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制度】景德镇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23-05-26 20:50:09 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景德镇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4〕13号),切实加强我市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制度】景德镇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供大家参考。

【统计制度】景德镇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景德镇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4〕13号),切实加强我市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现结合实际制定景德镇市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必要性

(一)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管理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发挥统计指标在实施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信息咨询和决策导向作用,牵住经济工作的“牛鼻子”,运用好宏观决策的“指挥棒”,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手”和调控这只“有形手”的整体功能,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适应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随着企业“一套表”的顺利实施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统计报表报送渠道和报送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为了加强企业源头数据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亟须各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其统计职责。

(三)明确划分统计工作职责的需要。为了更明确划分统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的统计职责,做到各尽所能、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确保整体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客观真实反映景德镇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全貌。

二、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并设国民经济核算、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商贸流通及电商、内外资及外贸、文化产业、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八个统计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等工作。

按有关指标归口管理所设各工作组召集单位名单如下:

工作组名称                          召集单位     

1.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                     市统计局       

2.工业统计工作组                         市工信委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组                 市发改委           

4.服务业统计工作组                       市发改委         

5.商贸流通及电商统计工作组               市商务局        

6.内外资及外贸统计工作组                 市商务局

7.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组                     市文广新局

8.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统计工作组           市国调队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各工作组召集人由市政府对口相应指标的分管副市长担任,相关指标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及各工作组职责

1.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印发联席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和简报等文件。

(2)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向联席会议各工作组交办联席会议下达的工作任务。

(3)对联席会议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完成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4)收集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的议题,研究确定联席会议议题。

(5)负责对召集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6)完成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各工作组工作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本组成员单位,制定工作细则。

(2)各工作组召集单位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向各自对口的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工作汇报,汇报经济指标运行和走势、预警等情况。

(3)市统计局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单位,要建立统计业务分管领导与市政府对应指标分管副市长之间及时汇报、联系的沟通机制,以提高联席会议工作效率。

(4)各工作组召集单位要负责对本部门所对口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有效监控,积极调度和统筹协调,确保源头平台数据全面准确。

(5)各工作组召集单位要负责与本部门责任指标的有关外围评估指标所涉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外围评估指标与主要指标相匹配。

(6)各工作组召集单位要负责做好本行业企业的新增入库工作。

(7)各工作组召集单位要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协调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三、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考核

为确保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运行,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召集单位和各成员单位以及配合单位的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将对召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成员单位以及配合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一)考核内容

1.各工作组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2.召集单位所负责的主要经济指标月度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3.召集单位所负责的企业入库工作完成情况。

4.相关外围评估指标责任单位目标完成和工作协调情况。

5.成员单位和配合单位有关工作的配合情况。

(二)考核实施

1.考核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各工作组年度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以及配合单位职责履行情况。

3.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成效按积分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告市政府(考核测评办法见附件)。

4.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考核结果,对召集单位和成员单位以及配合单位分数后三位的予以批评,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追责。

5.考核未尽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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