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铜梁区巴川河城市排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5-20 10:50: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巴川河城市排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有效治理巴川河水污染问题,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铜梁区巴川河城市排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铜梁区巴川河城市排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巴川河城市排污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治理巴川河水污染问题,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重点突出、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以改善巴川河水质、创建宜居美丽新铜梁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各类排污行为,实现巴川河“水清、岸洁”的生态愿景。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开展巴川河沿岸污水排放排查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对巴川河沿岸单位、居民、商业等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完善档案。

2.对摸排情况进行分类整改:一是对按规范排放污水的单位(企业),核发接改沟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二是对有条件但不按规范排放的,由市政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对排查出的公共排污设施(如公厕、化粪池等)损坏、堵塞等问题,由市政部门牵头整改;四是对需要接入污水管网的区域进行排查,由区规划、建委、市政部门提出分区域整改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管网改造;五是由市政部门对排污管网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二)全面实施餐饮油水分离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对城区所有餐饮行业餐厨废水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完善档案资料。

2.根据《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梁县城区餐饮行业废弃食用油脂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2013123号)要求,全面落实油水分离措施。对未按要求实施油水分离的,责令限期整改。

3.按辖区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抽检,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对整改不力、偷排漏排的,坚决进行依法查处。

(三)全面启动巴川河调水自洁工作(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1.根据巴川河水文特征,完善小北海水库调水机制,增加巴川河“活水性”。

2.加快利用中水等第三方水资源实施巴川河补水、调水论证工作,彻底解决巴川河因无来水水质较差问题。

3.利用物理、生物等技术对巴川河进行深度治理(如种植水生物、增加曝氧装置等),进一步净化水质。

4.启动双河口景观钢坝规划建设,加快解决龙门桥至双河口段河水干枯问题。

(四)全面加强巴川河清漂保洁工作(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巴川河分段隔离设施。

2.增加清漂力量和设施,确保河面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

3.加强岸坡保洁,严禁垃圾入河,减少岸坡垃圾对河道水体的污染。

4.建立河面污染应急处置机制,发现河面污染较严重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河面污染第一时间得到治理。

(五)全面加强巴川河上游关联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区农委,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全面加强巴川河上游关联区域农业(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严禁农业(畜牧业)废渣、废水、废弃物污染巴川河及相关流域。

2.加快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体系建设,减少或避免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饲喂牲畜和废水、废渣、废弃物污染环境。

3.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对相关流域的污染。

(六)全面启动涉污排放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

1.开展城市排污法律法规宣传,为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创新监管,把巴川河沿岸排污达标治理与食品卫生许可、工商营业执照发放等工作进行关联互动,做到从严审批,严格监管,落实双告知。

3.明确审批责任,坚决做到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

(七)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食药监分局)

1.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责任,各执法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2.按照“约谈一批、公布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加大对违规接沟、违法排放、恶意污染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3.建立以举报(奖励)、交办、巡查、抽查和义务督察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执法机制。

(八)开展以“秀河靓水绕巴川、人人爱我母亲河”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面向学校、社区等广泛宣传动员,大力提升公民爱河护河意识。

2.编印宣传资料,向居民、商户宣传发放,并在各单位内部宣传栏张贴。

3.与重点排污对象签订“秀河靓水绕巴川、人人爱我母亲河”文明公约。

4.制作专题片,在电视台、LED广告屏幕上播放,并在报纸、网络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导,对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1025日前完成)

1.召开巴川河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开展巴川河城市排污治理宣传,为排污治理工作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61026日至2017630日)

1.按照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由牵头部门组织各配合单位对巴川河沿岸排污现状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拟定整改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此项工作在20161115日前完成。

2.各有关单位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协同推进巴川河排污整治工作,力争利用半年时间,全面解决巴川河沿岸排污问题。此项工作在2017630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71日至2017731日)

1.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对照工作任务,对排污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梳理总结,并拟定长效监管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消极懈怠、推诿敷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781日起)

各成员单位按照城市河道和水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各自职责,不断完善巴川河城市排污治理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一是继续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升市民素质;二是继续做好城市排水管网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三是继续做好餐饮油水分离日常监管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河道日常清漂打捞工作;五是继续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监督、河道管理、污水废物排放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及执法监督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铜梁区巴川河城市排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市政园林局,由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和参与治理工作,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做好污染排查、整改、宣传曝光和长效机制建立等各项工作,着力构建责任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紧密、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城市排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周知率和支持率,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恶意、随意排放污染物污染巴川河等行为给予坚决曝光,持续营造舆论高压态势。

(四)做好经费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各类整改工作经费预算和测算,及时报送区政府研究解决。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调度,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经费保障。

(五)实施长效监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建管并重、长效监管的要求,建立健全排查整改、日常管理及执法监督等机制,持续巩固提升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加快实现巴川河“水清、岸洁”生态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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