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方案】田阳县林业局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27 08:55: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方案根据《百色市林业局开展2017年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百林党组〔2017〕13号)精神,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为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田阳县林业局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田阳县林业局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方案


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百色市林业局开展2017年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百林党组〔201713号)精神,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国家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遇,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为抓手,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为关键,以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观念,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影响投资环境、制约林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林业系统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改善和优化林业投资发展环境,努力营造民主和谐、安定有序、公平正义、团结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生态以及最佳的林业投资环境,为推动全县林业发展,打造“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特色林业、法治林业”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

二、工作重点

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突出抓好6个整治重点,力求实现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方位整治。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林业审批效能

1.依法依规委托审批权限。对县林业局承担的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木材运输证核发,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等13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委托政务中心林业窗口行使审批权。(责任单位:林政站、防火办、森防站、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2.全面公开审批事项。编制《田阳县林业局权责清单》,和《田阳县林业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对所有涉林行政权力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按规定时限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的办结结果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林政站、防火办、森防站、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3.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对当事人要一次性告知办理审批所需的全部材料清单。要明确办理时限,对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事项要当即办结;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事项要在8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等7项审批事项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事项要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单位:林政站、防火办、森防站、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打造“阳光林业”

1.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各行政审批事项职能股室和单位实行首问责任人挂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对管理相对人必须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周到服务。一是对咨询或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当场做好登记,注明所收取材料名称、时间和首问责任人,并向管理相对人承诺办结时限及联系方式。二是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对前来本单位办事,或来电、来信反映问题的,应当热情礼貌,认真询问和了解对方所办事项,并主动告知联系方式或引领其到相关职能股室和单位办理,不得推诿、拒绝。三是首问责任人根据职能职责,对符合条件能当场答复或办理的,应立即答复或办理;对所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告知所需补齐的材料并出具材料补正单,且双方签字。对不能及时办理或答复的,要问清联络方式或预约时间,及时给予答复;对必须请示领导才能办理或答复的,应向有关领导请示,并根据领导的意见办理或答复;对不符合条件办理的事项要说明清楚,并出具《不予许可(审批)通知书》。四是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必须向管理相对人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提供承办部门的电话,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五是对把握不准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

2.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制定政务服务规范,加快实现“一条龙” “一站式”服务,推进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审批人员“三集中”,防止“体外循环、双轨运行”。推行服务质量评价制,由申办人对服务的质量、效率进行满意度评价。(责任单位:林政站、防火办、森防站、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3.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凡具备网上审批条件的事项,都应做到网上办理,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内部流转和办理结果反馈等环节的网络化。(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

(三)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开、公正、透明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明晰执法职责和权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大要案备案制、执法情况定期报告制、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以及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六项制度”。(责任单位:县森林公安局、林政站、森防站)

2.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有行政执法权限的相关股站办、县直属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和环境保护等事项外,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检查前要报局班子讨论审批,行政检查要严格执行“双随机”制度,即随机确定被检对象,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县局内的多个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对同一企业不同事项的检查,实行合并检查;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对同一事项进行检查的,实行联合检查;县林业执法部门要按照级别管辖划分检查范围,坚决避免重复检查。(责任单位:县森林公安局、林政站、森防站)

3.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要求实施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执法单位的自由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权空间,防止行政处罚畸轻畸重。凡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没有明确细化的,一律按下限执行。(责任单位:县森林公安局、政策法规室、林政站、森防站)

4.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全面清理涉林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国家和自治区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凡自治区以下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免收工本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坐收坐支。严禁向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下达罚没款指标,严禁将罚没款与执法单位行政经费或执法人员奖金福利挂钩。(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

(四)强化政策和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1.集中清理县级涉林政策措施。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请废止或修改,同时,根据当前林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并予以公布。(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各国有林场)

2.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各国有林场)

3.强化政策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利用县林业局门户网站,对各项涉林政策、扶持措施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批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开公示,并定期公布政策落实和项目下达情况。(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各国有林场)

(五)加强企业和项目服务,优化林业企业发展环境

1.强化项目使用林地申报审批。完善项目使用林地跟踪服务机制,在经济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中,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协调指导项目业主严格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及时申请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密切部门横向联系,逐步建立项目建设林地使用管理部门联动机制,争取政府出面协调组织发改、国土、交通、铁路、水利、电力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汇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定期通报项目审批办理进度,提高项目审核审批的服务工作和审批效率。(责任单位:林政站)

2.切实做好林业行政许可的审批。局机关、县林业各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行政许可审批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对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审批事项办理期限的,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必须限时办结。二是申请事项不需要进行审批或不需要确认登记的,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当即或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管理相对人。(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各国有林场)

3.及时办理服务企业事项。一是对上级领导决策、决定、批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局党组、局班子会议和局领导决定的事项及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要抓紧落实,按要求时间限时办结;收发文件按规定送领导批示后及时送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时间限时办结。二是信访事项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要在15日内答复。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的可延长至30日,但必须要在90日内办结。三是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四是因故未能办结的事项,要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度并说明原因。五是因自身责任,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或承诺时限办结的,属超时办结,要严格追责。(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各国有林场)

4.强化涉林项目跟踪服务。推行局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对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分别由局领导负责联系,并组建相应的服务工作组,把服务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帮助协调解决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各国有林场)

5.开展对口联系与服务企业活动。建立局领导对口联系林业企业制度,县林业局每位领导对口联系5-10家企业,定期到企业调研走访,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各国有林场)

6.多方拓展林业企业融资渠道。一是积极做好林业项目资金申报工作。二是落实林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缓解企业及农户资金压力。三是积极协调各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贴近企业需求,帮助企业或农户申请“油茶贷”等金融扶持贷款,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各国有林场)

(六)打造风清气正的机关环境,努力营造重商、亲商、扶商的良好氛围

1.坚决查纠不正之风。发挥局效能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公开软环境建设投诉电话,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和“懒政怠政”专项治理活动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要求,开展明查暗访,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机关形象的人和事作为查处重点,切实规范干部行为,坚决杜绝工作餐上酒、上班时间闲聊、打游戏、迟到早退、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推诿扯皮等违规违纪现象。(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

2.营造文明有序的人文氛围。配合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 “诚信服务、礼貌待人” “诚信做产品”等主题活动,参加评选“最美基层干部”等办法,丰富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精神生活。(责任单位: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

3.大力推行“阳光投诉”。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在田阳县林业局门户网站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场所公布投诉电话和地址,明确专人负责受理企业等服务对象的监督、投诉、举报、申诉,防止群众投诉进不了门、找不到人的问题发生。对涉企投诉一律实行当日受理、当日报批、5个工作日回复,情况复杂确需延期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对投诉情况查证属实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单位:监察室)

4.着力构建优化林业投资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按照“精简、高效、优质、公平、公正、规范、诚信”的要求,切实转变机关工作职能,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民主评议投资发展环境机制,实施严格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着力构建优化林业投资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监察室)

三、实施步骤

开展整治投资环境,营造团结和谐社会生态活动是一项长期任务,面广量大、任务繁重。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利用8个月左右时间,分为学习动员、问题排查、集中整治、总结考评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7520日之前)

1.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争当全区营造“三大生态”排头兵的相关文件以及韦正业、黄国哲同志在全县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年、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暨争当全区营造“三大生态”排头兵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等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软环境建设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制定出台《田阳县林业局开展2017年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部门职责。

3.召开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广泛参与,全面启动。

(二)问题排查阶段(2017521日—630日)

1.总结学习动员阶段工作,布置问题排查阶段任务。

2.对照《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以及“三严三实”、“懒政怠政”专项治理活动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要求,结合动员大会上提出的问题及全年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深刻查找不足,查纠根源。

3.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服务对象的建议和意见,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局机关督促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要明确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771日—1130日)

1.召开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动推进会,总结前期情况,对集中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2.针对行政审批服务、涉林执法收费、基层林业技术服务等,分类召开整改督查会,督促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对重点问题、重点事项进行集中整改。

(四)总结考评阶段(2017121日以后)

1.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按照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社会评机关、群众评干部活动,组织社会群众、基层站所等对各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3.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结合群众评议情况,形成整治活动考评结果。

4.在总结集中整治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投资环境建设投诉受理机制、监督机制和考评机制等,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投资环境建设,形成打造最佳软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林业局成立了“两年一争当”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组,由黄明波同志兼任组长,黄筹斌同志兼任副组长,林政站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局投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制定、机构设置、组织实施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根据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整合工作力量,努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齐心协力抓投资环境整治的工作机制。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要围绕工作重点,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努力为田阳林业发展搞好服务。

(三)建立考评体系,强化工作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原则,不断完善考评方法,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考察、职称晋升、年度考核、争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充分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全员抓投资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打造最佳林业发展投资环境成为全系统上下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为推动全县林业发展,打造“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特色林业、法治林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强化督查督办,保障工作效率。要按照“可操作,可达成,可考核”的原则,落实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责任,完善考评措施,依据责任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对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行动工作的过程管理,动态考评,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要强化规矩意识,认真落实定期报告情况制度,定期向“两年一争当”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做到全面主动、应报尽报。

(六)强化问责措施,保证履职到位。建立履职问责机制,“两年一争当”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跟踪考评,以适当方式对各股、站、办、县森林公安局、各国有林场履行职责、推动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办。局监察室将适时组织开展阶段性明查暗访,着重检查重点任务、重点事项推进情况,对推进工作滞后的单位,对问题突出、消极对待、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严肃问责、进行通报,凡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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