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方案】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治理市容环境专项第三阶段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5-17 15:55: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治理市容环境专项第三阶段工作方案目前,我区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已进入第三阶段,即整治保持阶段,为巩固第一、第二阶段城市治理市容环境专项工作成果,持续加大治理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治理市容环境专项第三阶段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治理市容环境专项第三阶段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治理市容环境

专项第三阶段工作方案


目前,我区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已进入第三阶段,即整治保持阶段,为巩固第一、第二阶段城市治理市容环境专项工作成果,持续加大治理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市容环境面貌,按照《西安市2016年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63号)和《西安市城市治理市容环境专项第三阶段工作方案的函》(市城管函〔20161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落实西安市城市治理工作现场会精神为基准,按照临潼区城市治理专项工作要求和整治标准,在巩固前期我区城市治理市容环境专项工作成果基础上,结合2016年西安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百条整治美丽示范街”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拓展和延伸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扩大城市治理工作成果。

二、工作任务

(一)巩固第一、二阶段城市治理市容环境专项工作成果,持续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六项任务不断深化。

1. 强化道路清扫保洁。购置增加机扫设备,扩大机扫面积,提高机扫率;做好道路冲洗,定期开展大擦洗活动,及时清除道路灰带、垃圾。明确街办、部门和园区管委会之间划界不清和交叉地带等区域的清扫保洁责任划分,切实做到全方位保洁,消除卫生死角。强化果皮箱日常管理,确保每日清淘不少于2次,箱体无垃圾外溢,周边无垃圾落地。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2. 巩固公共设施清洗维护成果,强化日常管理。在巩固前期公共设施清洗维护成果的同时,定期开展“城市家具”大擦洗、大清洗活动,做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地铁外辅助设施、道路名牌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特别要做好设置分散、影响市容形象的路牌、指示牌的整合及地下通道设施的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主城区、街道和园区管委会辖区内相关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大对公厕的日常管理,杜绝脏乱差现象。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建住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旅游局,公安分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3. 按照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市城管发〔201614号),深化户外广告、广告牌匾和野广告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户外广告的整治力度,做好违法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拆除、违规设置各类广告清理、破损广告设施维修以及牌匾标识擦洗、污损破旧广告画面清理更新和横(条)幅清理工作;持续强化野广告治理,加大违法野广告和野广告制造窝点的查处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公安分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4. 持续开展工地围墙围挡整治。严格依照《建筑工地围墙、景观围墙和临时施工围挡设置标准》,全面做好污损围墙墙面的粉刷、修补、更换工作,清理撤除所有围墙围挡立面设置的各类广告画面和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城改办,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5. 巩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成果,结合园林绿化景观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开展对绿化修剪整形集中整治“回头望”,做好绿植补栽和破损、残缺绿篱隔离栏更换工作;扎实做好绿化带、绿篱、树池垃圾清掏和绿化带冲洗工作。根据“三年植绿大行动?森林城市看临潼”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利用春季绿化有利时机,抓紧组织实施,确保6月底前取得明显进展。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建住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6. 巩固前期占道经营治理成果,根据占道经营反复性特点,进一步加强占道经营管控工作。强化对烧烤摊点的管控,切实做好天气转暖后易出现的夜间集结性占道经营治理工作,严防占道经营现象反弹回潮。重点解决因行政区域划分不清出现的占道经营管理盲区问题。加快推进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设置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食品药监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二)进一步拓展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内容。

1. 全面治理街面乱堆乱放,重点做好围墙内垃圾清运清理工作。集中治理街面废弃物、建筑物料、私设隔离墩(桩)及不规范摆放物占用街面及消防通道、盲道等现象。重点做好道路围墙内、沿街广告牌后的建筑垃圾清运覆盖、生活垃圾清理,做到街面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2. 规范小餐饮店餐厨垃圾处理。督促小餐饮店设置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设施,进行集中规范处理,做到小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店外无杂物堆放,无直接向外排放油烟、污水,无炉灶出店作业现象。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3. 解决沿街门店乱堆放问题。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各沿街商户及时清理门前杂物,做到门店内外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4. 解决书报亭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书报亭外观等式样标准,集中拆除有碍观瞻、影响城市整体容貌书报亭。规范书报亭经营秩序,做到无超范围和出店经营现象;亭身干净整洁,无野广告张贴,无乱贴乱挂乱涂现象,周围无杂物乱堆放。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邮政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5. 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加大对临街商业门店、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音响使用等产生的噪音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临街商业门店经营、户外宣传活动音响使用符合环保要求,无噪音污染现象,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三)进一步延伸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范围。

1. 由城市主次干道向背街小巷延伸。做到背街小巷公共设施整洁完好,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管理规范,沿街门店无出店经营、无乱堆、乱放杂物,无污水横流现象,无一店多牌、乱贴乱挂现象,无野广告散发和张贴;道路干净整洁,无集结性占道经营现象。

责任单位: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区城市管理局。

2. 由城区向农村、城乡结合部延伸。做好农村、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落实垃圾清运制度,加强公厕保洁和管理,整治乱搭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行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达到道路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有序。

责任单位: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3. 由街面向社区(小区)、单位及集贸市场延伸。做好社区(小区)内违章搭建的拆除工作,及时清运垃圾,加大对乱堆乱倒、乱贴乱画的治理。做到社区(小区)环境整洁,道路平坦干净,绿化美化到位。组织开展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净化美化单位环境。同时,加强对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的治理,集中整治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深入推进。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全力以赴推进城市治理市容环境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保持长效管理,深化拓展延伸。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治理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管理,确保管理水平不下降、标准不降低,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深化治理工作成果,拓展治理内容,延伸治理范围,带动和促进辖区容貌全面提升。

(三)加大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各单位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城市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宣传效应,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力量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城市治理工作。

(四)加强信息采集,及时汇总报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城市治理的信息收集和数据汇总工作,畅通报送渠道,加强与区精细办(区城市管理局)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并确保信息时效性。电子邮箱:ltqcsgli@126.com;联系电话:029-83823725029-8382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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