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青阳县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5-26 16:45: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青阳县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根据《安徽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方案》(卫基层秘[2015]209号)和省卫计委《关于规范和推进农村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青阳县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青阳县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青阳县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根据《安徽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方案》(卫基层秘[2015]209 号)和省卫计委《关于规范和推进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基层秘[2016]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要全部开展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实现试点乡镇覆盖率达到100%。配备健康一体机并具备熟练操作人员的村卫生室要优先开展好此项工作,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有偿签约服务率均不低于30%

二、服务主体及服务对象

1 、服务主体

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中具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为主体。所属乡镇卫生院采取技术人员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结成对子,负责对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在村医缺乏服务能力,村医数量少或无村医执业的行政村,签约服务由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承担。

2 、服务对象

试点阶段,以65岁以上老年人(尤其是留守老人)、慢性病(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中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疾病)患者、精神病在家康复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长期卧床者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农村居民。

对农村常住贫困人口家庭要优先提供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对被列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要免费提供初级签约包包服务。

对于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原则上不能享受有偿签约包中新农合补偿的金额,新农合补偿的部分需要自行承担。

三、服务内容

(一)无偿签约包

已经开展无偿签约服务的试点单位,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根据不同类型人群,提供12大类,45小项服务内容,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本年度不再开展以签约服务的方式提供纯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成的无偿服务。

(二)有偿签约包

1、初级包种类包括常见病诊疗包、健康评估包、上门巡诊包,服务内容由签约家庭医生完成,每种包的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4-1

2、中级包种类包括高血压病包、糖尿病包、冠心病包、脑中风包、支气管哮喘包、老慢支包,服务内容由签约家庭医生及团队完成,每种包的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4-2

3、高级包种类包括精神病包、晚期肿瘤包、残疾病人服务包、长期卧床者服务包,服务内容由签约家庭医生及团队完成,每种包的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4-3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167 月)

成立青阳县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举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业务培训班。各试点乡镇通过召开签约试点工作动员会,安排布置村医签约工作,制定本单位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服务团队分工,完善各项基础资料。

2、开展签约(20167月至9 月)

通过宣传讲解,让服务对象在充分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签约。服务对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签约包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进行选择签约。签约服务对象如果是个人,以年为周期,每季度内签订的所有签约包从下个季度第一天开始提供服务。

3 、督查考核(签约后次月至签约期满)

县卫计委将实行季督查、月调度的形式对签约服务开展情况、履约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并与补助公共卫生经费和新农合补偿资金直接挂钩。

五、经费保障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免费包)

根据服务人群数,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40%的比例测算补助经费,经考核后按季度拨付;对2015年签约履约到位的按每个包5元对村医进行另外补助,费用从基本公共卫生倾斜村医签约中列支。

2 、签约服务收费

对签约必履约到位的初级包、中级包、高级包,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分别奖励补助15元、15元、20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自付部分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给予倾斜保障。

(一)服务包费用构成

新农合补偿金额为应收金额减去减免优惠金额后的40%,签约服务对象自付金额为应收金额减去减免优惠金额后的60%

1)初级包应收金额50元,减免优惠20元,实收金额为30元,新农合补偿12元,签约对象自付18元。

2)中级包应收金额150元,减免优惠50元,实收金额为100元,新农合补偿40元,签约对象自付60元。

3)高级包应收金额200元,减免优惠50元,实收金额为150元,新农合补偿60元,签约对象自付90元。

(二)资金结算与分配

1)结算与补偿金拨付。签约服务系统按全省统一规范与县新农合平台进行对接,县新农合平台对签约服务系统上传的已审核数据进行复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增核减后拨付实际补偿金。90%以上的服务包数和95%以上全部服务包内项目总数完成的,可视作全部服务包履约完成,服务包数完成率不到90%或者全部服务包内项目总数完成率不到95%的,按实际全部完成的服务包补偿。原则上,家庭医生(团队)当月提交的数据应于当月完成复核和补偿金拨付工作。

2)资金分配。县卫计委制定服务项目内容及任务分工建议表,乡镇卫生院和参与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团队)可就每型服务包的收入分配协商补助系数,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医签订分成协议。用于签约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考核审核后一并列入签约服务收入。新农合补偿金拨付乡镇卫生院后,家庭医生(团队)和乡镇卫生院按照商定的分成协议分配签约服务收入。

六、工作要求

1 、加大宣传,积极引导

各乡镇和试点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展板、宣传折页、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向辖区群众宣传普及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内容。县卫计委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对基层卫生人员进行政策培训,使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理解并掌握签约服务的意义、重点人群、基本内容、工作责任、收费政策及工作要求。

2 、规范签约,切实履约

由县卫计委统一签约服务协议格式,明确签约服务内容,确定相关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补偿优惠政策,规定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试点阶段,原则上只与有需求的个人签约,不得与家庭签约。村医(团队)应向签约对象解释签约服务内涵,按照双方自愿签约的原则签订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村医(团队)、签约对象和乡镇卫生院各持一份。双方签订协议后录入签约服务系统,也可网上签约并直接打印协议。原则上,服务包以年为周期计价收费,签约时一次性预收自付费用并开具或打印收费凭证(收据),所收资金应及时上交乡镇卫生院管理。

县卫计委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切实监管签约服务包内各个项目完成情况。签约村医(团队)应按照协议完成服务内项目并及时录入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健康一体机能开展的项目,应通过一体机信息系统自动上传至签约服务系统。

3 、加强监管,落实考核

县卫计委要制定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方案,重点考核试点单位的有效签约率、履约到位率、签约居民满意率等指标。对“重签约、轻履约”、“重形式、轻服务”、“重进度、轻质量”等问题加强监管,如因逐利动机导致群众提出强烈意见,必须暂停签约服务,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 、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县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县卫计委各科室、县农合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要密切配合,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签约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具体分工是:基层卫生科负责签约服务试点方案的制定、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规划财务科负责提请县物价部门核定签约服务收费标准,加强资金管理和收费督查。医政医管科负责监督签约服务医疗质量和安全。疾控科负责做好对乡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县农合中心负责对签约服务系统管理和对上传的已审核数据进行复核,按时拨付补偿资金。各乡镇卫生院为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实施的主体,负责落实村卫生室开展签约服务、团队组建、共同完成签约服务内容,并对村医进行考核和做好资金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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