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总结】温州市法制办2010年工作总结2011年工作计划【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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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法制办2010年工作总结2011年工作计划2010年,我办全体干部职工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总结】温州市法制办2010年工作总结2011年工作计划【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法制总结】温州市法制办2010年工作总结2011年工作计划【优秀范文】



温州市法制办2010年工作

总结2011年工作计划


2010年,我办全体干部职工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结合温州实际,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工作职能,推动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建设工作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我办结合温州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的一大特点是每项定性指标全部包含具体的评分事项和分值,并重点突出了定量分析的分值和权重,较好的兼顾了定性和定量的关系;同时,在指标设置上结合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突出了政府当前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所侧重,点面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积极组织公民权益依法保障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政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认真起草了《温州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并将其落实情况列入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范围。

三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统筹工作。组织调整了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赵一德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佳学任副组长,市府办、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法制办、市审管办、市公共资源管委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扩大了成员范围。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出台了《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解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七大目标任务,即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改革、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等进行了逐一分解,并由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此外,还组织召开了成员单位会议,起草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规划。

四是组织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市政府全体组成人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法制处长,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法制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规模之大、规格之高,前所未有。五是组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年初出台了《2010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201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年底,根据考核方案的要求,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组成5个组对11个县(市、区)和51个行政执法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此外,还认真做好迎接省政府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自查自评、台账准备等工作。六是多次组织召开全市法制办主任会议,全市政府部门法制处长会议,总结工作经验,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工作沟通,形成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盘棋的良好格局。

二、不断优化规范性文件制定方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制定工作年初,按照抓重点,创精品的要求,对各部门上报的制定项目进行分析研究,从中筛选出10件一类项目,6件调研项目列入温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管理的通知》(温政办﹝201015号),对计划内文件项目的报送办理流程进行了严格地规范化管理,并明确规定没有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审核。年底,按照通知的要求,对已列入年度计划却没按时完成的3件一类项目的责任单位,由市政府督察室予以通报,要求说明原因,进行整改。此外,还按照我市“十二五”规划的精神,启动了温州市“十二五”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库的建设,以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统一性和计划性。

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工作。全年,共制定和审核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合计66件。完成审核一类项目6件,正在审核1件,修改项目1件,其他各类规范性文件58件。今年我市出台的多部重要规范性文件,如《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温州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和《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办法》等,均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为提高我市的社会管理水平和民生保障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76号)的要求,我办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各部门2007年以来制定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以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之间、规范性文件内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努力做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此次共清理各类行政公文1217件,梳理出规范性文件567件。经清理后,建议保留441件,修改15件,废止111件。

四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出台《温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完善了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机制。一年来,共收到县(市、区)和市级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03件,共完成审核56件,并对其中的5件提出处理意见。通过事前指导、事中审查、事后监督,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个重要关口,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此外,一年来,还对提交总共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办结省级规范性文件反馈意见23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政府令9件。

三、认真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认真办理复议案件。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7件,受理75件,不予受理12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83件(含上期结转17件),按期结案率为100%。在办结的83件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54件,撤销的3件,确认违法的1件,终止(撤回申请)的16件,驳回申请的9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充分发挥复议的救济功能,努力拓宽案源,畅通渠道,引导相对人理性维权,同时充分运用复议和解、调解手段,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案结事了率达94%,比去年同期提高7.1%。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6件,调解和解率为19.3%。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件是由价格违法行为引发的系列行政复议案件,经过我办认真细致地调解,申请人撤回了其复议申请,行政纠纷及时得以化解,维护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认真办理应诉案件。全年共收案46件,结案38件,其中维持13件,撤销4件,确认违法3件,驳回诉讼请求5件,驳回起诉3件,撤诉10件。

三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审核案件或事务。全年共审核市政府领导批转的案件22件,组织听证5件,提出的法律意见均得到市政府领导的采纳,较好地发挥了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

四是加强与监察部门的联动,制定行政败诉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办会同市监察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的通知》。《通知》分别对责任追究的工作流程、责任主体,复议和司法建议反馈制度、败诉成因分析制度等作了详细规定,对应诉工作不力或是执法行为本身违法等导致败诉的九类应当追究败诉责任的情形予以了明确。这一制度的出台,引起了全国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

五是加强监督指导,做好案件延伸工作。组织我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就社保执法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加强与信访部门的交流衔接,对信访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及时给予处理或答复;配合市中院做好《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相关宣传活动,对2009年全市司法建议反馈工作进行督办;完善了网上复议申请的相关流程,进一步畅通了复议渠道,方便了群众。六是开展课题调研,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撰写了《2009年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并对2010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编印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工作材料汇编》,对近年来与法院的互动工作经验进行了总结。

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及全市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会议精神,我办分别于39日至12日,524日至27日,628日至72日,组织相关部门采用相互交叉审核方式,对我市48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依据和裁量标准制定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通过部门网站、公示栏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地和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切实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制定出台了《温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配套制度》,保证自由裁量权按规定行使。目前这项工作已顺利完成,我市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得到了全面规范。

二是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工商局等3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撰写了评查通报,并将案卷评查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同时,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还组织了全市建设等10个系统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经过两轮评议,最终评选出市环保局等单位报送的10个优秀处罚案卷。此外,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温州市行政强制措施案卷质量基本标准(试行)》。该《标准》涉及30项具体标准,主要就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法律事实、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等六大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三是着力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了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纠错力度。全年,我办共完成市直各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件415件,并全部完成审查。对市审计局、市社保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报备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或瑕疵,如法律适用错误、表述歧义等,均及时通知纠正,切实强化了对大案、要案的监督。

四是积极做好行政执法情况调研分析工作。撰写情况分析报告上报市领导作为决策参考。此外,还与工商、土地和房管等部门进行沟通,开展关于行政登记的调研工作。

五是努力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2010年,我办对全市60个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人员编制、持证执法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为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基础保障。

六是着力抓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管理工作。组织三千多名行政机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并作为全省的试点,在洞头开展了网络考试;完成了2009年度温州市级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年审工作,审核录入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资料1359份,发放执法证件1051个,并指导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人员启用新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五、狠抓案件质量,确保仲裁事业不断取得新突破

一是做好仲裁案件办理工作。2010年,温州仲裁委共办理仲裁案件812件,总标的额5.92亿,办结686件,其中裁决459件,调解和解结案227件,调解和解率为33%。案件受理数、总标的额均超过去年。二是狠抓案件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仲裁案件流程表制度》、《仲裁案件审理通报制度》和《仲裁案件审理催办制度》,切实提高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加强仲裁文书的核阅工作,建立四级核阅机制,确保文书质量。三是努力开展仲裁宣传和对外联络工作。组织送法上门服务,向全市各重点部门宣传仲裁法律制度,争取部门支持;召开各类协调会和座谈会,加强了与法院、律师界的沟通和联系;组织各类咨询活动,向社会宣传推荐仲裁法律制度。四是完善内部管理工作。着力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新聘请了30名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仲裁员队伍中,同时多次召开工作座谈会,就加强仲裁员队伍管理进行探讨。加强存案清理工作,对新老案件在办案时间上进行合理调整,大大减少积案的数量。五是狠抓庭前预审工作。要求每一位仲裁员在案件开庭前对案件进行预审,切实加快了庭审进度。

六、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组织保障和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政府法制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全局,统筹安排,全面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及时出台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分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与每位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等举措,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起办党组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纪检组长牵头组织日常工作,各处室负责人承担具体任务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思想重视、工作落实、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是积极开展“转优”活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业务职能特点,我办及时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办“转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转优”活动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办工作特点和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各阶段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活动载体。在实施过程中,着力开展特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通过每月召开办务会议、各处室每周召开处室会议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开展业务工作交流等形式,使全办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时刻重视、关注“转优”活动。同时,我办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落实“一线工作法”,以转变温州发展软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确立了五个破难项目,并由办领导分别牵头办理。年底前,五大难题都已按期破解,各项制度和措施相继出台。

三是切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觉悟。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办党组的有力指导下,按照“五个好”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在全办范围内举办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了“加快依法行政进程,促进温州转型发展”学习讨论会,成立了机关团支部,进一步激发了队伍的活力,使全办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此外,办党组还要求每位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就参与争先创优工作作出公开承诺,签订承诺书,并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检查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我办还制定了“排查岗位风险、健全防控机制”的实施方案,高起点、多角度、全方位地抓落实、抓查处,加强了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排查力度,强化了关键部门和人员的思想观念,从制度和管理层面杜绝了各类可能的岗位风险,为争先创优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正式恢复下属事业单位温州市行政经济法制咨询服务中心的运行,招录了多名法律专业研究生充实法制工作队伍,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工作力量得到了明显壮大。

四是继续加强综合文字工作。一年来,全办综合类发文145件,报送各类综合材料70多份;共编发各类信息158篇,以专报的形式上报省办、市委、市政府信息714多篇次,市两办信息工作任务超额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有效落实,做到及时、全面、充分公开。网站建设进一步规范,在全市政府部门网络综合评议中名列前茅,成为宣传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平台。

一年来,我办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办理,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建立,行政败诉责任的追究,与法院的工作互动,行政强制和行政零处罚的执法检查试点等方面,都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省高院在9月份召开的审判工作会议和省法制办在年底召开的全省法制办主任会议上,我办都作为唯一一家地市级代表在会上作经验介绍。9月份,由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浙江日报等媒体组成的报道团,来温对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经验进行专题报道,在全国引起了很好的反响,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扩大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在全省、全国的影响。

2011年,我办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围绕温州转型发展的中心任务,做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将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全面把握《意见》的内容和实质,特别是对《意见》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新提法、新标准要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开展讨论、分析,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的重点和基本方向。二是根据《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要求和标准,制定《2011年度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和《2011年度市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并组织好年终考核工作。三是制定出台我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和目标,进一步提高公民权益保障和实现程度,促进我市社会民生的改善。四是进一步推进管理工作创新,在充分调研、总结、提炼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行政行为民事化和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等制度。五是根据机构改革后执法主体和职能的变动情况,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重新梳理、确定。六是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机制,细化相关评选办法,在此基础上,开展年度考核评优活动。

二、紧紧围绕转型发展和民生改善,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是根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深入开展调研,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原则,认真筛选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项目,制定计划建议清单,并在与各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出台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重点是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正在实施的财政体制、城市管理建设体制、国企体制、投融资体制、审批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以及“三分三改”为核心的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和“1650”村镇体制改革的要求,提供制度支撑和保障。二是开展“十二五”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库的建设。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情况,结合我市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需求和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内容,确定一批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制定项目,建立“十二五”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库。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作为今后五年的重点内容,优先予以审核,确保及时出台。三是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审查中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或者不当之处的,依法予以纠正。四是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力求将温州立法要求上升为地方性立法,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效力和层次。五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延伸工作。继续在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工作,加强对部门和下级政府的业务指导。

三、努力发挥行政复议职能,进一步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着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实现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大力加强调解和解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探索建立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与协作机制,将符合复议条件的信访案件引导到复议救济的途径上来,减轻信访压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三是巩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前期成果,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就土地、行政执法等部门在执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研讨,达成共识。四是强化对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制,确保司法建议书的反馈率达到100%。同时,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联动,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度。五是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着手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同时,要在条件合适的时候开展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复议渠道,提高复议工作效率和效果。六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针对案件中反应出的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相关部门加以改进。

四、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强制执法检查和零处罚、零许可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予以通报,督促整改。二是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检查试点工作。同时,做好规范行政登记的相关调研,为下一步开展规范行政登记工作打好基础。三是会同监察部门,就各地各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全力推进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四是争取人大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以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五是继续下大力气做好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统计分析工作。针对统计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对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六是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行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培训,以提高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五、积极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仲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仲裁工作机制,加强仲裁调解和解力度,扩充仲裁员队伍,提高仲裁整体业务水平。二是继续对信誉好、技术实力强的司法鉴定、审计、评估机构进行筛选登记,建立完善鉴定机构名册,以提高案件办理的速度和质量。三是认真总结鹿城区仲裁分会试点工作经验,逐步向全市进行推广,利用分支机构的平台力量,将仲裁法律制度向农村宣传、延伸。四是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业务交流和情况互通,协调处理仲裁案件管辖权、仲裁财产保全、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等有关事宜,争取达成共识。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壮大工作队伍。同时,充分借助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外部力量共同做好政府法制工作。二是完善政府法制信息的收集、报送、发布及考评机制,健全信息工作网络,落实信息工作责任,提高信息工作水平。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情况调研和理论研究,并将相关成果汇编成册,为各项业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提供理论支撑。三是建立健全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各单位法制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和理论调研,不断提高全市法制干部的综合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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