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案】湖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18 14:2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各县(区)教育局,各市属有关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和发展我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湖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湖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


各县(区)教育局,各市属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和发展我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刻领会深化义务教育课改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相关课改文件和省、市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转变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改革育人模式,推进因材施教,构建富有时代精神、体现多元开放、充满生机活力、多层次可选择的学校课程体系,培育师资队伍,深入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实现学生自主选择、自主学习、自主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义务教育特色化、多样化、有品质发展,促进全市教育的现代化。

(二)总体要求

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是继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后,我省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又一重大举措,要求各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视频会议精神,主动作为,勇担改革的责任与使命。要建立“课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挂帅、各处室联动、社会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完善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研究、指导、服务机制,强化课改的各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课程改革的重视、理解和支持,确保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持续健康发展。

要按照省教育厅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完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育评价”的总体目标,加快拓展性课程建设,完善课程体系,转变育人模式,使更多的课程选择权交给学生、课程开发权交给老师,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形成并完善基础性和拓展性课程有机统一、适合本校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课程体系。以高度的课程自觉,稳妥推进拓展性课程的选课走班,科学合理安排课时计划,加强课程开发编撰,努力整合课程资源,切实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管理者的课程领导力和教师的执行力、创造力。促进学校特色培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全面把握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原则

(三)以人为本原则。学校必须根据学生兴趣和特长,拓展性课程的开发开设要充分体现学生的自主选择性,推进选课走班,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和自主选择课程制度,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创造条件。要广泛听取教师意见,发挥教师的主动性,以教师的发展为导向,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平台,结合深化课改,努力创造师生共同成长的人文环境。

(四)因校制宜原则。深化课改的主体和主阵地是各义务段学校,鼓励义务段学校开拓创新,尊重义务段学校在课改中的自主权和首创精神。各学校要立足本校学生情况、发展目标和教育资源,分层次开发丰富多样的拓展性课程,体现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独特性及差异性,培育学校课程特色,进而创建学校办学特色,推进办学模式和育人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

(五)积极稳妥原则。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坚定课程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创造性地探寻课改的途径和办法,又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步到位。既要全面推进,又要防止盲目冒进、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要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完善,明确学校课程改革的总体目标、分阶段规划、各阶段的举措、阶段性评价与改进、各项保障的不断完善等。

(六)系统整合原则。统筹考虑小学、初中、高中课程的相互衔接,明确各学段的教育功能和课程目标要求。加强各类课程、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整合,组织跨学科教学和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与高中、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行业企业、社会实践基地的合作,通过自主开发、合理利用、有序引进、资源共享等途径,整合各类课程资源,制定本地、本校的课程规划,促进区域内的相互借鉴、共建共享,引导学校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七)继承创新原则。注重课程改革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查找新问题,积极开拓,大胆试验。注重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核心价值观教学,为全体学生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注重教学方法改进,改革传统低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推进体现学科本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改革,营造民主平等、互动对话的课堂文化;注重教育评价改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探索形成多形式、人本化的学生发展评价机制;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不断强化教师的课程建设能力和教材开发能力;重视学校的质量提高、特色培育和品牌创建。

三、稳妥推进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八)指导学校制定课程计划。要根据省课程改革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制定有特色的学校课程规划,分层开发丰富多样的拓展性课程,探索建立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有机统一的课程体系。要开齐开好两类课程,统筹协调课时安排,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不增加周标准课时数和周教学时间总量,不减少品德、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和活动的平均周课时数。

(九)指导学校改进课程实施。在课程建设与实施中,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德育课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意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学习、生活习惯。要积极探索长短课、大小课、跨年级、多学期等课时安排方式。每学年拓展性课程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一至六年级15%左右,七至九年级20%左右。一至六年级主要开设体艺特长类和实践活动类课程,七至九年级全面开设三类拓展性课程(知识拓展类、体艺特长类、实践活动类),其中知识拓展类课程不得超过30%。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可实施整合,课时由学校根据实际统一安排。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校本化实施的有效途径,建立学生参加社会活动的有效机制,确保课程计划内三四年级每学年不少于5天、五至九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市、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课程开设计划的指导和检查,控制基础性课程教学的课时总量,确保品德、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必修课程的开设,同时对本地区课程开设计划提供指导意见。

(十)试点学校先行先试。为加快学校课程改革的步伐,提高课程开发和开设的水平,为2016学年全市整体推进课改积累经验,请各校自主申报,县(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基础和传统优势各推荐4所试点学校,并于6月底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市教育局将确定市级深化课改试点学校22所,其中,市属2所试点学校,每个县区4所试点学校,分别包括2所初中,2所小学,各试点学校在按照省课改方案开展试点的同时,在课程建设上应各有侧重,各县区要按照一所小学、一所初中开展体艺特长类课程建设为主进行申报,一所小学、一所初中开展实践活动类课程建设为主进行申报。试点学校从课程目标、内容、结构、评价等有侧重地研究和开发符合本地特色与实际的拓展性课程,市、县区教育局要以现场会、研讨会、展示成果等形式定期开展研讨活动,做到“试点推进、成果共享”,加快推进我市义务段学校课程建设。

(十一)统筹规划课程资源。加快对本地课程资源的调研,我市2003年启动的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已取得一定成效,部分学校形成了一批有一定质量的校本课程,各县区要总结本区域内课改的成功经验,引导学校在巩固原有课程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启动新的课程建设规划。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社区、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和湖州师范学院等高校资源,努力开发、积累、整合、丰富和完善学校的课程资源;同时为教师、家长和学生参加学校课程建设提供条件,特别是鼓励教师扩宽专业领域,编写适合学生发展需求的校本教材,并逐步形成系类。各县区教育局要统筹规划本县的课程资源,依托可利用的社会机构资源、网络资源和可引进(或购买)的国际国内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提供课程资源库或课程目录,为各校拓展性课程的开发与开设提供指导与帮助,促进学校的选修课程建设。

(十二)组织精品拓展性课程评比。各县区要组织开展精品拓展性课程评比,对优秀课程进行展示。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市级精品课程评比,对已入围市级精品课程的,要组织力量深度开发,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

(十三)建立课改监控机制。深化课改的主体是各义务段学校,责任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厅将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科学和谐考核”指标体系,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重在抓落实。各县区要建立对学校深化课改工作的监控机制,将学校课程规划和拓展性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列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各学校要探索建立对教师在拓展性课程开发开设等方面的监控机制,使课改的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十四)课改示范展评。为巩固课改成果,市教育局将在2017学年启动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展评活动,重点展评学校在阅览室、实验室、专用教室、活动场地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在课程体系建设、拓展性课程建设、课程实施、教学方法变革等方面取得成效。

四、建立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运行机制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市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课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课程改革实施意见,统筹规划和全面部署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各项工作,指导、检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方案的制订、实施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实施。

(十六)改革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深化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深化课程改革主体意识,制定本校课程实施办法,科学制定学校课程规划,完善学校课程体系;要加强和完善课程的规划与开发、课程实施与评价、课程资源建设等方面配套的管理制度。

(十七)探索教学方法变革。以深化课程改革为契机,稳妥推进教学方法变革,尤其是要改变传统低效的课堂教学模式;鼓励学校推进小班化教育,多形式实施协同教学、个别化教学;加强初高中衔接教育,在初中阶段组织探索由学生自主选择的分层走班教学;引导教师改进作业布置和批改,着力推进“轻负高质”,严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推广分层作业、个性化作业和实践作业,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

(十八)开展深化义务教育课程专题培训。市教育局将我市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培训纳入2015年师训计划,20157月启动全市的培训工作,对试点学校的校长、分管校长、教务主任、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并组织校长、教师外出学习交流,通过培训切实转变教育理念,把握课程标准,提高校长深化课改的领导力,提高教师的课程开发与开设能力。同时,还要加强在职教师兼任学科的专业培训,培养“一专多能”的中小学骨干教师。

(十九)加大对深化课改的投入。加大对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配套设施建设,加强阅览室、实验室、专用教室、活动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信息技术投入,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逐步提高教师配备与培训、拓展类课程开设设施与设备等方面的支撑能力。市教育局设立课程改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教师培训、教材开发、专家指导、购买课程资源、配置选课软件、精品课程展评等,县教育局要加大对课程改革专项资金的投入,促进深化课程改革的实施。

(二十)深化评价改革。深化课改的关键在评价,各县区要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区域教育质量管理制度;推广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建立和实施九年一贯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积极推进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各县区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区域性“统测”,各学校要严格规范校内考试评价,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督查,市教育局要定期组织随机督导。将学校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列入对市县教育工作考核和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体系。拓展性课程开发和教学情况作为教师评职评优、绩效考核的重要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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