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制度】大新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仅供参考)

时间:2023-05-14 16:0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大新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全县工会运动和工会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则。一、大新县总工会办公会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班子集体会议的决议、决定,负责处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会制度】大新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工会制度】大新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仅供参考)



大新县总工会主席办公

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全县工会运动和工会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则。

一、大新县总工会办公会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班子集体会议的决议、决定,负责处理全县工会日常工作,实行主席负责制。

二、主席办公会议人员由主席、副主席、经审委主任组成,办公室主任参加,办公室派专人记录。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负责议题的部门和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主席办公会一般每月第一周周一上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集。

四、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研究决定县总工会行政有关事宜;阶段性工作的完成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意见;研究分管副主席认为需要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会议、重要业务工作和活动;讨论决定本级工会机关各部室领导人员的人选和调整;传达党政及上级工会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和措施;讨论对下级工会的经费补助和特困职工慰问补助;听取本级工会机关各部门半年、年度工作汇报;上报受奖单位、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参加外事活动的名单;需经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五、主席办公会议程序:主席办公会议由常务副主席(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办公会议题,由主席、副主席、经审委主任提出,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参加主席办公会议成员,应认真听取会议议题的议案汇报,认真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会议召集人做出结论,形成决定意见,并明确负责实施的分管领导;主席办公会议的决定,分管领导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决定意见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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