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西安市临潼区社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第十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艺术节(以下简称十一艺节)将于10月15日至31日在陕西举办。根据十一艺节陕西省工作指挥部有关通知(十一艺节陕指发〔2016〕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西安市临潼区社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西安市临潼
区社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第十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艺术节(以下简称十一艺节)将于10月15日至31日在陕西举办。根据十一艺节陕西省工作指挥部有关通知(十一艺节陕指发〔2016〕4号)和《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西安市社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我区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办会宗旨,遵从我区城市治理工作大局,合理规划,创造条件,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载体,既热烈浓厚,又简约大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圆满完成省市交给我区的宣传任务,营造热烈祥和的节日氛围和盛会环境,为十一艺节成功举办提供有力的社会舆论支持。
二、工作重点
充分运用户外广告牌、LED电子屏、灯杆道旗等户外宣传媒介以及社区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栏、标语牌等,在繁华地段、交通道口、文体场馆、窗口服务单位等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播放多媒体宣传片(即日起至10月31日)
1.在区委院内、中心广场、开发区等三处大型户外LED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十一艺节宣传片。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建住局、旅游商贸开发区管委会
2.在区内运营的公交车载电视系统、出租车路客快屏LED广告,播放十一艺节宣传片和宣传口号。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3.各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部门政务公开场所、窗口服务单位、面向群众办事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其他适宜载体传播十一艺节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旅游局、政务中心等单位
4.在区内媒体上(区电视台、美丽临潼微信平台、区政府网站、《人文临潼》等)播放十一艺节宣传片和插播宣传口号。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电视台、《人文临潼》采编中心
(二)宣传海报、横幅等其他广告宣传(即日起至10月31日)
1.承担演出任务的秦皇大剧院内外
责任单位: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
2.在医院、学校、影剧院、居民社区,社会阅报栏、宣传橱窗等,普遍张贴布置十一艺节宣传海报以及其他形式广告宣传。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广电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各街办
(三)动员基层单位、社区居民、大中小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公益宣传,利用标志、吉祥物、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开展宣传活动(即日起至10月31日)
责任单位:团区委
(四)花牌街景(国庆节前至10月31日)
在西花园广场(秦统一雕塑前)、大唐华清城广场(长恨歌雕塑前)、中心广场(飞天雕塑前)设置花牌街景。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
四、工作保障
(一)宣传物料保障
十一艺节宣传海报及多媒体宣传片由省指挥部统一提供。
(二)经费保障
此次社会宣传活动所需经费,由各责任单位结合所承担的任务同国庆节的宣传工作相结合,采取公益和商业结合的方式,最大程度减少财政资金投入。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活动由区文体广电局牵头负责,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坚持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协调、指导、督查全区迎十一艺节社会宣传工作的落实,积极开展阶段性大型群众性宣传活动,确保十一艺节社会宣传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迎十一艺节社会宣传工作方案,不断丰富和完善工作内容,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宣传密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热烈祥和的宣传环境。
(三)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从实际出发,注意合理掌握工作节奏。要立即开展LED电子屏、车载电视、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的制作和志愿者活动内容策划等工作,同时室内外小型广告牌、标语横幅、户外大型广告牌的制作工作也要依次提前开展。
(四)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宣传资料由区文体广电局负责提供。(联系人:张 鹏 联系电话:8381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