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1篇

时间:2022-04-20 11:35:01 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1篇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

  第一条:为了配合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教师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实验规则,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意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注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学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注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学生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随意接电或触摸电线。发现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及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注意防火。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险墙壁等危险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险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察,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库房、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盗事件。值周教师要经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园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游览、活动、劳动等,一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览、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实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或发动学生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清除。各类实验课在实验前一定要检查药品、实验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学生讲清安全操作的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经常注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及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采购食物时要注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善保管好存粮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严禁随意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附近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学生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教师也要注意及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经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升高、室内外温差不大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2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务必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务必具有高度的职责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持续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持续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务必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持续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7.持续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务必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理解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职责追究。

  (四)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卖部务必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务必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贴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五)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务必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务必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务必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务必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六)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职责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群众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务必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务必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八)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九)太阳能热水器安全管理制度

  1、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务必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人员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太阳能热水器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太阳能热水器禁止使用。

  4、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要落实职责制,任何状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水压状况、进水状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十)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理解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理解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礼貌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礼貌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状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潜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职责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潜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职责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职责制和职责事故追究制。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3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为保证活动长期有序地开展,特别设立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把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学校有关负责人多次召集召开专题会,商讨学生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学生的消防安全。

为保证活动长期有序地开展,特别设立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把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学校有关负责人多次召集召开专题会,商讨学生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学生的消防安全。

二、精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1、在校内悬挂消防安全的警示标语横幅,以及黑板报,要求各班出消防安全的黑板报,上一堂消防教育宣传课,在学校的宣传橱窗,开辟消防安全宣传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11月9日国旗下的讲话“珍爱生命,消防安全从我做起”,要求各位老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2、结合“11.9消防安全日”活动,进行一次全校性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遇到突发事件中学会能够逃生的方法;增强学生遇事不惊,沉着冷静的思想;增强学生在遇到突发事件中能够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通过模拟演习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应急、自救、自护逃生能力,防范于未然。

3、消防安全工作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了消防意识。开展此活动以来,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到位,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广大的家长对孩子的在校学习感到放心,同时,社会对学校的满意程度有了较大提高,为确保校园安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4

  为加强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校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职责管理:

  学校安全工作应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全责的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

  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校长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法制观念,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熟悉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积极防范事故发生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申报制度、处理突发事故的方法,以及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四)用电安全教育;

  (五)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六)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七)网络安全教育;

  (八)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九)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

  1、预备年级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

  2、初一、初二年级安全教育应使学生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5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财产安全和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对于消防安全工作,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杜绝一切火灾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我校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机构健全,安全意识强

我校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为主线,认真落实教育局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细化工作目标。实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与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实现消防工作群防群治,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二、注重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我校根据学校实际,建立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宣传安全用油、用气、用火、用电以及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增强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及时开展消防演练。在11月份,学校开展了“四个能力”的培训,学校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进行了消防逃生演练。学校利用广播宣传栏、校会、班会多次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三、加强整改,排除隐患

以深入开展学校各部门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为主线,以学校各部门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为重点,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定期检查学校教学楼、各功能室的用电情况,避免由于用电引起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召开防火专门会议,采取加强防火法制建设,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从人抓起、严格清查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杜绝安全漏洞,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清查工作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学校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要求必须有学校防火自查自改情况,有火灾隐患排查及其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消防安全工作记录、资料。学校对各完小进行防火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总之,我校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以对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了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做深、做实、做细了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今后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6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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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安全管理制度

2021-07-19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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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7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值周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天晴学生必须站队由护送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排队径直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8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我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我校安全职责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制和事故职责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潜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职责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职责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职责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理解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群众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状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保密。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务必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职责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状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职责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用心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群众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贴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理解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务必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带给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群众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忙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务必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贴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资料,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潜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忙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能够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潜力。

  根据当地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状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透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透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用心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内含、凶杀暴力等资料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职责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状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职责: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带给虚假状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职责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职责书。

  4、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职责书的第一职责人。本职责书的要求不因职责人的更换而改变。职责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5、本职责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9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0

  一、为确保师生在校内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教育“常规化、细实化”。

  三、校外行走严格遵循道路交通规则;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闹;按时上、下学;发生意外及时求助,同学间要互相帮助。

  四、校内不准追逐,上下楼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挤、不推、不抢,按次序行走。

  五、年龄不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车,家校路程不超过1000米不准骑车。

  六、定期检修保养车辆,确保骑车安全。

  七、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门后一律下车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摆放整齐有序。

  八、进出学校的"汽车必须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上下学时禁止车辆通行;校内禁止按喇叭;车辆到指定车位停放。

  九、定期进行学生上下学出行情况调查,杜绝乘坐“黑车”现象。

  十、每位教师要做好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1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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