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意见】关于推进“清洁家园”工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意见

时间:2023-05-26 19:25: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关于推进“清洁家园”工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改善我市乡村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江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2014-2023年)》,结合南昌实际,特制订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意见】关于推进“清洁家园”工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住建意见】关于推进“清洁家园”工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清洁家园”工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改善我市乡村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江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20142020年)》,结合南昌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江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建设“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家园和“打造农村生态建设升级版”为指导,在巩固提升农村清洁工程的基础上,以实现“农村环卫保洁全覆盖、农村环卫质量再提升”为目标,以新农村和秀美乡村建设为依托,全面实施以道路清洁、集镇清洁、村庄清洁、庭院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为主要内容的“清洁家园”工程建设,切实改善村镇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社会和谐的美丽宜居乡村。

二、主要内容

(一)整治干道、村镇环境

1、整治干道环境。加大对国道、省道、县道以及乡村道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运道路垃圾、杂草、杂物;对道路沿线排水沟进行清淤和疏通;清理道路两侧散堆散放的杂物、柴草和建筑材料;清除路旁违章搭建,拆除道路沿线陈旧、破损等影响路容路貌的广告宣传牌;拆除道路两旁违章搭建的厕所、围墙、栏舍等;对有碍观瞻的破损建筑物进行整理修复;整理优化干道两旁的管线。

2、整治村容镇貌。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示范村镇建设,开展村容镇貌综合整治,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吊乱挂、残墙断壁、空心危房、猪栏鸡舍、脏乱厕所、线路管网等。结合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拆除严重影响村容镇貌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整治生活垃圾。按照“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回收、无害化处理”的要求,积极鼓励引导村(居)民、保洁员和保洁公司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到源头减量,对可回收垃圾实行定点回收。完善“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和日常运行标准化水平。

4、整治生活污水。结合农村水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积极采取工程治理、生物链自我净化、减少污染源等举措,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先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的特色试点镇和“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完善村镇排水体系,有条件的乡镇实行雨污分流。加快无害化户用水冲厕所建设。集中开展水源地和重要水源区周边环境整治,大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影响水环境的障碍物,疏通水系,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镇水环境。

5、整治农业废弃物。禁止随处堆放和露天焚烧秸秆,推进秸秆原料化、能源化和饲料化等多形式的综合利用。加快建立农村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和处理系统,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

1、加快完善村镇环卫设施。按照“一村一点”即每个自然村至少要合理规建一个固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村内放置一定数量并适合农村实际使用的大中型垃圾桶;“一镇一站”即每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焚烧站),改造提升行吊式垃圾处理设施,逐步淘汰乡镇环保不达标的垃圾焚烧站,推广和普及压缩式处理设备;“一镇一辆”即每个乡镇至少配备1辆能达到垃圾及时清运要求的运输车。完善和优化全市乡村垃圾处理运行模式。

2、加快提升乡村绿化水平。结合全市“千万树木进千村”活动,充分利用各地自然条件,加强“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大力推进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的绿化美化。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积极引导农户在房前屋后栽种瓜果、绿化小品,形成“植物自然,乡土浓郁”的景观,构建优美的乡村环境。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健全长效运行机制。按照集镇每100户、村点每50户、公路沿线(高速公路除外)每2公里、河道两岸每2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加快配备乡村卫生保洁员;保洁员按照一车(垃圾清运板车)、一帚(扫帚)、一铲(铁铲)、一钳(分类钳)、一衣(工作服)、一鞋(防雨防污套鞋)的标准配备保洁工具。农户按照“两桶一袋”(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桶和可回收垃圾袋)标准配齐保洁工具。实施清洁工程办公室与乡镇环卫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加强对乡镇环卫机构的业务指导,强化乡镇保洁机构的管理。

2、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农户“门前三包”制度、乡镇保洁公司(环卫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加强对农户卫生和保洁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乡村环境的有效途径,引导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落实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人员,使村镇环卫保洁工作走上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轨道。

3、鼓励引进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通过公开竞争承包经营保洁工作。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村民承包保洁的农村物业管理模式,拓宽、丰富农村环卫保洁的路径和内容。

(四)积极开展示范创建

1、积极开展“清洁农户、清洁村庄”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五无”(即无道路乱占、无粪土乱堆、无柴草乱放、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流)的“清洁农户”和“八无”(即无乱堆乱放、无乱泼乱倒、无乱贴乱画、无乱摆乱卖、无私搭乱建、无垃圾散落、无污水沉积、无卫生死角)的“清洁村庄”创建活动。

2、积极开展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大力开展“六好农户、六好村庄”创建活动。在开展乡村环境整治的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示范村镇建设,大力挖掘农村乡土文化,充分利用各地原有的人文资源和历史文化建筑和遗址,加大对地方特色文化民俗的保护和开发,彰显历史文化魅力。同时,通过举办具有现代元素的地方文化和节庆活动,进一步丰富“清洁家园”工程建设内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清洁家园”工程的实施,统一纳入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部,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紧密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要将这项工作摆上更突出的位置,结合实际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二)加大政策扶持。按照“乡镇主体、县区配套、市级奖补、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市级财政的投入力度,每年安排“清洁家园”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重点用于村点保洁省级资金配套,乡镇新建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设施运行、垃圾终端处理的补助,以及村镇垃圾处理的绩效补助。同时,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清洁家园”工程建设。各县区要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清洁家园”工程正常运转。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的方式,支持农村环境整治。

(三)严格责任落实。“清洁家园”工程的成效作为考核县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和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年初签订目标责任状,年底进行考核评价。建立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暗访的监督机制,实施情况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宣传示范。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营造“清洁家园”工程建设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清洁家园”工程建设。采取“抓点带面、典型示范”的工作方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类分批打造和培植一批农村清洁工程的示范村点,并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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