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见】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局关于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27 11:4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7]4号)、保定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局关于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局关于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选推荐】


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学校招生工作的


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7]4)、保定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保教基[2017]5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彻底消除城区大班额现象,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此意见:

一、招生政策

(一)义务教育招生

1、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今年小学招生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18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无缝衔接”的原则,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3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划片范围。

4、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不在满城区)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除提供原户籍薄、父母身份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外,还需出示我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劳动部门(或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协议(如属于经商或办企业的,需出具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5、所有学校一律不得违规跨区域、跨范围招收学生。

6、招生学校负责学生入学资格的认定,依据招生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对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深入到社区、街道、进门入户,了解真实情况,做到准确无误。

7、各学校要在招生工作结束后,主动公布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普通高中招生

12017年,我市取消公助统招生,只保留指标生。满城中学公助指标生的比例将由80%调整为100%。根据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片外生(含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考生)按中考成绩扣减50分后的实际分数参加排队录取。公助指标生只限定录取各初中学校的片内生,片外生不享受公助指标生政策。

2、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初中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满城中学招收的学生,均须按《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时间和要求,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实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规定的通知》(冀教基[2015]1号)文件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规定和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对于学校自行录取“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以下或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3、严格公助指标生资格认定。公助指标生资格认定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初中学校必须按保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指标生资格认定的通知》(保教基[2012]9号)要求严格把关,将初一入学时公示的学生名单(含片内生和片外生),经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报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核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后,报招生考试部门作为录取依据。

4、全面建立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2017年各初中学校必须在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同时,继续从初一年级开始,在整个初中阶段认真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于中考前报教育局相关股室备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低于C级的考生,满城中学不予录取。

5、学校是招生主体,应按照招生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示,学生的入学资格,由招生学校依据招生政策,认真审核确定,教育局不负责学生入学资格的认定。

(三)做好宣传引导

全区统一印制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明白纸”或《告知书》,发放到今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手中。各学校在暑假前召开六年级学生家长会,宣讲招生政策,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各学校在发放学生入学《通知书》时,要将《告知书》内容印在其上,让学生、家长签字确认知晓,并保留存档。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小升初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

1、区直小学。1)招生计划:实验小学一年级8个班,400人;满城小学一年级8个班,400人;第三实验小学一年级6个班,300人。

2)招生范围与条件:

①在城区六个社区管辖范围内,户籍在满城区城关派出所;

②在城区有住房,有房产证,且房产证户主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关系;

③在城区有住房但暂无房产证,且房产证户主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关系;须出示购房合同、协议或银行贷款合同,并在其居住1年以上。

上述所有证件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151231日前;

④北关村适龄儿童在第三实验小学就读;城内村、北厂村及驻满部队和外来驻满单位的适龄儿童在满城小学就读;

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要求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自愿选择在实验小学、满城小学、和满城第三实验小学就读;

⑥外来进城务工子女的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满城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有学位,即每班不足50人时,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就读;若上述区直小学无学位时,可在满城镇辖区内的公办小学自愿选择一所学校就读。

2、民办和乡镇小学。民办小学严格依照上级招生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但不得进行考试入学,班容量不得突破50人;各乡镇所属小学由乡镇中心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严禁跨区域招生,班容量不得突破50人。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备案。

()初中

1、实验中学。1)招生计划:七年级24个班,1200人。

2)招生条件及范围:

①在城区六个社区管辖范围内,户籍在满城区城关派出所;

②在城区有住房,有房产证,且房产证户主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关系;

③在城区有住房但暂无房产证,且房产证户主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关系;须出示购房合同、协议或银行贷款合同;

④北关村、南北陵山村籍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上述所有证件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151231日前;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在实验中学就读

2、民办和乡镇中学。民办中学严格依照上级招生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但不得进行考试入学,班容量不得突破55人;乡镇中学的招生范围限定在本乡镇内,具体招生方案,由各乡镇中心校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严禁跨区域招生,班容量不得突破55人。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备案。外来进城务工子女可在满城镇中学就读。

三、工作要求

1、招生工作是社会广泛关注,直接影响广大群众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为此,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负责督促指导全区招生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招生政策落到实处。

2、各乡镇校也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内的招生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满城区招生政策,并于5月下旬将本单位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时间和招生政策向社会公示。

3、学校是招生主体,校长是片内学生认定的第一责任人。招生结束后要将招生结果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报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4、各招生学校严禁跨区域超范围招生,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最大班额控制在50名以内,初中最大班额控制在55名以内,严禁班容量超标。

5、切实加强学籍管理,教育局将学籍数作为生均教育经费发放的主要依据,对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严格将跨区域招生的学生的学籍注册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并将生均公用经费划拨到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在升入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的政策。

6、对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严重违背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学校校长就地免职。中心校校长负连带责任,给予中心校校长全区通报批评和降职使用处理。

7、招生工作纳入对校长和教师的绩效考核。

推荐访问:保定市 意见 满城 【教育意见】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局关于学校招生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