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17 17:5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按照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畜牧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按照农牧结合、生态养殖和发展循环农业的要求,科学确定畜禽养殖规模总量和区域空间布局,以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关键,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畜牧业。重点对年出栏生猪500头、肉禽10万羽,年存栏奶牛100头、蛋禽1万羽以上的养殖场,畜禽养殖密集区和群众对污染反映强烈的养殖场进行治理,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有效治理率2015年达到60%2018年达到9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区域。各地要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结合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组织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在环境敏感的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或者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对现有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依法限期关闭或搬迁,引导其转产转业,实现禁养目标。在限养区内,应当限制畜禽养殖总量,降低养殖密度,控制新建养殖场。鼓励养殖户到宜养区从事畜禽养殖业,支持规模养殖场提升健康环保养殖水平。

(二)推进畜禽养殖场排污达标。各地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畜牧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所有畜禽养殖场应当配套建设畜禽粪便、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的处理利用设施,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未能达到排放标准的畜禽养殖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量较大的地区应当建设集中式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三)对新建畜禽养殖场实行准入管理。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要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向县级畜牧部门备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落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措施。县级畜牧兽医部门要严格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对动物防疫条件不合格的养殖场,不得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清洁养殖技术,规范养殖行为。积极推行“猪--粮”、“猪--菜”、“猪--果”、“猪--渔”等生态养殖模式,鼓励生产和使用畜禽有机肥料,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五)加强全程控制管理。将畜禽粪便处理利用作为系统工程,从规划布局、饲料投入、饮水、设备改造和粪尿清理工艺等环节着手,建立监测体系,装备监测设施,提高监测水平,全程控制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农委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参加。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抓好推动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投入力度。国家和省扶持项目资金重点用于规范经营的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各级财政安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畜禽粪尿有机肥生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推广等。

(三)加大推动力度。广泛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增强依法治污意识。组织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切实加大组织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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