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方案】景德镇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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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电视电话会议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编办方案】景德镇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编办方案】景德镇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景德镇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电视电话会议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552号)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取得突破,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改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紧扣打造“千年古镇、世界瓷都、生态之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着力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上迈出新步伐。

二、工作目标

我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干预,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创业创新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为扩大就业助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新举措,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衔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取消下放一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适时对《景德镇市市级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市政府令第4号)进行修订。(牵头单位:市审改办;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2.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加快编制公布责任清单,对“两个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制度运行监管。参照省里编制的市、县(区)权力清单规范指导版本,深入推进市本级、各县(市、区)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牵头单位:市审改办;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关法规、文件要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间,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约束自由裁量权,切实解决“审批难”问题。(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等市有关部门)

4.清理规范市级各类涉企证照。跟进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进度,适时研究出台指导规范市政府部门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对增加企业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牵头单位:市审改办;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5.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牵头单位:市审改办;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

6.加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结合权力清单的公布实施,对国务院和省、市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开展专项督查,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审改办;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1.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投资审批权限,按照《景德镇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

2.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根据国家制定和省政府公布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并公开我市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3.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企业投资项目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审批(重特大项目可保留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其他审批事项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办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4.建立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创新投资管理方式,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59号)精神,加快建立部门协同放权,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

5.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全市网上审批系统建设;依托全市网上审批系统,推进我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年底前实现与国家和省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连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1.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我市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清理工作,坚决纠正把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在实际执行中设置为就业准入、企业营业准入的行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2.研究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在国家人社部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框架下,根据省里有关规定,对我市的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建立职业资格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四)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

1.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推进普遍性降费,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2.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3.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超过服务成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征收标准。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超过服务成本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征收标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4.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5.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6.全面清理市直涉企收费项目。市直各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举办的企业的涉企收费项目开展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收费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7.编制并公布全市收费目录清单。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并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其中,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公布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公布)。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政府行管委;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8.指导和督促县(市、区)政府开展收费基金清理规范工作。及时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本地区收费基金的政策措施;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其中,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在修订政府定价目录基础上公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政府行管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9.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五)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1.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关于在全省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赣府局字〔201558号)、《江西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一照一码”改革。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我市商事制度改革中的有效运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对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江西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49号)等文件,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格执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年检改年报等各项改革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3.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前置改为后置审批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制定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公开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快推进与“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管理规定修订工作。推行工商注册登记网上并联审批改革,实现网上办理和并联审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

4.推进外商投资工商注册便利化。认真总结和学习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经验,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注册登记程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景德镇海关等部门)

5.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建设我市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通过统一信用信息平台,集中展示政府部门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实现扶持政策申请导航,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向社会公示,促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人民银行景德镇支行、市统计局等部门)

6.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统一开发建设“景德镇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和企业公示平台、业务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外网和全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各地、各部门的数据归集及共享应用,满足全市企业监管警示需要,保障数据备份与安全,实现全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一张网。(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7.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524号)精神,研究制定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措施,简化登记手续,特别是对电商企业、信息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加大扶持力度,推进“住改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进教科文卫体改革

1.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加以整改。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协调小组教科文卫体专题组;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

2.推进教育领域改革。按照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景党发〔20157号)精神,遵循“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原则,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和结构。加大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力度,进一步落实好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的规费减免政策,以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免收工作。在抓好和总结珠山区试点的基础上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高等学校质量提升工程,支持景德镇陶瓷学院构建多学科的博士以及博士后的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景德镇学院向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并启动硕士点建设,支持陶瓷职业教育集团规模化、连锁化办学,推进市域内高等院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编办)

3.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即将出台的《江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培育和组建一批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形成技术转移促进新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切实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健全协同创新体系,打造众创空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4.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改革。制定更加规范的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流程,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推进文化领域地方立法进程。(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5.深化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协调推进综合性医改工作,加快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清理和取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取消医疗机构设置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推动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理顺医疗技术服务项目比价关系。放宽中医药健康服务市场准入,对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消除对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布局限制。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6.加强体育领域改革。按照《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国家体育总局及市体育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出台我市足球改革发展规划,抓好校园足球、职业足球和专业队伍建设。强化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力度,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我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协调推进体育与旅游、医疗、会展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拉动体育消费。(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

7.强化新闻广电监管与服务。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推进我市报网、台网的融合。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收和引进民间资本投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落实制作和出版分开实施办法,在坚持播出权特许经营的前提条件下,对纪录片、电视剧等影视作品实行制播分离。继续推动新闻媒体采编经营两分开, 加强对采编播重要岗位的管理。推进广播电视全覆盖工程建设,完成地面数字电视改造和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任务。(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七)提升优化政府服务

1.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按照省市县三级统一导航、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办理、统一查询、统一互动和统一评价“七个统一”要求,打造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互动交流、效能监察于一体的全天候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服务零距离、办事一张网”。优化升级政务服务,建立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机制,推行行政审批一次告知、一表全流程通用,整合部门业务专网数据资源,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2.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深入调研“先照后证”改革后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制定我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抓紧统一协作的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建立配套的后续市场监管模式。着力探索和解决政府各职能部门在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中的监管职责,探索完善监管部门综合执法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3.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在市政府网站分门别类集中晒出创业创新优惠政策、创业项目、创业成本、创业服务。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定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

(八)切实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继续审批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将事后备案变相改为事前审批、违反程序擅自设置审批事项、不按规定纳入中心或进行网上审批等行为,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同时,抓紧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地区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要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要健全推进改革的激励和问责机制,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注重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各级各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区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查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各县(市、区)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平台。要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要建立健全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机制,强化工作督查指导,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要把简政放权的改革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主动作为的要表彰激励,对落实不力的严格问责,切实推动各地政府职能转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社会预期,让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企业全面准确了解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相关要求。各专题组、功能组要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引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增强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改革政策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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