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意见】关于加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20 18:3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商品蔬菜基地建设成果,保障蔬菜平衡稳定供给,增加菜农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发展目标按照“巩固面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关于加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关于加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关于加强商品蔬菜基地

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商品蔬菜基地建设成果,保障蔬菜平衡稳定供给,增加菜农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按照“巩固面积,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确保质量”的原则组织全县商品蔬菜生产发展,到2017年巩固建设商品蔬菜基地2万亩,播种面积达到4万亩,产量达到7万吨,商品率达到70%,综合产值达到2亿元,城镇居民日均蔬菜占有量达到0.5公斤,基本实现自给平衡稳定供给目标。

二、规划布局

按照“三级保供,分类建设”的办法进行结构性调整和区域布局,巩固建设商品蔬菜基地2万亩。

1.环县城商品蔬菜经济带1.0万亩。人和街道和盘龙街道各0.3万亩,青龙街道、巴阳镇、水口镇、外郞乡各0.1万亩。以大棚、小拱棚等设施蔬菜生产为重点,大力发展时令鲜食蔬菜,建成县城商品蔬菜供给主渠道。

2.中心集镇商品蔬菜基地0.5万亩。江口镇、南溪镇、凤鸣镇、云阳镇、云安镇各0.1万亩。在满足中心集镇需求的同时,为周边场镇提供蔬菜。

3.高山蔬菜基地0.5万亩。上坝乡0.2万亩,农坝镇、票草镇、清水土家族乡各0.1万亩。规划在海拔800米以上区域,重点生产伏调蔬菜和加工型辣椒。

4.面上商品蔬菜基地。其余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常驻居民人数、人均0.04亩菜地的标准,自行规划建设本级本地蔬菜基地。

三、扶持政策

(一)扶持蔬菜专业村

按照《重庆市蔬菜基地建设标准(试行)》,采取整村推进办法,每年建设2个蔬菜专业村,三年内规划建设6个蔬菜专业村,建成“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能排”的标准化蔬菜基地3000亩,其中人和街道长河村、龙水村、桃园社区、中兴村,巴阳镇永利村和外郞乡大花村各500亩。按照先建后补程序,30/㎡的补助标准,每年支持建设钢架大棚(配滴喷灌系统)10万㎡。按照300/亩的标准,每年年初安排每个蔬菜专业村蔬菜基地建设专项资金15万元,支持菜农采购蔬菜生产技术物资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商品蔬菜。

() 创建蔬菜标准园

参照《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创建10个县级蔬菜标准园,逐步建成标准化蔬菜基地5000亩,其中青龙街道马沱村,盘龙街道古桑村,云阳镇民强村,云安镇铜鼓村,南溪镇新阳村,江口镇沙溪村,凤鸣镇太地村,蔈草镇长岭村,清水土家族乡歧山村,上坝乡石梁社区各500亩。要求集中成片,管理规范,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按照验收面积(不少于100亩)给予300/亩的综合农资补助。按照先建后补程序,30/㎡的补助标准,每年择优支持海拔500米以下的菜农或业主建设育苗大棚(配滴喷灌系统)5万㎡。

(三)奖励规模化生产

鼓励支持蔬菜专业村、蔬菜标准园以外的菜农或业主规模化生产商品蔬菜。凡是集中成片,管理规范,没有享受财政扶持资金,新建蔬菜基地30亩以上(不含复种、洋芋和菜玉米,下同)的菜农或200亩以上的业主,按照“自主申报,村(社区)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的程序,以奖代补方式,给予300/亩的技术物资补贴。

(四)集约化育苗供苗

每年筹措落实集约化育苗供苗专项资金100万元,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育苗大户培育越冬苗(茄果类)、越夏苗(甘蓝类)、容器苗(瓜类、茄果类)、嫁接苗(茄子、苦瓜)等优质种苗400万株,发放城郊蔬菜基地菜农种植。

(五)打造无公害品牌

普及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对新获无公害蔬菜基地的业主每个奖励5000元,绿色或有机蔬菜的业主每个奖励10000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商品蔬菜基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人大、政协联系领导为召集人,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交委、农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水务局、移民局、扶贫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专项资金,督查工作实效。县农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事务。

(二)筹措落实资金

每年筹措落实蔬菜基地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上,重点扶持建设6个蔬菜专业村,创建10个蔬菜标准园,兑现规模化生产奖励,集约化育苗供苗400万株和“三品一标”认证补助等环节。

(三)加强督查考核

发改委、财政局、交委、农委、国土房管局、水务局、移民局、扶贫办等部门要将基础设施项目向商品蔬菜基地倾斜,重点支持菜地整治、水利设施、公路便道、育苗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将蔬菜基地建设纳入各乡镇(街道)特色效益农业考核,落实“菜篮子”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管并重,与城镇发展同步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污染。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商品蔬菜基地建设取得长足发展,菜农种菜积极性得到显著提高,保供增收能力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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