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2015年黔江区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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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4年,区政府将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重要事项,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有效治理交通拥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2015年黔江区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2015年黔江区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完整版】



2015年道路运输“打非治

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14年,区政府将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重要事项,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现状,切实规范道路交通客运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区政府决定持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强化监管、综合治理为手段,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确保稳定”的原则,坚定整治决心,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持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经营者权益,构建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刘仪,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陈加旭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信访办主任段拥军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办、区交委、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区监察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督查室、区残联、城东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舟白街道办事处、正阳街道办事处、冯家街道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治办”)在区交委,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由段拥军同志任主任,区交委副主任刘毅,区公安局副局长郑清松,区市政园林局党组成员、市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孙建华任副主任;由区交委党组成员、区运管处处长李仕林及处长助理孙碧新和区交巡警支队政委冉国锋、副支队长马建华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区信访办、区交委、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等单位抽调。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区上统一部署要求,参照区上组织模式,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负责开展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一是城区。总体上包含西至册山、南至巨木岭、东至舟白老收费站以内所有区域,重点是非法营运相对集中的火车站、城区汽车站附近区域,旅游职业学院、新华中学、实验中学等学校附近区域,下坝加油站路口、关坝十字路口、南海城人行天桥路口、新华桥头路口、黔州桥路口、南海鑫城、大什字购物广场等重要路段。二是景区。重点是小南海、濯水古镇、神龟峡等旅游景区。三是乡镇街道。重点是国道319线沿线以及非法客运集中乡镇街道,尤其是各乡镇街道学校附近区域。

(二)重点对象。一是车辆。重点整治利用电动三轮车、长安车以及其它自备车型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二是人员。重点整治长期盘踞火车站、汽车站、城区重点路段、重点景区、乡镇街道学校等重点地区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含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羊儿客”、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组织者和牵头者,以及非法营运“保护伞”和非法营运(包括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组织团伙。三是窝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改装、拼装、销售电动三轮车等制售窝点。四是群众举报以及严重影响安全出行和运输市场稳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时段。一是城区范围内以日常上下班、学生放学、周末、节假日为重点整治时段。二是景区以节假日、周末为重点整治时段。三是乡镇街道以节假日、学生放学、赶场天为重点整治时段。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从20154月下旬开始,9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20日至430日)。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由区政府办负责,于428日前制定印发“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由区整治办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武陵都市报、黔江广播电视台、黔江公众信息网等传统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整治非法营运的必要性、重要性,争取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在辖区分别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0幅以上。三是搞好调查摸底。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相关单位配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力量开展非法营运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掌握从事非法营运车辆、人员、组织、窝点情况,为专项整治行动奠定基础。对涉及残疾人非法营运要做到每车见面,引导其主动退出非法营运;对涉嫌组织化的非法营运,要对牵头人进行约谈和法制教育。

(二)集中整治阶段(51日至831日)。一是积极开展路面联合执法。从区交委、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分别抽调10名执法人员,组成4个联合执法组(3个一线执法组、1个集中处置组),加强路面现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形成严管重罚声势。二是集中公开处置非法营运车辆。由区整治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适时对依法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公开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教育震慑作用。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完善相关程序,为集中处置行动提供法律保障。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团伙及牵头组织人员。由区公安局负责,对组织团伙从事非法营运、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组织者、牵头者及非法营运“保护伞”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四是从严抓好源头治理。区公安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乡镇街道要加强联合执法,坚决依法端掉非法生产、改装、拼装、销售电动三轮车等制售窝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人员,从源头上切断非法营运车辆来源。五是切实做好疏导稳控工作。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部门要积极履职,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加强对主动退出非法营运人员的就业指导,对特殊困难人员进行帮扶和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配合做好非法营运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稳工作。

(三)督查总结阶段(91日至915日)。一是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重点督查履职是否到位、目标是否完成、成效是否明显,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二是由区整治办牵头,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制定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五、责任分工

区交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牵头制订联合执法具体行动方案,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合理调配班线客运、农村客运、公交车、出租车等运力,保障群众正常出行;积极探索和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区公安局:积极组织相关警力开展联合执法,组织专案力量对组织化非法营运团伙进行摸排和整治,对职业性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和“羊儿客”,以及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组织者和牵头者实施重点掌控,并对涉案重点人员依法采取司法措施;强化对非法营运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交通管控,完善交通禁停标志,对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在源头管控上发挥经侦作用,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行为。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严格控制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占道停车、占道经营行为,保证道路设施完好、安全和畅通,协助查处人行道停放机动车待客违法违规行为。

区委宣传部:负责审查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区信访办:负责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风险评估,制订风险化解应急预案,做好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期间有关信访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维稳等工作,一旦发现不稳定苗头和因素,要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努力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工商分局、区质监局:负责电动三轮车生产监督管理,加大电动三轮车销售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组装、拼装、销售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区残联:负责按规定核发残疾人证,配合有关部门核查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摸底工作;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进行正确引导和宣传教育,牵头做好残疾人稳定工作;制订残疾人代步车退出非法营运方案,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残疾人代步车规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非法营运的处置、就业帮扶、救助等工作。

区教委: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学生充分认识到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险性,提高学生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意识;落实值班校长、值班老师在学校周边区域巡查制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将“不得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纳入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对主动退出非法营运并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对确有特殊困难的,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支持。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有需求的主动退出非法营运的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开展就业帮扶;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定向扶持等工作。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的跟踪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各乡镇、街道: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打非治违”工作机构,对辖区内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和查处,做好非法营运人员的教育和维稳工作;对主动退出非法营运的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其家庭确有困难的应及时给予生活救助;适时组织培训,促进退出非法营运的人员实现再就业。城东、城西、城南三个街道办事处要分别牵头做好专项整治行动一线执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老百姓关注度高,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为此,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定务必要治、治就治好的信心和决心,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人性执法。同时,要严肃查处公务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营运、利用职务之便占干股、索贿受贿、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后勤保障。由区整治办牵头,按照工作部署要求,据实测算专项整治工作日常运行、执法装备、宣传引导等所需工作经费,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后,区财政给予充分保障。

(四)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电动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举报电话:7923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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