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方案】保定市清苑区河长制工作督查方案

时间:2023-05-27 11:45:02 策划方案 浏览次数:

2017年保定市清苑区河长制工作督查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区实行河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依据《保定市清苑区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保定市清苑区河长制工作督查方案,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保定市清苑区河长制工作督查方案


2017年保定市清苑区河长制工作督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区实行河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依据《保定市清苑区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清办字〔201737号)要求,制定2017年保定市清苑区河长制工作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全面、及时掌握各乡镇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乡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限要求,出台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区、乡、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督查原则

督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点面结合;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常规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

三、督查组织

督查工作由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区河长制办公室正式成立前,由区水利局、区环保局联合组织。督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区级责任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级责任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四、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全面客观地了解实际情况。

五、督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部署情况。包括组织召开会议情况、乡级领导批示情况、对实行河长制的进度安排等。

(二)工作方案制定出台情况。包括乡级工作方案是否出台,总体进展如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河湖分级名录情况。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确定乡、村两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

(四)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区、乡两级级总河长、河长设立情况;村一级设立河长或者管护员、保洁员情况。

(五)信息报送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是否建立乡、村信息报送体系。

(六)信息公开及宣传情况。一是河长公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竖立在显要位置,河长信息是否明确,任务目标是否清晰,监督电话是否畅通;二是是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河长制工作有关信息,动员公众参与。

(七)河长制主要任务细化实化和落实情况。一是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6项主要任务细化、实化情况;二是“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及具体落实情况;三是河湖维护管理、执法监管人员、设备和经费落实情况;四是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培育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以及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情况。

(九)河长履职情况。一是对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贯彻情况;二是工作安排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三是工作调研、督导、调度情况;四是重点、难点和社会热点问题处置情况;五是取得的成效。

(十)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对区领导及上级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或主要媒体曝光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六、督查意见反馈

督查工作结束5日内,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内容撰写督查报告并草拟督查意见提交区河长制办公室,区河长制办公室汇总后形成整体督查报告报送区级总河长、河长。

督查工作结束15日之内,区河长制办公室将按照一乡一单的方式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被督查乡镇。

七、督查整改

各乡镇要对督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区河长制办公室。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逐项跟踪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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