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全州实现3.5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5-25 09:45:03 脱贫攻坚 浏览次数:

全州2016年实现3.5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16年吉林省实现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吉扶办〔2016〕14号)文件精神,按期完成州委、州政府提出的脱贫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全州实现3.5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全州实现3.5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全州2016年实现3.5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6年吉林省实现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吉扶办〔201614号)文件精神,按期完成州委、州政府提出的脱贫攻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六个精准”要求,按照“七个一批”脱贫路径,重点做好八项工作,强化四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州实现年度3.5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其中,和龙市8572人、汪清县8300人、安图县7628人、龙井市4500人、敦化市2700人、珲春市1600人、图们市1200人、延吉市500人。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抓好脱贫攻坚开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新时期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抓紧制定本地“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形成总体规划总缆、专项规划支撑的脱贫攻坚规划体系。立足解决突出瓶颈和制约问题,谋划一批贫困群众增收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重点项目。抓好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和谋划。相关部门要编制“十三五”行业扶贫专项规划,明确攻坚目标,做到项目优先向贫困地区安排、资金优先向贫困地区保障、措施优先向贫困地区落实。

(二)以乡村为单位,按时序分批次整体脱贫。按照“全面启动、联动投入、滚动实施”的方式,全面启动30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工作。对贫困人口数量相对较多的贫困村可整村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对贫困人口数量相对较少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可整乡(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年度安排到村、到乡(镇)项目资金计划和规模,由各地依据村人口数量、贫困程度、项目带动能力等因素自行确定。脱贫进度大体按3433的比例推进。计划提前完成脱贫任务的县(市),可对脱贫进度进行适当调整。

(三)聚焦“六个精准”,合理配置帮扶资源。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采集和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和“七个一批”脱贫路径,分类施策,按户施法,围绕脱贫任务、脱贫时序制定年度脱贫预案,强化责任落实,把脱贫任务和帮扶措施逐项分解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到人。扎实推进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生态补偿和教育扶贫要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个别因突发性灾难致贫的人口,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帮扶脱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要突出靶向治疗,对症下药,帮扶项目和资金精准落实到减贫目标,确保使用痕迹追溯可查,全程公开公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接扶持到户的比例不低于70%,确保专项发展资金80%以上用于产业增收扶贫项目。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要优先安排贫困村中的民族村和边境村。

(四)强化项目带动,发展壮大特色扶贫产业。要依托资源禀赋,顺应市场需求,因地制宜选定特色产业项目。围绕培育、提升、壮大全州主导产业,持续加大扶贫产业建设力度,培植具有本区域特色名优品牌。重点建设绿色有机水稻、食用菌、延边黄牛、中药材、棚膜蔬菜、蜜蜂、特种畜禽、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基地,推进特色产业向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发展。要按照“资金瞄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的扶贫模式,优选项目,投放资金。目前,各类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已经陆续下达,各县(市)要在前期初选项目的基础上,抓紧做好项目的甄别精选、立项论证、前置审批和报备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达产达效。要创新经营模式,采取股份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多种扶贫方式,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政府扶持资金入股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实现保底分红。积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大力培育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生态产业扶贫等新业态。

(五)加快补齐“短板”,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脱贫攻坚必须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各县(市)要结合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重点推进农村交通、农田水利、安全饮水、农网升级、危房改造、三网融合等工程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全力做好项目对接和资金争取工作,强化实施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进度等方面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调度,年底有结果”。

(六)科学制定方案,稳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县(市)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快落实。抓紧研究完善实施方案,准确核定搬迁规模和对象,精心测算投资标准和规模、合理确定迁入地和安置区,确保完成257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搬迁任务。加强各类资源有效整合,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尽快搭建县级融资平台,与省平台搞好对接。扎实做好安置区选址、用地指标落实等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妥善处理好土地和住房分配、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落实好各项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七)立足兴边富民,突出抓好边境扶贫。立足边民富裕、边疆安宁,加大对边境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重点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大力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产业发展增收工程和社会保障兜底工程,扩大边民补贴试点范围,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边民,全部纳入保障对象。制定教师、医生轮岗支边制度,对边境中小学教师和医疗人员发放特岗津贴,促进“扶人又扶业、穷村变富村、人走人又回、空心变实心”,实现边境地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边防稳固。

(八)强化组织协调,落实帮扶责任。按照省、州千百万脱贫攻坚帮扶方案要求,全面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实行州、县、乡三级领导干部联乡包村带户。严格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制度,选派得力人员驻村帮扶,对身体弱、脱不开、帮不上的干部要抓紧调整。驻村工作队要将贫困人口的脱贫作为工作重点,投入主要精力,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帮助其寻求致富之路。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职能,提高队员帮扶能力,当好精准脱贫的指导员、扶贫项目的辅导员、帮扶资金的监管员、扶贫政策的宣传员,扶贫成效的检验员。引导帮扶对象牢固树立自强自立的思想,坚决摒弃“等靠要”的陈旧观念,使其在外力的必要扶持下,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

三、保障措施及要求

密切跟踪国家和省有关扶贫开发的新政策、新举措和新要求,深入研究,摸准吃透,抓好落实。要分解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脱贫攻坚的艰巨性、紧迫性。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州县落实、乡村管理”的工作体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督促落实,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相关行业部门要勇于担当,密切配合,自觉履行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扶贫开发职责,合力推进脱贫攻坚。

(二)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地方投入,发挥专项扶贫资金聚合效应,建立各类涉农资金联动整合精准投入平台。要落实好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提前谋划资金使用分配方案,保证资金接得住、用得上、见成效。切实抓好存量资金清理,对2014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专项扶贫结转资金,至今年71日止,仍未启动拨付的,将予以收回。各县(市)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资金报账制、公告公示制、项目监理制等制度,切实提高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资金项目检查、监督、审计力度,对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挥霍扶贫资金的行为人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三)定期调度,强化督导。建立脱贫攻坚进展定期调度督导制度。实行脱贫攻坚工作“月调度、季汇报”制度,州政府每月调度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州委常委会每个季度专门听取一次全州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督导落实各项任务和举措。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加强考核督查。两办督查室、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党工委、州脱贫办将采取定期和随机的方式开展检查督导,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及不合规的做法进行纠正,并通报批评。要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褒扬先进,鞭策后进。

(四)健全机制,强化考核。建立健全贫困对象退出机制。要按照省里确定的扶贫对象退出标准和程序,加快制定适合本地贫困对象的具体退出办法。贫困人口退出按下达的任务落实,年初要锁定目标,全年落实增收措施,年底要调整销号。贫困村按退出标准出列,各县(市)的年度计划报省、州备案。贫困县退出要超前谋划,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建立精准考核评价机制。要围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考核考评工作,重点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管理规范、效益提升。各县(市)的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抽检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运行。实施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州直部门(单位)包保帮扶工作成效考核,由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州脱贫办、州委组织部、州委财经办、州直机关党工委牵头,会同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

各县(市)要根据本方案,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6415日前报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2821239 州发改委扶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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