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总结】杭州市计生委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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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总结】杭州市计生委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计生总结】杭州市计生委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杭州市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市下达的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以创新促发展,以服务惠民生,勇于创新思路,大力推进改革,狠抓责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良好。根据计划生育统计报表显示,1-12月,全市出生人口有62548人,其中计划外出生1915人,计划生育率为96.94%,控制在了省政府下达人口计划7.3万之内。全市多孩违法生育率为0.23%,控制在了省定0.5%的考核指标之内。全市户籍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24,继续保持在正常范围。201210月至20139月,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1.66 %,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率为95.52%,均高于省定80%的考核指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优质服务深化拓展。精心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咨询、随访、生殖健康检查和手术服务。据统计,2013年,全市开展服务172万人次,落实三级随访服务16.8万人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服务3.08万余例。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97.23%,免费享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在实施优生“两免”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简称“国免”)项目,强化项目规范化操作,组织浙江省临床检验中心专家对市、县两级实验室质控进行督查。2013年,实现了“国免”项目全覆盖,三个“国免”项目实施点在国家卫计委实验室质控的抽检中都获得了优秀。加强技术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技术规范,对区、县(市)计生指导站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认真整改了检查出的问题,技术服务继续保持“零差错”。认真组织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全年共鉴定17批(次)346人(次)。

(二)宣传教育有声有色。借助“5·29会员活动日” 、“7·11”世界人口日等主题活动,与市相关部门联合,大声势开展了“最美杭州人——十佳最美计生人”寻访、“生育关怀幸福万家”宣传服务月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拍摄了10集“最美计生人”专题片在杭州电视台播出,制作了20期专栏节目在《华语之声》电台播放,设计制作了6个计生动漫宣传片,以及一些公益宣传标语在6000余辆公交车上播放,拍摄了以“中国人口十佳杰出人物”蔡玉群先进事迹为素材的微电影《在路上》在集中性宣传活动中播出。精心编排节目,组织杭州婚育新风艺术团巡回演出116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拓展农村人口文化宣传阵地,积极纳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内容。大力推广“三优”促进工作,目前全市共建立“三优”指导中心125个,争创了省级示范点12个。组织开展青春健康教育进学校、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进流动人口集聚地“五进活动”,通过举办讲座等形式讲授青春健康知识和技能。

(三)利益导向创新突破。认真执行农村奖扶和计生家庭特扶制度, 2013年,全市计生奖励扶助对象为36812人,奖扶金额为3533.95万元,计生特别扶助对象为6085人,特扶金额为1460.4万元。继续深化实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积极实施“少生快富”项目,建立了72个帮扶、创业项目。加大村级计生利导力度,与市农办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居)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指导意见》,推进各地落实独生子女在宅基地审批、房屋拆迁安置、集体经济分红等利益分配时享受“双份”政策。目前,全市3038个村(居)中有3023个村(居)制订了村规民约,有3011个村(居)制定并落实了独生子女优惠政策。与市财政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致力于完善以失独家庭为主的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在西湖区率先试点出台并实施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政策的基础上,8月份,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议,对市人口计生委代拟的完善我市计生特扶制度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1225日,市府办行文下发了《关于杭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加大了对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力度。

(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推广“零口供”定案机制。合理运用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权规定,推行说理性征收。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没有发生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情况。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建立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行政征收和许可案卷互查互评工作,加强行政合同的审核和管理,统一了各区、县(市)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临安市创新推行了一孩生育服务备案制,在婚姻登记处设立计生服务窗口,新婚夫妇在登记时即发放《浙江省生殖健康服务证》,深受群众欢迎。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行政行为而导致的行政侵权和行政败诉案件。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重要信访领导阅办制,全年共处理来信116件,来访153件(次),电话访1870件(次),电子访1119件(次),按期结案率、优质结案率均达100%。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共审核21批(次)825家单位和个人,共否决了10家单位和7名个人。

(五)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强化对基础薄弱地区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大“实数计生”工作力度,全市统计误差率控制在1%以内。推进计生信息化建设,完成《基层计生信息电子化综合应用平台》(一期)建设工作。推广运用并完善人口计生业务数据交互平台,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99%,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90%以上。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积极推广“村(社区)两委为核心,协会会员做骨干,建章立约作保障,便民维权惠民生,群众当家作主人”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模式。借助基层党建和综治工作平台,把计生工作融入全市“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全市有66%的网格长由计生协会干部担任。对2012年以前的国家级、省级示范村(居)进行了回头看。去年,全市有13个村(居)荣获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称号。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积极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流动人口聚集地建立计生协会。完成市计生协会“三定”工作,各区、县(市)计生协会“三定”也取得新的进展。

(六)性别比治理强力推进。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强化部门协作,与市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经常性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执法督查活动。进一步健全生育全过程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各地出台了民营医院负责人约谈和“两非”案件举报奖励制度。拱墅区组织力量成功破获一起省人口计生委督办的“两非”案件。据统计,2013年,全市共开展非法行医检查471次,取缔非法行医点490家,对76家无证行医点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7.2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例;全市查处“两非”案件16起,处理违法人员13人。

(七)均等化服务深化完善。继续强化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工作机制,探索实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第三方评估工作。积极开展流动人口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以出租房管理为重点,及时排查计划外怀孕和违法生育行为。继续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示范窗口创建工作,深化推进“牵手服务”活动,建德、淳安等地与主城区牵手结对共同开展服务。深入开展“市民化”服务,落实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在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等设立了3400个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其中24小时免费发放点35个,另外,设立避孕药具自动售套机1740个。今年以来,为89.5万人次外来育龄妇女提供了免费计生技术服务,为408例符合条件的外来产妇提供了住院分娩补助。

(八)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认真做好人口计生、卫生机构重组背景下的思想统一和人心稳定工作,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强化计生干部能力素质培训,举办了一期区、县(市)人口计生局局长研修班、一期新闻宣传(信息)工作培训班、两期避孕节育技术培训班、两期计生指导站及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培训班、三期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培训班。同时,选送计生技术人员赴省、市医疗单位及科研机构进修学习,组织开展计生科技大练兵等活动,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

(九)人口研究深入开展。立足于杭州市情,着眼于未来发展,紧紧围绕服务人口、服务家庭、服务决策,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协作配合,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2013年,完成了《杭州市家庭服务需求调研报告》、《杭州市人口发展趋势报告》、《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对杭州市的效应研判及对策建议》等课题,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尽管2013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群众的生育意愿仍较强烈。中央出台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后,群众咨询很多,虽然这一政策的实施将缓解部分单独家庭违法生育产生的压力,但也在社会上产生了计划生育工作松动的误判,部分不符合政策的群众生育意愿增强,控制计划外生育的压力仍然较大。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有少数违法生育者钻政策空子,通过户籍迁移规避社会抚养费征收,影响了杭州公正公平的生育秩序。三是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难。部分流动人口重男轻女观念仍然存在、“两非”案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流动性、外地孕妇“赴杭生育”男孩比例高等原因,遏制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缺乏根本性的有效治理措施,综合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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