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区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管理,规范特种行业用水行为,依据《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绍兴市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种行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办法】绍兴市区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绍兴市区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管理,规范特种行业用水行为,依据《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绍兴市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行业用水是指洗车、洗浴(桑拿)、水疗(足浴)、美容美发、洗衣、水上娱乐场(游泳场)、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行业用水。
在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前款所列特种行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区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改、环保、规划、体育、工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特种行业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节约用水措施。
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洗车行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鼓励洗车行、高尔夫球场等特种行业使用再生水。
第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特种行业用水项目,应配套建设、使用国家规定的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邀请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参与验收。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已经营的特种行业用水单位和个人,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对用水设施(器具)进行节水技术改造。
第七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确定城市供水价格时,对特种行业用水定价应当高于其他的用水价格。
第八条 特种行业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执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标准。
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先期对洗车、美容美发、水疗(足浴)、洗衣月用水量100立方米以上和洗浴(桑拿)、水上娱乐场(游泳场)、高尔夫球场、滑雪场月用水量200立方米以上的特种行业用水户列入用水计划,今后根据情况逐步扩大计划范围。
第九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对特种行业的用水实行单独装表计量,并将特种行业分类名录及用水情况按要求及时告知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
第十条 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应当对特种行业的用水情况和节水设施(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当通知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行业用水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用水管理制度和用水统计台账,配备专职用水管理和统计人员。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扣减30%的用水计划指标。
(一)特种行业用水管网及设施(器具)跑、冒、滴、漏严重的;
(二)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洗车行未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器具)的;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特种行业用水项目,未配套建设、使用节水设施(器具),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
(四)已经营的特种行业用水单位和个人,不符合节水要求且未进行节水技术改造的。
第十三条 单位内部自建的洗车行、洗浴中心(室),其用水量纳入本单位用水计划,未使用节水设施(器具)或未达到节水要求的,由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扣减本单位20%的用水计划指标。经整改达到节水标准后,恢复其原计划用水量。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推荐访问:办法 绍兴 节约用水 【水利办法】绍兴市区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