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意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商品交易市场调整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完整)

时间:2023-05-17 08:25: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商品交易市场调整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升级和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的总体部署,落实市商务委《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商品交易市场调整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商务意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商品交易市场调整提升工作实施意见(完整)



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商品交易

市场调整提升工作

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升级和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的总体部署,落实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商品交易市场调整提升的工作意见》精神,为推动我区商品交易市场与北京市行政副中心功能定位相适应,与产业发展方向相融合,更好地保障城市运行,服务居民消费,加快推进全区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调整提升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北京市行政副中心功能定位,全面梳理本区存量市场底数,逐一排查市场突出问题,分类提出调整提升措施,力争利用2年左右时间,通过综合施策提高存量市场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引领市场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市场业态转型,压缩市场从业人员规模,提高市场综合效益,推进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与人口疏解取得积极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落实任务。区政府成立专门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全区市场调整提升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负责制定本辖区市场调整提升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区级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对市场调整提升工作进行指导支持。

(二)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依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和《通州区新增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全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有形商品交易市场(符合规定的规范化蔬菜零售市场等对城市运行及民生保障发挥重要作用的商业网点除外)。对存量市场,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与人口疏解的有关要求,按照关停清退一批、升级转型一批的原则进行全面调整提升。

(三)综合整治,规范提升。区委、区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综合施策,采取多种手段开展市场综合治理;通盘考虑,明确重点区域、重点类型、重点市场,注重培育示范典型;调整与提升并重,将市场调整提升工作与落实《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相结合,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分类调整方案

全区95家各类市场,初步确定关停清退49家(其中正在营业的关停清退23家),升级转型46家(具体方案由区有形商品交易市场调整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不具备升级转型条件或无法达到升级改造标准的,再予以清退)。具体情况如下(详见附件1):

1.已停业市场:共计20家,全部予以清退。由通州工商分局负责于20161月底前注销或吊销市场营业执照。

2.已转为其他业态市场:共4家,全部予以清退。4家市场均属于原市场联席会批准建设的农贸市场,现已转型为其他业态,由通州工商分局负责于20161月底前责令市场主办方办理市场执照变更手续。

3.尚未开业的市场:共2家,全部清退(转型)。其中1家尚未建成,1家已建成尚未开业。不再按市场业态进行招商,由通州工商分局负责市场主办方办理市场执照变更手续。未来业态安排需经区有形商品交易市场调整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重点大型市场:共计3家,清退2家,升级1家。分别为:八里桥批发市场,先清理市场周边小商品及建材等低端业态,进行农产品批发市场选址,异地搬迁;西联石材市场,不符合北京市行政副中心发展要求,予以清退;京东运乔建材城,将低端物流仓储、加工功能外移或清退,升级现代家居体验功能,发展家居主题购物中心模式。

5.小商品和服装市场:共计8家,全部予以清退(关停)。符合商业经营条件的经营场所,由区有形商品交易市场调整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引进新的业态。

6.再生资源市场:共计4家,全部予以清退(关停)。该业态与全区产业定位不符,由属地政府负责于20161月底前全部清退。同时,由区商务委负责公开招标1-2家正规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处理工作。

7.其他专业市场:共计14家,清退(关停)6家,初步确定升级改造8家。主要为:由属地政府牵头对5家汽配、建材、花鸟鱼虫市场和对1家拆迁范围内的古玩市场进行清退;对家电数码、茶叶市场,通过发展专业连锁、电子商务或体验型休闲业态等替代,逐步取代市场功能;对古玩市场进行业态升级,增加拍卖、鉴赏等现代消费功能;对图书市场、苗木市场给予支持。

8.城区农贸市场:共计17家,初步确定关停清退3家,升级改造7家,规范提升7家。由区商务委牵头制定升级改造总体方案和《通州区社区菜市场设置与管理标准》,由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9.乡镇农贸和集期市场:共计23家,初步确定全部升级转型。由属地政府牵头,参照城区社区菜市场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以上所有列入初步升级改造计划的市场,由区商务委牵头制定升级改造标准,由属地政府督促市场主办方制定相应项目升级改造方案,报区有形商品交易市场调整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对审议通过的市场改造方案,由属地政府监督市场主办方按标准进行改造。市场主办方无法按标准进行改造的,应当交由区国资委所属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对不具备升级转型条件或两年内无法按标准改造完毕的,予以关停。所有清退关停的市场,由通州工商分局负责,及时办理市场执照注销或吊销手续。

(二)关停清退一批市场

根据流通产业规范化、现代化总体要求和区域产业功能定位以及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推动市场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市场基本条件:1.用地合法;2.设施合规;3.符合交通评价要求;4.符合环境评价要求;5.经营设施设备无安全隐患;6.市场经营发展方向符合周边区域产业功能定位;7.市场经营主体无假冒伪劣经营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对长期无法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市场,分类采取停业整改、关停清退等长效措施,逐步提高全区商品市场规范化水平。

(三)提升一批示范市场

选择一批具备基础条件的市场向示范市场标准迈进。示范市场基本条件:1.统一收银;2.停车、无障碍等配套服务设施完备;3.大摊位制;4.品牌专卖店占比一半以上;5.交易与仓储分离;6.开展网络线上经营业务;7.商品经营可检测、可监测、可追溯。

四、近期具体工作安排

(一)全面梳理存量市场基本情况

20161月底前,对正在营业的69家市场,分别由:区创城办对市场是否符合“创城”标准进行梳理;区发展改革委对市场立项情况进行梳理;通州国土分局负责对市场用地性质和产权性质进行梳理;各属地政府牵头对市场是否存在违章建筑进行梳理,由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协助认定是否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市场建设手续是否合规进行梳理;通州工商分局对市场及商户证照情况进行梳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市场内食品经营商户情况进行梳理;区公安消防支队对市场消防设施及手续进行检查确认;区环保局对市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进行梳理确认;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对市场及商户税务登记及纳税情况进行梳理;以上单位对69家市场情况进行梳理确认后,以台账形式报区商务委备案后,反馈至各属地,作为属地全面制定辖区内市场调整提升工作方案和开展调整提升工作的依据。

(二)建立完善市场调整工作台账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本辖区内商品市场数量、主营商品、经营方式、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经营面积、附属设施面积)、摊位数、从业人员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结合分类调整方案,建立和逐步完善本辖区存量市场调整提升工作台账,并定期更新内容,为深入持续开展市场调整提升工作奠定工作基础。

(三)制定具体调整提升工作计划

按照关停清退一批、升级转型一批的原则,根据全区市场分类调整思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场调整提升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市场关停清退、升级转型等分类调整提升的具体工作方案,于20161月底前报区商务委备案。各属地第一批调整提升重点市场数量不低于本辖区存量市场总数的50%(市场数量少于3家的,至少确定1家市场)。

(四)综合研究市场网点布局规划

由区商务委牵头,市规划委通州分局、通州国土分局等单位配合,根据《北京市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从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角度出发,结合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编制全区生活性服务业网点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街区级、社区级商业配套网点。在规划编制中,要结合全区商品市场现状和分类调整思路,研究商品市场布局规划,为市场调整提升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场调整升级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需建立一套完整的统筹协调机制来推动落实。成立主管区领导为组长,区商务委、区创城办、区发展改革委、通州工商分局、市规划委通州分局、通州国土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通州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各属地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有形商品交易市场调整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市场调整提升工作,定期召开市场调整升级工作会议,创新管理机制,及时研究市场调整升级工作的重大问题,推动落实相关工作。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月度统计报表制度。在摸清市场底数基础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月25日前重点统计上报市场调整提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关停清退、升级转型市场名称、地址、数量、经营面积、减少摊位和从业人员数量情况。二是建立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每月月底,由主管区领导组织专题汇报交流会,听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做法。每季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听取一次全区商品市场调整提升工作汇报,必要时组织现场观摩活动,引导各属地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借鉴,推动此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加强执法力度

对附件台账中的各类市场,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自身工作职责,加大对市场执法力度。对市场存在的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查处并通报所在属地,为各属地开展市场调整提升工作提供支持;对台账以外其他违法违规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由属地负责一律清退。各属地在市场调整提升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执法问题,要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区有形商品交易市场调整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问题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为属地开展市场调整提升工作提供支持。

(四)加大进度督查

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专项工作计划安排,区商务委定期收集汇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进展情况,并以会议交流、专报信息、专题报告等形式定期向各属地通报进展情况,向区领导汇报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无进展的,由区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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