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方案】韩城市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5-18 14:2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韩城市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做好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我市支付服务市场秩序,防范支付风险,根据《陕西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6〕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方案】韩城市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银行方案】韩城市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韩城市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我市支付服务市场秩序,防范支付风险,根据《陕西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638号)及《陕西省非银行业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陕非银支整治办发〔20161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与效率兼顾、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相结合、监管与服务并重、监管标准一致性的原则,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经营模式,清理整治无证机构,遏制市场乱象,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支付机构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坚持支付中介的性质和职能。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全面分析支付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种乱象带来的风险隐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突出重点,着眼长远。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支付服务市场存在的主要风险开展整治,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取得实效。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依法依规,维护稳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整治工作。对涉及资金风险的,区别情况进行处置,讲究方法节奏,稳妥处置风险,避免引起群体性事件。

二、整治重点和措施

(一)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

1.排查梳理无证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工商注册信息、客户或商户数量及分布、交易规模、业务模式,结算方式、资金规模、存放情况,与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跨地区开展业务、层层转包业务、与其他无证机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挪用、占用资金的可能,相关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

2.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无证机构进行调查处理。根据无证机构业务规模、社会危害程度、违法违规性质和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对于业务量小、社会危害程度轻、能够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行动的无证机构,可给予整改期,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对于业务规模较大、存在资金风险隐患、不配合监管部门行动的无证机构,依法取缔。采取集中曝光和处理的方式,整治一批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非法开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典型无证机构,发挥震慑作用,维护市场秩序。

(二)开展支付结算违法违规经营风险整治

1.组织开展支付结算违法违规经营风险整治活动,全面整顿市场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2.重点整治银行卡收单市场乱象。加大对银行卡收单、手机刷卡器等风险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检查惩处效果,净化市场环境。

3.落实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积极宣传贯彻《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畅通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掌握支付服务市场动态。

4.完善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协作处理机制,及时调查处理支付机构重大、典型案件。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分领域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市政府牵头,金融办、人行韩城市支行、市维稳办、网信办、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等部门共同组成的韩城市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韩城支行,由傅永贞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和推进各阶段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整治工作任务。

(三)任务分工

1.人民银行韩城市支行

(1)负责对群众举报和有关单位移交的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线索,出具的行政认定意见书,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牵头处置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的风险事件,在业务、维稳信访、舆情等方面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组织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开展经营支付业务整治行动,建立风险事件应急制度和处置预案,做好维稳工作,维护 社会稳定。组织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支付结算违法违规经营风险整治行动,清理整顿银行卡收单市场秩序,落实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协调公安机构处理支付结算重大违法案件。

2.公安局

负责对有关单位移交和群众举报的无证机构可疑线索进行梳理分类,对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查处。对涉嫌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的无证机构及相关线索,在接到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认定意见后,依法积极稳妥开展查处工作。

3.市场监管局

根据查处无证机构的需要,配合提供相关机构及其业务合作方(如特约商户、外包服务机构等)的工商登记监管信息。依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无证机构情况,将相关信息记于企业名下。人行韩城支行在工作中发现无法联系的无证机构,经工商部门查证后,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对经人民银行认定为未经许可从事支付业务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予以公示。

4.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领域职责协助并配合做好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方案制定阶段。

20168月中旬,制定并下发《韩城市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调查摸底阶段。

2016831日前,人民银行韩城支行要完成前期排查工作,提供客户备付金风险机构和无证营业支付业务的重点机构名单。同时,对于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可能涉及风险处置工作的,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商户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及维稳方案,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清理整治阶段。

20169月至10月中旬,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情况、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严厉惩治违法责任主体,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信息报送、协调监管等工作。

(四)评估总结阶段。

2016111日至20161131日,韩城市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和支付结算违法违规经营风险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整治报告报市政府和陕西省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成效、存在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并附相关数据和案例。同时,要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无证机构风险整治、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风险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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