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办法】区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完整文档)

时间:2023-05-17 11:40:06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双随机抽查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一种执法检查方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办法】区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监察办法】区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完整文档)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

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


双随机抽查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一种执法检查方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58)精神,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切实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特制订本办法。

一、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

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主要包括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强抽查结果运用等具体任务。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具有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的区政府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中的行政检查职权,全面梳理本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检查事项。

各部门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事项、内容、对象、方式、依据等,对目前不宜实施随机抽查的事项,要逐一说明原因,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审改办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本部门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审改办牵头,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64月底前完成)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部门“双随机”抽查机制。要以部门为单位,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具有行政执法资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64月底前完成)。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运用电子化手段,建立随机抽取摇号系统及相应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确保随机抽查全过程留痕,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64月底前完成)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通过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双随机”抽查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计划安排、统一实施落实、统一监督检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通过本部门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探索开展联合抽查等具体任务。

()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

加快各部门之间、与市级部门之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系统、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系统。区经信委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平台建设及各分系统的工作对接;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区编办分别负责企业法人信用信息系统、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系统、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配合区经信委做好各分系统的对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系统要与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区编办的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区编办及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612月底前完成)

各部门要根据检查对象登记类别情况,将相应监管信息分别报送至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和区编办。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和区编办要通过本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公开监管信息,并及时将其汇总至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予以公开(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区编办及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检查对象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检查对象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20166月底前完成)

()探索开展联合抽查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检查对象成本(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区政府审改办要加强工作协调,加强督促落实,总结交流经验,确保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制定实施方案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推广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于2016430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后报送区政府审改办(区编办307),电子版发送至bbzhk@bjdx.gov.cn.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非随机抽查事项、“双随机”抽查机制(包括检查对象名库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库录建立情况,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方式等内容)、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运用(包括如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如何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等内容)、监管信息共享公开(主要是将本部门有关监管信息共享至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区编办的信用信息系统并做好依法公开等具体措施)、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主要是各部门建立健全检查对象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以及如何实施等内容),并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做好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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