等实施的片林建设。在全市形成“三网、三带、四区、多片”的林业总体格局。三网:即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农田林网。三带:即外环线绿化带、海河沿岸风景林带、西北边界防风阻沙林带。四区:即北部山区水源涵养林区、西北部沙化土地固沙林区、近郊生态休闲林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区。多片:即各类成片林地、村镇绿化、单位绿化。
四、主要依据
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我市城乡公路两侧规划管理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涉及我市的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国家级重点生态工程规划。
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四年的努力,基本建成我市农村地区森林生态系统,林木覆盖率明显提高,森林生态功能进一步优化,有效促进人居环境改善。
林地面积显著增加。基本实现有路皆绿,有水皆绿,有城皆绿,有村皆绿,并完善提高外环线绿化带,基本建成海河风景林带和西部市界防沙阻沙林带。
林业区域布局优化。实现平原农田林网基本全覆盖,沿海地区绿化水平明显提高,重点部位绿化档次达到较高水平,山区水源涵养能力增强。
林业生态与相关林地经济协调发展。完善种苗基础产业,发展林粮、林药、林菌、林畜(禽)等林下经济。
(二)具体指标
2009年--2012年,完成造林面积53464.8公顷(其中:重点工程29044公顷),平均每年造林13366.2公顷,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保存率达到85%以上。规划期末,全市新增有林地面积39880.1公顷,有林地面积达到210038.1公顷,全市各类林地面积由200511公顷达到240391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22%;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以上;道路林网绿化率95%以上;河道林网绿化率90%以上;林木良种使用率保持在95%以上;森林病虫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林下经济面积达到3.2万公顷;育苗面积达到10000公顷。
二、建设标准
根据上述布局,确定各类绿线划分标准,以便从规划上为我市林业发展提供用地依据;并在具体实施中有所遵循。
(一)绿色通道生态林带宽度
1、外环线外侧生态林宽度100--200米,在林带外侧一定范围内有条件地段发展绿色产业;
2、高速公路每侧宽度不低于50米;
3、铁路每侧宽度不低于30米;
4、国道、省道每侧宽度不低于30米;
5、县级公路每侧宽度不低于20米;
6、乡村公路每侧宽度不低于10米。
(二)绿色河道林带宽度
在完成堤岸绿化的同时,在河堤外侧有条件的地段,建设一定宽度的护堤林,具体宽度标准如下:
1、海河环外部分要搞好与海河综合开发功能相适应的绿化建设;
2、一级河道河堤外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
3、二级河道河堤外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20米。
4、其它河渠两侧绿化宽度由区县确定。
(三)绿色边界防护林带宽度
在西部风沙危害较重地区建设绿色边界,采用林带、林网、片林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建设模式,总体宽度不低于500米。
(四)绿色城镇环城林带宽度
11个新城外围环城林带宽度不低于50米,并在新城环外1000米范围内建一处千亩左右片林;有条件的建制镇环镇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并在镇外500米范围内建设一处500亩左右片林。新建中心镇要把环镇林和片林纳入规划并同步实施。
(五)绿色村庄
对列入规划的中心村和短时间内无搬迁计划的村庄要提高绿化率。村庄环村林带宽度不低于10米;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等重要道路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环村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
(六)农田林网  
利用支渠、斗渠、毛渠和田间工作路,栽植农田防护林带并形成农田网格,每个网格控制农田面积不大于300亩;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网格面积不大于200亩。
(七)园区绿化
坐落在区县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等,根据园区特点建设环园区绿化带或片林,绿化带宽度不低于20米。
(八)成片林地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在西北部立地条件较好的地区以及围绕重要通道沿线等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段,因地制宜地发展片状林,每片规模100亩以上,为发展林下经济创造条件。
三、主要任务
主要建设任务包括绿色道路、绿色河流、绿色城镇、绿色村庄、绿色市界、成片林地与林下经济、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以及相关配套林业产业等。
(一)绿色道路
绿色道路是指在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区县级道路、乡村公路两侧实施造林绿化,涉及长度8118公里。可绿化面积35227.5公顷,已绿化17062.4公顷,2009--2012年规划造林14696.8公顷,其中:高速公路4179公顷、铁路1464公顷、国道961公顷。内侧实施景观设计,形成较宽生态林带。
(二)绿色河流
绿色河流是指在外环线以外的一、二级河道两侧实施绿化。结合滨海新区建设,蓟运河应沿河漫滩建立植被,开辟生态林地,形成连接海滨与北部山区的绿色林带;海河和其它主要河流,通过建设河岸保护带、保护缓冲带、重要节点以及建设景观公园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将河流及沿线土地生态恢复与景观建设结合起来,形成独具天津特色的生态景观廊道。
河道可绿化面积19056公顷,已绿化面积7121.4公顷,2009--2012年规划造林10634.5公顷,其中:一级河道4793.6公顷、二级河道4760.9公顷。
(三)绿色城镇
绿色城镇主要对十一个新城以及中心镇和建制镇环城周边实施绿化。建设新城环城路绿化带、进入城区主要道路节点景观绿化等。
城镇可绿化面积6297.9公顷,已绿化面积4067公顷,规划2009--2012年规划造林面积2180.8公顷。
(四)绿色村庄
绿色村庄是对全市所有村庄实施绿化。结合全市文明生态村建设,重点搞好分布在蓟县、宝坻、武清、宁河、静海等远郊区县的村庄绿化;沿海三区要结合滨海新区规划统一实施;环城四区要按照都市林业特点实施增绿和美化;重要通道视线可及的村庄绿化要结合环境综合整治统一实施。
村庄可绿化面积15950公顷,已绿化11865公顷,2009--2012年规划造林3417.2公顷。
(五)绿色市界
绿色市界是在我市连接河北、北京的西部接壤的254公里(不含山区段)地段实施绿化,重点建设防风阻沙林带可绿化面积12148.4公顷,已绿化7048公顷,2009--2012年规划造林1600公顷。
(六)成片林地及林下经济
在路、渠、河及城镇、村庄、边界绿化的同时,在立地条件较好的区域、地段,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地营造成片林地。2009--2012年规划营造片林13416公顷。
根据林木生长周期,引导适时实施林下经济间作,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发展林下微生物、动植物种养,实现森林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实现林农增收。我市林下经济现有实施面积12000公顷,规划通过发展林菌、林药、林畜(禽)、林粮、林草、林菜等多种林下经营,到2012年,新增林下经济面积20109.8公顷,使林下经济面积达到32109.8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15.3%。
(七)林木种苗
根据我市未来几年造林绿化任务以及周边地区对苗木的需求,调整种苗产业布局,扶持国有苗圃和骨干苗圃,以基地带动农户,鼓励多种经济成分从事种苗事业发展,做到满足需求与提高农民收入双赢。重点发展适宜天津宜居生态城市绿化苗木,即注重抗性强、耐盐碱树种的引进、研究、繁育、推广,又要大力发展培育常绿、彩叶以及大规格苗木的种苗基地。全市现有育苗面
积6.5万亩,规划到2012年,新增育苗面积8.5万亩,达到15万亩。
八)有害生物防治
根据我市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情况,采取在时间上、空间上进行及时、全面和有效的有害生物防治。继续加大美国白蛾和杨树病虫害等虫害治理力度,通过采取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体系建设、林业有害生物天敌繁育以及森林植物检疫隔离等工程措施,使森林病虫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
(九)森林防火
蓟县山区是我市森林火险综合治理重点地区,在抓好该地区森林防火防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对平原地区集中连片的林地要进行必要的防火基础设施设备投入,特别是对外环线绿化带以及平原地区森林公园等重点林木资源要进行火灾重点防控,并参照蓟县重点火险区治理方式制定方案。
第四章 林业重点工程
为实现绿色道路、绿色河流、绿色城镇、绿色村庄、绿色市界以及森林安全和相关配套林业产业等主要建设任务,重点实施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工程等八项林业重点工程。
一、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工程
我市已经开通运行10条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80.3公里,到2012年总通车里程将达到1200公里,预计新增高速公路419.7公里。京津塘、京沈等已完成和唐津等部分完成两侧绿化面积已达到8294公顷。为了适应我市城市建设总体要求,规划从2009年起,陆续启动唐津等八条高速两侧绿化工程,同时完善提高已完成高速公路两侧绿化水平。
(一)建设范围
新建唐津、津晋、津保、津汕、津港、塘承、112高速、津蓟延长线等八条高速公路;完善提高京津塘、京津、京沪、津沧、津蓟等五条高速公路,范围涉及12个郊区县及农垦集团。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根据高速公路沿线不同立地条件,采取不同造林方式,选择不同造林树种,设计不同绿化景观,大力营造生态防护林、速生丰产林、生态经济林以及常绿花灌木相伴的复合型高标准林带,形成生态、大绿、产业、景观于一体绿色长廊。
2009年--2012年,高速公路两侧绿化面积4179公顷。
二、重要河流两岸绿化工程
我市一级河道19条,总长1095公里,规划未来几年,重点实施海河、运河、蓟运河和潮白新河两岸绿化。海河全长72公里,运河全长133.8公里,蓟运河全长144.54公里,潮白新河全长82公里。
(一)建设范围
海河涉及东丽、津南、塘沽;
运河涉及武清、北辰、西青、静海;
蓟运河涉及蓟县、宝坻、宁河、汉沽;
潮白新河涉及宝坻、宁河、塘沽。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充分利用河道沿岸湿地、坑、洼、塘多的特点,在堤顶、背水坡的河道专属地域营造护岸林,在堤外营造总体宽度不低于30米的生态林带。要选择生态效益明显、护岸效果较为突出的树种,使河道两岸林网植被明显增加,并改善上述河道景观效果、净化水质、提升抗洪能力。
2009年—2012年,规划营造护岸生态林2840公顷。
三、重要通道两侧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工程
我市现有农田52.1万公顷,农田防护林6.3万公顷。随着天津境内交通路网的逐步完善以及沿路两侧绿化带建设的向前推进,道路两侧向田间延伸的农田林网建设相对滞后,发展不均衡。未来几年,规划在京津城际高速铁路、京沪高速等重要通道两侧一定范围内实施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
(一)建设范围
京津塘、京津、京沪、津沧、津蓟、津保等六条高速公路天津段;唐津高速公路静海段、西青段、津南段;津晋高速公路西青、津南段;津汕高速公路西青段;京津城际铁路武清和北辰段两侧1000米范围内。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护基本农田,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景观效果为主要建设目标。先期建设京津城际铁路天津段、京沪高速公路静海段及京津塘高速公路二线武清段;重点建设基本农田相对集中的地段、道路高架地段。利用支渠、斗渠、毛渠和田间工作路,栽植2至3行农田防护林带并形成农田网格,每个网格控制农田面积不大于300亩;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网格面积不大于200亩。
2009年—2012年,规划营造农田防护林4632公顷。
四、城市周边及村镇绿化工程
根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继续建设和完善提高外环线外侧绿化带和十一个新城环城绿化,同时,按照天津市委《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村镇绿化,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村容整洁,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使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生态环境同步改善,均衡发展。
(一)建设范围
蓟县、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县、静海、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汉沽、大港。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规划在外环线原有绿化带基础上,通过采取补植、改善景观、在重要节点处建设景点等措施,建设一条100-200米的生态和景观为一体的高标准生态景观带,并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林带外一定范围有条件地段发展绿色产业十一个新城绿化外围建设不低于50米的环城林带;村庄绿化在不破坏原有生态基础上,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一村一景,鼓励和扶持环村林、行道树、庭院绿化等多层次植树造绿活动,以增加绿量。
京津城际高速铁路等重要道路两侧视线可及村镇和环城周围以及靠近城市的村庄,要结合通道绿化、农田林网、环村林、环镇林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要求在进村、进镇道路两侧栽植3排以上树木,形成绿荫大道,在村镇内主巷道两侧种植树冠高大的乔木及花草,人口集中的村镇按照城市园林标准建设。
2009年—2012年,规划建设中心市区和新城环城绿化带2000公顷;完成文明村镇绿化面积2733公顷。
五、成片林地建设工程
在京沪、京津、津沧、津晋、津保等高速公路及城际铁路等重要通道两侧以及村镇周边,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成片林地。另外,为提升西北部防风阻沙能力,规划在我市平原地区沿西侧市域边界建设边界片状防风阻沙林。
(一)建设范围
蓟县、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县、静海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在重要通道两侧有条件的地段,营造片状林;在蓟县南部平原、宝坻、武清、西青、静海与北京、河北接壤地带长254公里的边界,建设片状防沙阻沙林,以有效缓解沙尘对本市的危害;在距新城1000米以内周边营造面积1000亩以上的片林;有条件的乡镇营造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片林。
2009--2012年规划营造重点片林12000公顷。
六、沿海地区生态休闲森林工程
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不断推进,打造沿海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建设滨海新区的重要内容。把森林引入城市,在城市兴建森林公园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重要选择。目前,我市国家、市、区级森林公园总面积已达到1.8万公顷,众多森林公园、保护区不仅在防风固沙、涵养水源、净化空气、降低噪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成为人们休闲观光的重要场所。规划在未来几年,重点完善提高官港森林公园、塘沽滨海森林公园等已经建成和即将完工的森林公园,建设大港湿地森林公园、东丽湖森林公园等森林休闲工程。
(一)建设范围
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津南区。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以人工再造自然山水风光为主,通过种植抗盐碱植被,注重北方平原沿海园林的地域特征,形成“自然、回归、乡野化”的自然风貌。坚持以新建和扩建相结合,突出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相统一,根据不同地理条件,建设景观湖、湿地公园、盐生植物园等景观景点,为滨海新区营造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和人们休闲场所。
2009年—2012年,通过新建和改造森林公园等生态休闲场所,新增生态休闲森林面积660公顷。
七、种苗工程
林木种苗是造林绿化的基础保障,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也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林木种苗产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全市实有育苗面积已达65865亩,但是,随着我市造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大力推进,林木种苗无论从规模、规格还是品种以及繁育和推广均不能满足林业生态建设的需求。规划到2012年,通过乡土树种选优和开发、加大新品种引进筛选力度、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构建信息化服务平台等手段,使全市林木种苗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一)建设范围
蓟县、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县、静海、大港区等区县。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通过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形成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经过四年的努力,通过乡土树种选优和开发、加大新品种引进筛选力度、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构建信息化服务平台等手段,使天津市种苗产业基本实现品种优良化、生产规范化、品种多样化、基地产业化、销售市场化,并满足生态环境建设与城市景观美化对种苗的需求,实现农民增收。到2012年,新发展育苗面积8万亩,其中生态林用苗面积6万亩,全市育苗面积稳定在15万亩左右。
八、森林保护工程
按照国务院对天津的城市定位的要求和天津市委《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12年,我市农村林木覆盖率要达到22%,每年农村需要造林20万亩。随着森林面积的不断增加,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森林防火等森林保护越来越重要。规划到2012年,通过完善森林防火系统和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体系基础设施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森林安全体系,以确保造林成果。
(一)建设范围
蓟县、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县、静海、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大港区。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森林防火方面,主要建设山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系统、火情了望监测系统、防火阻隔系统、林火信息及指挥系统等基础设施以及购置平原成片林地防火设备,以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病虫害防治方面,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使我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大幅度下降,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趋势得到较大缓解。到2012年,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病虫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第五章  投资估算及相关政策
一、投资估算
规划期内总投资24.44亿元,其中:造林投资23.05亿元;林木种苗政策性补助投资0.35亿元;现有市级重点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1.04亿元。
(一)造林投资
经测算,造林投资23.05亿元,其中:直接投资17.15亿元(苗木7.13亿元;土方8.10亿元;打井0.22亿元;栽植费1.70亿元),间接投资5.9亿元(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占地补助0.94亿元;所有新植树木造林前3年管护费4.96亿元)。具体标准见分区域分构成造林成本指标表;各工程项目投资见附表11。
二)林木种苗政策性补助投资
主要对生态育苗基础设施采取政策性补助。经测算,培育生态林用苗的苗圃政策性补助投资0.35亿元。
具体补助标准每亩1000元。
(三)现有市级重点公益林管护补助投资
全市已建成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及外环线外侧绿化带共计13万亩,每亩每年管护补助费200元,每年需市级补助养护资金0.26亿元,规划期共需1.04亿元。
二、资金筹措
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市级生态林重点工程建设及管理主要由市财政投入;区县级生态林重点工程主要由区县财政投入;铁路、公路、水利等部门绿化主要由部门投入。
按上述资金政策,规划期内市级财政投入9.32亿元,其中:高速公路绿化直接投资5.33亿元,高速绿化占地补助0.94亿元,片林苗木补助1.66亿元,种苗政策性补助0.35亿元,已建市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1.04亿元;区县和部门投入15.12亿元。
三、相关政策
按照事权划分、分级施策、分类经营、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确定林业建设相关政策。市级重点生态林工程建设主要以市级财政投入为主,不足部分由区县财政解决;铁路、公路、水利、农垦等部门绿化,主要由部门投入;区县级以下重点生态林工程建设主要以区县级财政投入为主,国家和市财政给予一定的扶持。
(一)市级重点造林工程相关政策
造林用地主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置换、租赁等形式解决,同时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补助500元,连补3年;需要垫土的地段,挖方每方市补10元,运方每方市补25元;苗木市补标准为:乔木胸径4公分以上15元,胸径6公分以上30元,胸径8公分以上80元,花灌木每墩25元:无浇水条件的地段,经审批可以打井,浅井每眼市补10万元,深井每眼市补25万元;栽植人工费每亩市补沿海地区400元,其他地区200元。
(二)林木管护政策
本着“分级施策、分类经营”的原则,对生态公益林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确保绿化成果的巩固,并长期发挥效益。凡列入市级的重点生态林工程(主要包括外环线外侧绿化带和重点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由市级财政安排必要的养管资金,具体标准为:从造林三年后起每亩每年200元。规划期内,全市享受这一政策的市级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在13万亩左右,每年需市级安排养管资金2600万元。规划期末全市市级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将保持并稳定在18万亩,每年需市级财政安排养护资金3600万元。除市级重点生态林工程外的其他重点生态林工程的养护,由区县财政和有关部门根据财力状况安排一定数量的养护资金。
(三)种苗扶持政策 
对新建培育主要生态造林树种的固定苗圃,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育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市财政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经测算,新建生态造林树种的育苗面积3.5万亩。
四)发展片林及林下经济政策
紧密围绕农民增收,积极鼓励发展片林和林下经济。对新建片林集中连片面积在300亩以上的,享受市级重点工程苗木补助,标准按苗木胸径规格确定。对坐落在平原地区集中连片面积500亩以上,且长期作为成片林地的,经审批给予林地面积3%—5%的临时土地开发权,用于林地建设管理、服务等配套设施,所得收入部分用于林木养管。其中,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可按农用地办理相关手续;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的,应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第六章  效益评价
一、生态和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林业生态系统建设,我市林地面积将大幅度增加,绿色通道、绿色河流、绿色城镇、绿色村庄、绿色市界将显现出明显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森林生态系统将得到优化。通过大范围的植绿增绿,使我市有路皆绿,有水皆绿,有城皆绿,有村皆绿。土地沙化将得到有效遏制,浮尘天气明显减少,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二)提升我市整体形象。林业生态系统建设是美化城市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关键步骤,是北方经济中心和宜居生态城市建设以及滨海新区开发的重要基础,该系统建成将大大提升我市整体形象。
(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农村造林绿化进一步丰富了文明生态村建设内容,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利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经济效益
通过大面积营造生态防护林、生态经济林以及速生丰产林,除改善我市以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外,还可取得客观的经济效益。
(一)生态防护林,根据不同林种、不同林龄、不同密度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在林下实施林农、林苗、林药、林牧、林菌等多种复合经营模式,既加强了对林地的管护,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二)经济林在我市不同地区均有较大发展潜力。蓟县的盘山柿子、板栗,静海的金丝小枣,汉沽的玫瑰葡萄以及大港的冬枣等经济林将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
(三)武清、宝坻、静海、西青等速生丰产林生长期较短,立木蓄积增长较快,一般10年以内就可成材,通过间伐或皆伐可以生产大量的木材。
(四)种苗产业发展既可保证我市大量的苗木需求,也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坚持依法治林,巩固造林成果
进一步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林业执法和监督,为绿色天津林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一是要加强林政管理,强化征占用林地审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林业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二是要大力宣传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使造林成果得以有效保护。
二、实施科技兴林,强化科技支撑
围绕绿色天津林业建设,建立相适应的科技支撑体系。一是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培训,重点对施工人员、管护人员以及从事林地经济的人员进行培训,建设起一支高素质的基层科技队伍。二是要加速优质苗木的培育,创新林木栽培技术,组织科技攻关,建立示范基地,并加强土壤改良技术的探索,达到省土、淋盐、排水的效果。三是建立适应天津现代林业发展的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积极开展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加大对林业及实用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林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技人员通过创办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势,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三、创新激励机制,加快林业发展
按照林权制度政策 “归属清楚、权责明确、严格保护、流转顺畅”的要求,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和“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的政策,充分调动农民造林积极性,维护造林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支持和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参与造林绿化、发展林下经济。在产权明确的基础上,鼓励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依法合理流转。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积极性,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加快林业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市政府对建设绿色天津实行统一领导,负责制定全市造林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按事权划分,对市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区县政府对本地区造林绿化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要将造林绿化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除完成好市政府安排的市级重点工程外,要按照规划组织完成好本地区的各项造林绿化任务,尤其要加强现有林地管护,确保绿化成果。规划、国土、发改委、财政等部门负责本规划用地、造林绿化立项、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工作。各级林业绿化主管部门要搞好协调服务、标准制定、技术指导、培育典型、检查督导、信息反馈等工作,切实发挥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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