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意见】绍兴市科技局关于深化企业科技指导员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精选】

时间:2023-05-18 17:05: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绍兴市科技局关于深化企业科技指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科技局、市内各高等院校、创新载体:加强高校与企业间的产学研结合是新形势下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意见】绍兴市科技局关于深化企业科技指导员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科技意见】绍兴市科技局关于深化企业科技指导员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精选】



绍兴市科技局关于深化企业科技指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科技局、市内各高等院校、创新载体:

加强高校与企业间的产学研结合是新形势下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广泛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一线服务企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近年来企业科技指导员工作的基础上,就实施“双百双千”工程,深化企业科技指导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总体战略,结合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按照绍兴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思路,推进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构建政产学研长效区域合作机制,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企业科技指导员制度,主动把科技与经济结合起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紧密对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深入合作,攻克一批产业核心、关键及共性技术,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实施“双百双千”工程,通过三年时间努力,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选派1000名优秀科技人员到1000家科技型企业担任企业科技指导员,着力打造100名优秀企业科技指导员和100家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凝聚一支稳定、高层次、高水平的企业科技指导员创新团队、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科技贡献率高、成长性好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三、主要工作

1、建立经常性科技指导员选派机制。结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遵循“政府引导、双向选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精选派,保质量,推进选派工作。高校科研院所要打破常规,积极调整教学、科研部署,动员和调配急需的科技人员,筛选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促进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

2、推进团队式选派服务。整合优势资源,发挥高校科技队伍的学科互补优势,选择已积聚一定数量企业科技指导员和有较好校企合作基础的企业建立企业科技指导员创新团队。强化省市专家、市内高校间专家间联动,围绕“两化融合”、“四换三名”、“五水共治”等政府中心工作,组建专家服务团队,采取多种方式为地方经济服务。

3、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充分利用派出单位的科研、教育、人才等优势条件,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研发工作。充分分析企业的技术需求,研究产业重大共性技术问题,整合产业和科技优势资源,开展联合攻关。根据企业技术需求和技术发展战略,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面向国内外寻找优势科技资源,努力促成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有效对接和结合。

4、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帮助企业建设研发机构,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测服务中心、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等研发平台和产业化基地,不断提升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能力。

5、优化企业研发团队,联合培养人才。通过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联合研发平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以及推动企业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奖教金等形式,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为企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同时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有生产一线工作经验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和科技人员。

6、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推动企业完善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知识、技术管理制度,把企业培育成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高科技企业。发挥指导员所驻企业的典型示范效应,加快提升产学研结合的层次和水平,带动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7、建立校地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鼓励高校与地方政府、开发区以一个或多个重点产业培育为突破口,建立长期稳定的全面合作关系,发挥高校的学科优势和高素质人才团队优势,积极参与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共性技术攻关、公共平台建设、孵化器建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对科技指导员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细化各地科技指导员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举措。加强统筹协调,逐步建立与教育、人事、科协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营造氛围,共同推进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工作。

2、加强科技指导员队伍的管理服务。建立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奖励、绩效评价等管理、奖励制度,加强动态汇报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科技指导员服务企业的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对在开展科技指导员服务企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引导更多的科技力量投身于服务企业的创新实践中。

3、加大对科技指导员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支持,逐步建立以企业难题需求为导向的项目发现、立项、研发机制,提高项目实施成效。

4、保障科技指导员在派出单位的相关待遇。派出单位要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全面关心和支持科技指导员,科技人员派出期间,其原职级、工资福利和岗位保留不变,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派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并把服务企业的工作业绩,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

5、落实激励科技指导员转化科技成果的各项政策。科技人员向企业转化职务技术成果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科技人员相应的奖励。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成果归属及其利益分配,应按照协议和有关规定,鼓励企业对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施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

6、营造科技指导员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高校要及时总结、推广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典型经验,宣传先进事迹。加强各类媒体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推荐访问:科技局 绍兴市 指导员 【科技意见】绍兴市科技局关于深化企业科技指导员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