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方案】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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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监察方案】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

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向纵深发展。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拿出硬措施,打好组合拳,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数量与含金量并重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围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投资、建设、创业创新等重点领域,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庆市人民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于明确取消调整的项目,坚决对应取消调整,并加强后续监管服务;明确下放的项目,制定具体承接办法,加强承接能力建设。开展区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布区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流程图。继续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改革。严格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要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特别是围绕投资、工程建设、创业创新、教科文卫体等重点领域加大简化审批流程力度,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清理规范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按照《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探索推进PPP投融资模式改革加快工业强区旅游名城生态花园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产业发展。清理区级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服务及收费,制定并公开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审批前置服务及收费。简化投资项目报批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进一步缩短投资项目办理时限,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审批实现原则上比法定时限缩短1/3以上。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5年版)》,规范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做好“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服务平台”企业投资项目在线核准及备案试点工作。利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开展招投标报建、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利用“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开展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投资审批信息化进程。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认真贯彻国务院、市政府取消的职业资格认定事项,及时取消我区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开展职业资格认定事项清理,按要求加强对新设职业资格的管理。加强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加强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管理,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的通知》(渝委发〔20145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1316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市里的相关规定,取消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按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发布的收费项目清单,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指导和督促区级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的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收费的政策措施。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区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实现“一照一码”。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前置改为后置审批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委托登记权限下放承接准备。充分利用小微企业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扶持政策集中公示、小微企业库、申请扶持导航和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功能。推进企业设立领域网上行政审批,建成企业设立领域网上行政审批系统,逐步实现企业设立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推进教育领域改革。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对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清理教育收费项目,开展“三评一查”清理工作,严格控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建立教育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学校强化依法办学意识。在决策咨询、学校管理、师资培训、特殊人群服务、办学绩效评价等方面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形成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深化科技领域改革。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项目形成机制、实施运行机制和效果评价机制,积极推行“后补助”和“间接补”。推动以企业创新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产品模式创新,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帮扶和奖励力度。推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推动属地科研机构和企业新建研发机构的大型实验检测仪器设备以及人才、信息等优势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向社会开放。推进科技金融融资服务。争取市级引导基金支持,推动建立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

推进文化领域改革。推进文化市场公平准入,降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影视制作机构改制经营,探索民营文化企业参与文艺院团股份制改造的有效路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演出、娱乐、上网服务和艺术品行业经营。推进文化市场领域宽进严管,取消游艺娱乐、上网服务场所等文化市场领域总量和布局要求,健全管理台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文化市场发展环境。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文化服务大众演艺载体,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推行公共文化服务物联网平台服务。

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改革。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应急、妇幼健康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药品交易制度;按全市分级诊疗相关规定,大力推进分级诊疗改革试点。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制度建设;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公立医院实施绩效工资行业指导意见,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扎实稳妥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和计划生育管理改革。

深化体育领域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协调推进体育与旅游、医疗、会展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拉动体育消费。全面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赛事审批,打破社会力量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的制度壁垒,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办赛主体多元化的体育赛事体系。规范各单项体育协会的服务收费,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清理规范体育类职业资格认定,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制定企业公示信息、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暂行细则,开展市场主体年报信息、企业即时信息等公示情况的抽查工作。出台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部门内综合执法,探索城市管理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运用工商部门经济户口、监管执法、消费维权、信用信息等大数据,制定分类监管标准,构建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平台,开展网格分类监管工作。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围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培育市场主体、强化财税政策优惠和财政资金引导、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提供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任务。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和完善各项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八)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区政府已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等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等3个功能组。

协调小组要发挥好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抓好本领域改革工作的统筹,研究出台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改革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行业和本部门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宣传工作,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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