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调研】浅谈服务型政府框架下城管执法(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13 17:30: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服务型政府框架下的城管执法我国城镇化的加剧,城市化水平的显著提高,决定了城市综合执法的法律制度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所以面对城管目前存在的问题,改善是重中之重。某称程度上讲,否则将会制约我国的城市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调研】浅谈服务型政府框架下城管执法(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城管调研】浅谈服务型政府框架下城管执法(范文推荐)



服务型政府框架下的城管执法


我国城镇化的加剧,城市化水平的显著提高,决定了城市综合执法的法律制度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所以面对城管目前存在的问题,改善是重中之重。某称程度上讲,否则将会制约我国的城市发展水平,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

一、城管工作倡导: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

服务型政府的重心在于为社会服务,为民众服务,当然是在对国家事务管理的前提下,也就是说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城管工作更需要如此,因为城管本身就是为了给城市建设提供一个相对有理有序的发展环境。在其工作目的上看,服务所占的分量更大。城管工作应该本着为市民服务的态度,在此基础上管理城市。每个城市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管理是不能复制的。虽然政府有大的宏观的政策,但是在具体执行时,每个城市的管理者,都应该在大政策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城市管理政策。

服务型政府的改革既是国家的改革,也是每个城市的改革。目前,各地都在摸索着寻找符合本地实际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途径,在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在做着不同的工作,以符合此理念。城管工作繁重而复杂,而且操作上灵活性很强,这就增加了城管工作的难度。因此就要求城管队伍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出合理的分析,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不断创新的理念,积极合理地处理问题,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政府与民众共建,协同治理

城市是由政府来管理的,它是国家的城市,政府的城市,但是归根结底它是广大人民的城市,因此对于一个城市的管理不能忽视民众的要求和感受,更不能脱离这个目标为了建设而建设。城管工作应该本着这个目的,在实际操作中,使广大民众能够参与进来,协同治理。不同阶层,不同身份的人,可以有适当的渠道为城管工作献策出力,也可以有正当的方式方法监督城管工作的开展。当然行使行政权力前提是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因此城市综合执法首先要有完整合理的法律体系支撑。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执行,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有一定的惩罚措施,而不是放任不管。同时,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没有监督的权力势必会使权力泛滥而酿成祸害。

新时期的城管执法与以往有着很大的不同,首先面对城管队伍本身来讲就有很大的挑战。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飞速发展,由此给人们的思想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很多观念上与以往就有着天壤之别。互联网的发展使国内外的信息四通八达,异常丰富,各种思想并存,也很容易被人们捕捉到,因此我们对于正确的意识要不断强化,对于那些危险的,容易使人误入歧途的一定要加强防范,增强自己抵御腐蚀的能力;其次,城管队伍中不同年龄段的人员,在思想观念上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做思想工作时要加强针对性,在相关政策上也应该区别对待。再次,在思想教育的方式上和内容上也要紧随时代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思想工作一定要有时效性。管理工作要与时俱进,特别是在观念上不能总是因循守旧,要时移事易。

三、城管工作引入专项负责制

城管工作由专人负责,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因此对于此项工作的评审等方式方法要与其他部门区别开来。政府可以考虑由某一人对此全权负责,全力实施,专人专项,一级一级向上级同等部门的专门负责人员负责和汇报工作,当然要与当地政府协商沟通,做好互动。在工作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工作流程,工作内容等。城管部门的人员,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能进入此部门工作,他们的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挑选。工作合同一年一签,平时做好评审。如此严厉的制度可能会在人员招聘上有一定难度,因此要高薪严惩,每个人或者每个团队负责的片区责任划分到位,出现诸如暴力执法等有损形象之事,个人或团队全权负责,做出交代。

四、开通各种渠道,城管工作公开透明化

通常意义上城管之类的政府部门是国家机关,其工作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政府发展的时期不同,当下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服务型政府的提出更是要颠覆这种传统的政府工作观念。城管工作和群众是密切相关的,因此更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让群众对其工作有相当程度上的了解和参与。当今社会,新闻媒体,网络作为传播的重要媒介,在社会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的大事要事,社会上的焦点新闻,都因为媒体的存在而使信息越来越便捷。有关城管的各种事件,也是各地的媒体在第一时间,不遮不藏客观及时地报道出来。这不仅使公众对于相关事件能够及时详细的知晓,也是政府在第一时间内对各地的城管职能部门的表现得以详细的了解。客观上,媒体的作用使得它成了一个很好的监督作用,促使人们对相关事件有所行动,也使相关部门对此问题予以重视。

五、城管对象行为规范化,强化思想沟通

把所有问题归结于城管部门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物理学上讲,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在现实中同样也有很大的实际意义。引入到城管工作中,可以这样认识:城管和其工作对象是力的双方,彼此有着很大的关联性。我们在要求改善城管部门的同时,也要看到其所管理服务的对象也会不同程度的存在着问题。比如有些人在某些方面确实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身不能认识到问题的所在,在受到城管部门管理时对自己的行为不做思考,不能反思,硬碰硬等等。由此,我们也应该对这部分人适当的加以惩处,当然本人认为前提是能够合理沟通,先软后硬。这样可以最小化的产生矛盾,最大化地利用时间,提高效率。

六、从本质入手,发展经济,缩小差异,因地制宜

城管工作,各个地方有自己的特色,由于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某些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由于具备相应的条件,城管工作会有不同的尝试。比如宁波,正在尝试城管协管员,城管工作调解员等,在某些重要地段会有摄像头监督城管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这样的话相对于其他地方的暴力抗法事件至少概率就比较低。这样的试点,可以在不同层面去实施,然后推广。当然那些不具备条件的二线三线城市,甚至是县城,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推出符合当地情况的做法。从97年的试点开始,城管制度虽然走过了十几个年头,但是相对于我国政府的其他制度,城管制度毕竟还是一个年轻的制度,很多方面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都是情理之中的事。再加上,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高速发展必然会带来各种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改善。发展阶段的局限性,决定了城管工作也要随着国家职能的不断完善,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得到改善。政府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总是要有缓冲时间,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同时,更要强化思想意识导向,把握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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