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意见】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铜梁区分局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3号建议协办意见【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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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区府办:现将《关于将食品药品监管纳入部门垂直管理的建议》(第203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是根据2013年1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意见】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铜梁区分局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3号建议协办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食药意见】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铜梁区分局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3号建议协办意见【完整版】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

20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区府办:

现将《关于将食品药品监管纳入部门垂直管理的建议》(第203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是根据2013121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垂直管理,同时要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其关于“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要求如下:在区县(自治县)城区的街(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的派出机构,并加挂××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由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和街(镇)双重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以街(镇)为主,其人员编制由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统一安排。其他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为乡镇(街道)的综合办事机构,并加挂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由乡镇(街道)和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双重管理,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的指导,由乡镇(街道)明确35人具体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政治要求。为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效发挥作用,维护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区政府2015年印发《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铜府办发〔201530号),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职责,规范了基层食品药品机构监管队伍。

***代表所提议的将各镇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部门垂直管理的建议我们努力争取。

联系人:杨建勇

联系电话:45878228

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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